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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宗乾道七年(2)


  五月戊寅,宰执奏王朴荆鄂点军事,梁克家奏,“近诸将御下太宽。今统制官有敢鞭统领官以下者否?太祖皇帝设为阶级之法,万世不可易也。”上曰:“二百年来军中不变乱,盖出于此。”虞允文奏:“法固当守,主兵官亦要以律己为先。”曰:“诚然。前日一二主兵官不能制其下,反为下所告者,端以不能律己故耳。”

  壬辰,上曰:“近日雨暘尤好,麦已登场,称田亦下种矣。”虞允文奏:“农人得兩种稻,得晴刈麦,两不阙事。”上曰:“朕心惟望百姓富实,国计又其次也。”

  辛丑,上语及临安事,因曰:“韩彦古在任时,盗贼屏迹。此其罢也,群盗如相呼而来。以此知治盗亦不可不严。惜乎彦古所以治民者,亦用治盗之术。治盗当严,洽民当宽,难以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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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壬子,右正言许克昌奏:“日者命台谏、两省以上以四条荐士,宜皆尽心公选。访闻刘之柄顷为京局,以侵盗官钱擒付棘寺,尽偿所盗,镌官放罢。李拨顷为靖州,迫于七十,辄自申部擅减十年,意欲挠冒关升磨勘。吏部以其无廉耻欺罔劾奏之,降两官,勒令致仕。二人皆污荐墨闻者窃笑。又闻二人皆胡铨所荐,而之柄与之衡又刘章子也。章身为从官,奉诏荐士,而乃徇私罔上,乌得无罪?望下三省,公议举者之罪。”诏依,胡铨可降授左通直郎,刘章可授以左中奉大夫。

  乙卯,进呈张权札子:淮西麦熟,米价平,秋成可望。上曰:“时和岁丰,卿等协赞之力。朕当与卿等讲求其未至者,以答天休。”虞允文奏:“圣德无阙,动合天心。”上曰:“君臣之间,正要更相儆戒。朕有过,卿等悉言之。卿等有未至者,朕亦无隐,庶几君臣交修,以答天贶。”

  丙辰,太常寺丞萧燧论:“人君听言,必察其可用之实,所言与所行相副,然后可信。”上曰:“所论甚当。人谁不能言?但徒能言之而已。要当观其所行。《书》所谓‘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是也。”

  乙丑,宗正寺丞戴几先轮对,因论人才当以核实为先。上曰:“尧舜用人,敷纳以言,明试以功,此责实之政。”

  丁卯,上曰:“侍从或除人,卿监必有阙员,宜择其可为者。卿等可选数人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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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乙未,梁克家奏:“近时有两事,皆前世不及,太上禅位、陛下逮储,皆出于独断。”上曰:“此事诚汉唐所无。朕常恨功业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及汉文、景耳。”虞允文奏:“陛下以俭为宝,积以岁月,何患不及文、景?如太宗功业,则在陛下日夜勉之而已。”上曰:“朕于创业守成、中兴二者皆兼之,蚤夜孜孜,不敢怠遑,每日昃时,已无一事,则自思曰:岂有未至者乎?则求三两事反覆思虑,惟恐有失。”上曰:“朕近于几上书一‘将’字,往来寻绎,未得择将之道。卿等更思之。”虞允文奏:“人才临事方见。”上曰:“极是。唐太宗安市之战,始得薛仁贵。”是月,赈湖南、江西饥。中书舍人范成大言:“夫赈济、赈粜,其要不过两言,莫不便于聚人,莫良便于散给。”诏免两淮民户丁钱、两浙丁盐绢。上谕辅臣曰:“范成大言处州丁钱太重,遂有不举子之风,有一家数丁者,当重与减免。卿等更详议来。”寻又蠲旱伤路流民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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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己巳,上语黎州边事,令宰执以书渝胡元质、吴总等:如蛮人以市马要我,则且往一两年,使权常在我,彼无能为,自然安帖畏服。

  丙午,殿司左军劫马军司使臣家被获。上曰:“不当以治百姓之治治之。”虞允文奏:“强盗已不可贷,况军人乎?”

  己未,进呈两浙漕臣籴桩积米,上因宜谕曰:“《洪范》八政,以食为先,而世儒乃不言财谷。邦之有储蓄,如人之有家计,欲不预办得乎?”

  戊辰,赵樽乞升差孟俊、阎大亨,上曰:“孟俊可依。阎大亨系使酒犯阶级,虽阅二年,事干军政,此未可也。”

  庚午,上谓宰执曰:“朕近日宫中觉得无事,卿等想甚勤劳。”又曰:“卿等凡所谋猷,无不曲尽,每深嘉叹。朕近日无事,又时过德寿宫,太上颐养愈胜,天颜悦好,朕退辄喜不自胜。”虞允文奏:“神器之重,得所付托,圣怀无事,自应如此。尧独高五帝之寿者以此。”上曰:“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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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壬申朔,上曰:“江西、湖南旱歉,恐可募兵。两路各且募千人。”梁克家奏:“外路募兵多惮所费。”虞允文奏曰:“拨截上供亦可。”上曰:“然。所募之人发赴三衙,切恐太远,当与分拨。”允文奏:“江西去江、池为近,湖南去鄂渚为近。”上曰:“可便降指挥,仍与分拨行下。”

  戊寅,上曰:“汉高帝初年专意马上之事;世祖增广郊祀亦在陇蜀。既平之后,昔人规恢远略,罔不在专繁文末节,盖未暇问。”梁克家奏:“高帝创业,世祖中兴,今日之事,乃兼守成。祖宗二百年来典礼毕备,当以时举。”上曰:“典礼何可尽废?抑其浮华而已。自今已往,卿等每事当先务实,稍涉浮文,必议蠲省。”

  壬午,湖北京西总领兼措置屯田吕游问言:“本所所管营田、屯田内官兵阙人耕种之处,乞依旧顷亩出榜,召百姓依元额承佃。”从之。租课令本所拘管。

  丁亥,进呈吕游问得旨令措置襄阳寨屋。梁克家奏:“将徙荆南之屯否?”上曰:“欲令移去,如何?”虞允文奏曰:“荊南之人岁岁更戍,自此可免道途往返之劳。然有二不便。”上曰:“襄阳极边,骤添人马,对境必致惊疑。”允文奏:“此正是一不便。又自荆南至襄阳,水运千余里,河道浅狭,难于馈粮,此二不便。以臣愚见,不如先移军马,余续议之。”上曰:“甚善。可谕此意,令吕游问同秦琪措置。”是月,进呈六部长贰岁举改官人,皆是后来许依职司收使,今合依旧法。上曰:“甚好。”梁克家奏:“在京选人无外路监司荐举,若六部长贰又不许作职司,必不得改官。”上曰:“旧法既然,当使人从法,不可以法从人也。”虞允文奏:“旧法京局不以选人为之,故六部长贰不作职司亦可。今皆用选人,后来磨勘不行,必重申请,却须更改。”上曰:“此事续议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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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甲辰,虞允文奏:“两司增加斗力事艺,升进者千余人,费不过楮千余贯。昨有锡金碗者,军中欢呼,无不歆艳。”上曰:“闻其戴碗乘马而归,道路聚观。如此,见者必劝矣。”是月,赈饶州饥。上因览知州王秬赈济画一,曰:“饥岁民多遗弃小儿,已付诸路收养,如钱物不足,可具奏来,于内藏支降。”罢绍兴府宗正行司,以其事归大宗正司。本朝宗室皆聚于京师,熙、丰间始许居于外,崇宁间始即河南、应天置西、南二敦宗院。靖康之祸,在京宗室无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建炎初将南幸,于是大宗正司移江宁,而西、南外初寓于扬州及镇江,卒又移于泉、福二州,而居会稽者,乃绍兴初以行在未有居第,权分宗室居之。及恩平郡王璩出居会稽,遂以为判大宗正司,至是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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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有一月丁亥,进呈乞改和州西路花装队。上曰:“三衙旧亦结花装队,昨已更改。与其临敌旋行抽摘,不若逐色团结之有素也。”

  甲午,虞允文奏:“旧法,黄甲不曾到部人,在铨试下等人之上。”上曰:“可依旧法。”又曰:“改法不当,终有窒碍,不如加详审于初,则免改更于后也。”是月,策制科,眉山布衣李焘入第四等,赐制科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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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有二月戊午,进呈外路收捉八厢指挥。先是,军人王俊自称八厢,诈取军中钱物,配广南。上曰:“御前从来无八厢差出,可拟指挥行下诸路,如有自称八厢之人,即行收捉根勘。”至是进呈,上顾虞允文曰:“卿昨所言,若真八厢对人自称,亦所当罪。此言甚当。”

  丙寅,诏:“都统制岁举所知二人,统制岁举一人,以智勇俱全为上,以善抚士卒为次,以专有胆勇又为次。将校士卒,惟其所举。”从臣僚之请也。是月,令阁门官依文臣馆职轮对。是岁,移马军司屯于建康府。四川总领所奏:“昨缘本路措置备边桩积,遂申朝廷,乞降空名度牒,仍拘收四川事故僧道度牒缴纳讫,欲乞将已卖过四千五百道作第一料,所有去年十二月内已降二千道,今更乞贴降二千五百道,凑作第二料,下本所出卖,拘收价钱搬赴宣抚司,专充备边桩积,非遇缓急,分文不敢支用。”从之。赵难使北,附国书,复请陵寝及受书之礼。及雄入辞北使,其臣宣谕云:“传语宋皇帝,向来初讲和日,宋朝来祈请徽宗皇帝灵柩,已送还了。今再讲和,宋国自当来祈请钦宗灵柩,父子同葬,以时奉祀。去年使来,却妄请巩、洛山陵,上国止许奉迁,并许一就发还钦宗皇帝灵柩。上国已令搬取在此,俟来报闻。今宋国既不欲请上国,却当就巩、洛山陵祔葬。”无一语及受书事。雄归,奏:“金主,庸人耳,于陛下无能为役。中原遗黎日望王师,必有箪食之迎,倒戈之举。”上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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