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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


  辛亥大中祥符四年

  春正月,代州言粟斗十余钱。

  丁酉,车驾奉天书发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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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次河中府。

  辛酉,祀后土,祇备三献,奉天书于神坐之左,以太祖、太宗并配。上作《汾阴二圣配享铭》、《河渎》、《四海》等赞,召草泽李渎、刘巽,渎以疾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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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朔,召草泽魏野,辞疾不至。

  甲申,幸吕蒙正第,问蒙正诸子孰可用,对曰:“臣之子豚犬尔,犹子夷简,宰相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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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甲辰朔,车驾至自汾阴。上谓宰相曰:“唐起居郎、舍人、司谏、正言凡十二员,近者此官多缺,可选有才望为中外所知者补之。”于是直史馆陈尧佐、乐黄目、盛玄、王随、路振、崔遵度、陈知微、李谘、陈越等九人悉授两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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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两浙、福建、荆南、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身钱,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僮仆,或度为释老。秋七月朔,诏悉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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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上谓宰相曰:“朝廷宜守经制,傥务更张,则攀援者众。乃知命令之出,不可不谨。又莅官之人不可过为宽恕。以致弛慢。或探求罪恶,不顾烦扰,抑又甚矣。”王旦曰:“古人有言:法出而弊作,令下而奸生。宽则民慢,陷法者多;猛则民残,无所措手足,正为此也。”祖宗以来,两省、御史台官须文学优长、政治尤异者乃特除拜。汾阴肆赦,始以叙迁。上恐循习非便,乃诏自今遵守旧制,不得以他官转入。

  丁巳,诏文武官有言刑政得失、边防机事者,并赐封,其余细务,令条列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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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上以江南、淮南接壤而盐酒之价不等,令三司与江淮制置发运使李溥规定以闻。有司执言虑失岁课,上曰:“苟便于民,何顾岁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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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上亲试,赐进士张师德等二十一人及第,十人同出身,诸科及第者四十二人,同出身者八人。工部侍郎种放屡至阙下,俄复还山。人有贻书嘲其出处之迹。放晚节颇节舆服,广置良田。王嗣宗之出守长安,始甚敬,放被酒稍倨,嗣宗怒,放曰:“不犹愈于角力而中第乎?”初,嗣宗就试讲武殿,尝因戏弄擢首科,故放及之。嗣宗因上疏言放弟侄无赖,据林麓樵采周回二百余里,夺编氓厚利。疏辞极其丑诋,目放为魑魅。上方待放厚,会恩赦而止。于是放自乞退居嵩山,然犹往来终南,按视田亩,时议浸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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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太常博士江嗣宗言:“陛下躬临庶政十有五年,殿廷问事,一取圣断,有劳宸虑。今请礼乐征伐大事出于一人,自余细务,委任大臣百司。”上曰:“此颇识大体。”乃诏从其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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