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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雍熙四年


  丁亥雍熙四年

  春正月。初,曹彬及刘廷让等相继败覆,敌势益振,长驱入深、祁,陷易州,杀官吏,掠士民,魏、博之北,咸被其祸。上深哀痛焉。

  丙戌,降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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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知制诰范杲上言:家世史官,愿得秉直笔成国朝大典。因召为史馆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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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庚辰,诏天下知州、通判先给御前印纸,令书课绩,凡决大狱几何,凡政有不便于时改而更张人获其利者几何,及公事不治、曾经殿罚,皆具书其状,令同僚共署,毋得隐漏。罢官日上中书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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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并水、陆路发运为一司。诏陈御戎策,侍御史赵孚上言,大略谓宜内修战备,外许欢盟。上嘉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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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以郑宣、刘墀、赵载并为如京使,柳开为崇仪使,刘庆为西京作坊使。初,开知贝州,上书愿效死北边。“陛下赐臣步骑数千,任以河朔之地,必能出生入死,为陛下复取幽、蓟。”于是上亦欲并用文武戡定寇乱,乃诏文臣中有武略知兵者许换秩,于是开与郑宣并以文臣换武。初,秦州长道县酒场官李益家饶于财,僮仆常数百,关通朝贵,持吏短长,郡守以下皆畏之。民负益息钱数百家,官为征督,急于租调,独观察推官冯伉不为屈。伉一日骑出,益遣奴摔下欧辱之,伉两上章论其事,皆为邸吏所匿。后因市马,译者附表以诉。上命捕益,械送御史台鞫之,益具伏。

  丁丑,斩益,籍其家。益子士衔先举进士,任光禄寺丞,诏除其籍,终身不齿。州民闻益死,皆醵钱饮酒以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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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令诸路转运使及州郡长吏自今并不得擅举人充部内官,其有阙员,即时具奏。前所论荐,多涉亲党,故窒其幸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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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辛巳,诏以来年正月有事于东郊,亲耕籍田,置五使如郊祀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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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朔,乃诏:“自今岁命春官知贡举如唐室故事,应已得解者,明年春集阙下,未得解者,至秋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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