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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十八年


  戊辰绍兴十八年

  春正月戊辰,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林大鼐为太常寺主簿,仍兼秘书省校勘书籍。大鼐初为举子,尝答策言秦桧靖康忠义之节。桧时闲居永嘉,见其文,默识之,至是稍获荐用。

  丁丑,太常博士骆庭芝罢。先是,参知政事段拂闻赵鼎死于海南,为之叹息。秦桧怒,殿中侍御史余尧弼将按拂罪,先奏庭芝密与执政私交,漏泄机事,遂罢之。自是拂不安于位矣。左承议郎张阐添差通判泉州。自秦桧专国,朝士为所忌者,终身以添倅或帅幕处之,未尝有为郡者。

  辛巳,命权工部侍郎李椿年同看详诸路监司郡守条具裕民文字。

  壬午,殿中侍御史余尧弼入对,论参知政事段拂灭弃人伦。

  戊子,辅臣进呈。上语及人材,因谓秦桧曰:“士专谋身,国家何赖?励世磨钝,惟在进贤退不肖。”桧曰:“此乃致治之要。”上曰:“但审其贤否而进退之,则人自知劝沮矣。”

  ◇

  二月癸巳,上谕大臣曰:“两浙漕司举人,闻有势之家行赂假手,滥占解名,甚喧士论。今贡举锁院在近,可令礼部立赏,许人告捕。”

  甲午,诏假手者许就试举人告获,取旨补官,仍赐出身。

  乙未,参知政事段拂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落职、兴国军居住。签书枢密院事汪勃兼权参知政事。

  ◇

  三月壬戌,诏政和八年已前实得两解贡人,不限年,并特与奏名,许就殿试,到省一举。见年五十五以上者,令本贯保明申部,内开封府、国子监举人,召见任京朝官二员保奏,并结除名罪,当议特与推恩。

  《挥麈录》曰:靖康之乱,文字散失。南渡之后,礼部老吏刘士祥者大为奸利,士子之桀黠者相与表里,云某岁曾经省试,不合该年免。既下部,则士祥但云“省记到”,因而侥幸遂获推恩者不知其数。

  壬申,名行宫之南门曰“丽正”,北门曰“和宁”。

  庚辰,上初诣太一宫,以宫成故。凡一百七十楹。既而礼部侍郎沈该等言:“銮舆诣宫,皎日晴霁。车驾还内,雨泽复作。有此祥应,望宣付史馆。”从之。

  壬午,提举万寿观兼侍读秦熺知枢密院事。一日,太师秦桧问敕令所删定官胡宁曰:“儿子近除,外议如何?”宁曰:“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宁,寅弟也。

  《讲义》曰:桧以其子熺为枢密,欲以代居相位,两府合为一矣。

  甲申,浙西副都总管王安道落阶官,为宣州观察使。时安道之父继先有宠,秦桧使其夫人王氏与之叙拜为兄弟,往来甚密。贡院言博学宏词科武进尉周麟之、婺州州学教授季南寿合格。诏并与堂除,自是恩始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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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诏付史馆。

  庚寅,上策试正奏名进士于射殿。先是,权吏部侍郎、知贡举边知白上合格举人徐履等,上问以“欲起晋、唐之陵夷,接东汉之轨迹”及“柔道所理当有品章条贯”,右迪功郎董德元策言:“晋之失不在于虚无,失于用兵故耳。唐之失不在于词章,亦失于用兵故耳。东汉固无如是之失也。”陈孺策言:“今日中兴之盛,以言乎内治,则大臣法,小臣廉,百姓遂其衣食,万物蒙其丰美。以言乎外治,则讲信修睦,夷夏交欢,边鄙无虞,五兵不试。东汉之事,不足慕也。愿申饬边郡守臣,使两相抚辑,庶几边隙不生,远人益服。”举人王佐策言:“王羲之言:隆中兴之业,政以道胜,宽和为本。盖讥当时不务息民保国,而欲以兵取胜也。杜牧有言:上策莫如自治。益识当时不计地势、不审攻守,而徒务为浪战也。况陛下今日任用真儒,修明治具,足以铺张对天之宏休,扬厉无前之伟绩。前光武之治,不足深羡。”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沈该初考,权户部侍郎李朝正覆考,工部尚书詹大方详定,乃奏德元第一,孺次之,佐又次之。既而以故事递降,遂擢佐为首。赐佐以下三百三十人及第、出身。

  庚子,知枢密院事秦熺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提举秘书省。熺言父子共政,理当避嫌,故有是命。仍诏熺应干恩数请给等,并依见任宰臣例。

  乙巳,特奏名进士俞舜凯等四百五十七人、武举进士柯熙等七人、特奏名一人赐第、授官有差。

  癸丑,知建康府晁谦之罢。先是,方云翼自礼官罢归,后起为江东安抚司参议官。桧念之,荐于谦之,云翼干扰不已,谦之怒其无厌,以书白之。会云翼代还,桧以问云翼,云翼愕然曰:“王庶之子比过金陵,晁馆之于宅堂者四日。”云翼尝劝晁不当留,晁即日津发前去,不料其阴憾云翼至于此也。桧默然,即谕殿中侍御史余尧弼,乃奏谦之朋奸稔恶,日怀怨望,志在动摇国是,故有是命。

  丙辰,知平江府郑滋知建康府。滋再守平江,政事多弛,两浙转运判官汤鹏举宜言欲按之。始秦桧举进士,滋为两省参详官。至是,桧因鹏举应办北使,寓书于滋,称门生,鹏举见之幡然,更奏其治状,遂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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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辛酉,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沈该言:“国家乘火德之建以王天下,望用故事,即道宫别立一殿,专奉火德,配以阏伯而祀以夏至。”从之。后建殿于太一宫,名明离。

  甲子,命有司绘配飨功臣像于景灵宫廷之壁。

  癸未,添差两浙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显忠降授平海军承宣使、提举台州崇道观、本州居住。先是,虏使尝言显忠私遣人过界,诏令分析,会显忠上恢复之策于朝,秦桧怒,乃奏显忠不遵禀闻奏,止用申状,故有是命。

  甲申,罢四川宣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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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癸巳,右朝奉郎郑霭为夔州路转运判官。秦桧与之亲厚,故超用之。

  甲辰,用林大鼐议,始筑九贵神坛于东郊,祀礼如感生帝。

  戊申,士民曹溥等千三百人进表请上尊号,上不许。

  乙卯,新知江州吴秉信罢。秦桧怒郑刚中不已,遣太府寺丞宋仲堪即江州置司,究其阴事。殿中侍御史余尧弼奏秉信乃刚中心腹之人,故秉信遂罢。

  ◇

  秋七月乙丑,新江西转运判官贾直清乞于县宫中选有出身人兼县学教导,上谓大臣曰:“州县选官教导,乃教化本原。将来三年科场,亦有人材可备采择。”乃令礼部参酌,如所请。

  癸未,提举太平兴国宫张嵲献《绍兴中兴复古诗》,诏嘉奖。

  ◇

  八月癸巳,权礼部侍郎沈该乞四川类省试合格不赴殿试人,第一等并赐进士出身,余人同出身,从之。自行在、吴中蜀士不就廷试,榜首率依第三人推恩,讲和后稍稍来奉大对。是举类试策问古今蜀人材盛衰之故,而德阳何耕对策,极论蜀士徇道守节,无心于世,引楚相子文三仕三已之说为证。又言:“李固无大雅之明哲,卒犯于跋扈将军之手,议者固已少之。若相如作《封禅书》,盖孟子所谓逢君之恶。扬子云作《美新》以媚贼,又蜀人所羞道。”有司定为榜首。秦桧见其州里,大恶之,曰:“是敢与张德远为地邪!”

  丙申,签书枢密院事汪勃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丁酉,工部尚书詹大方签书枢密院事,寻权参知政事。

  戊戌,知郢州赵叔法代还,言:“陛下登用耆德,专任一相,坐致丕平。望以今日得人专任之效宣付史馆。”

  癸丑,进呈。上顾秦桧曰:“此卿之功也。朕记卿初自敌中归,尝对朕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讲和之议,朕心固已判然,而梗于众论,久而方决。今南北罢兵六年矣,天下无事,果如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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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闰八月庚申,秦桧奏:“两国通和,农民安业,垦田渐广。乞免江浙、湖南今年和籴。”上大喜,曰:“朕向在河朔,见民以为苦。朝廷所降本钱,州县往往移用,不以时给,纵有给处,又为吏多端乞取,十不得一二。今幸时和岁丰,军储粗足,朕岂得已而不已也?”

  戊辰,权礼部侍郎陈诚之请太学生入学五年不与荐及公试不入等者除其籍。从之。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

  丙子,知福州薛弼言:“本州亢旱,既而大雨。忽传候官县有竹实如米,老稚采取,所得几万斛,饥者赖以济。此盖明天子圣德所感,上相燮理之效,实为中兴上瑞。伏乞详酌施行。”诏付史馆。

  癸未,执政进呈监察御史陈夔论州郡岁以常平米廪给贫民,今多移用,乞令监司觉察。上曰:“此诚仁政所先。比年州县奉法不虔,或侵支盗用,而监司失于检察;或赈济无术,而僻远穷困之民不得均被其惠,非所以称朕矜恤元元之意。宜令户部措置。”

  乙酉,初,福建路自创奇兵,而草寇悉平。诏以巡检陈敏所部奇兵四百及汀、潭戍兵之在闽者并为殿前司左翼军,留戍其地。时江海之间盗贼间作,乃分置诸军以控制之,如泉之左翼、赣之右翼、循之摧锋、明之水军,皆隶本司,由是殿前司兵籍为天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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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丙午,签书枢密院事詹大方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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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丙辰,御史中丞余尧弼为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

  庚午,上曰:“知县乃铨注,员多难辨真否,但治行者优擢,罪恶者重责,则咸知劝惩,因此可以得人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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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己亥,新州编管人胡铨移吉阳军编管。先是,太师秦桧尝于一德格天阁下书赵鼎、李光、胡铨三人姓名。时鼎、光皆在海南,广东经略使王锜问知新州张棣曰:“胡铨何故未过海?”铨尝赋词云:“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棣即奏铨毁谤当途,语言不逊,于是送海南编管。命下,棣选使臣游祟部送,封小项筒过海,铨徒步赴贬,人皆怜之。至雷州,守臣王趯廉得崇以私茗自随,械送狱,且厚饷铨。

  壬寅,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桂阳监居住郑刚中再责濠州练团副使、复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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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乙卯朔,上谓大臣曰:“闻绍兴饥民有渡江者,可令临安优给路费遣还。”时明、越、秀、润、徽、婺、饶、信州皆旱,民多流散。上命有司发粟减赋。至是,复令常正官亲往赈给之,毋致失所。

  庚申,知宣州秦棣卒,官给葬事。棣在宣城,州之何村有富民酿酒,棣遣巡检将吏士捕之,夜半围其家,民疑其强盗也,即手鼓聚邻里共执之,走诉诸棣,棣怒,取民及其子孙三人,用麻绳通缠其体,自肩至足,然后各杖之百,及解缚,三人皆死。其惨毒如此。

  丙寅,诏提举常平宫分遣属吏赈恤流民,且贷其春耕之费。尚书省批状:四川营田,就委都统制检察措置耕种,将每年所收斛斗,除分给官兵并桩留次年种子外,尽数报总领所拘收,充减免成都府路对籴米十二万石之数。旧营田事隶宣抚司,及司废,乃有是命。

  戊辰,饶州进士张阐上书,乞将四等、五等下户绍兴十七年已前拖欠冬苗及诸色官物,已倚阁者即与蠲放,未倚阁者,即权倚阁。上谓大臣曰:“如实无可纳,徒有追人,亦足矜也。”乃付户部。既而户部乞诸路灾伤及五分处,下户欠十六年租税除形势外,并与蠲放;十七年分倚阁。如违,当职官重行黜责,仍令宪臣觉察。从之。

  壬申,宰执进呈经界事讫,上曰:“诸州月桩钱昨已例减,要当尽行除罢。”秦桧即谕户部侍郎李椿年、宋贶,以经总钱措置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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