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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


  壬午太平兴国七年

  春正月壬寅,诏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详定士庶车服丧葬制度,付有司颁行,违者论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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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以给事中侯陟、右正谏大夫王明同判三司,同判三司自陟、明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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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以枢密直学士窦偁、中书舍人郭贽参知政事。太宗谓偁曰:“汝自揣何以至此?”偁曰:“陛下念藩邸之旧臣出于际会。”上曰:“非也,乃汝面折贾琰,赏卿之直耳。”普复相,多逊益不自安。普屡讽多逊令引退,多逊贪权固位,不能自决。会普廉得多逊与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闻。

  丙子,诏文武常参官集议朝堂。太子太师王溥等奏多逊及廷美顾望咒诅,大逆不道。

  丁丑,诏削夺多逊官爵,并家属流崖州;廷美勒归私第。多逊赴贬所,食于道傍,逆旅有妪,颇能言京邑旧事。多逊曰:“妪自何来,乃居此?”妪颦蹙曰:“我本中原士大夫家,有子任某官。卢某作相,令枉道为某事,吾子不能从其意,卢衔之,中以危法,尽室窜南荒。未周岁,骨肉相继沦没,惟老身流落山谷。彼卢相者妒贤估势,恣行无忌,终当南窜。幸未死间,或可见之耳!”多逊默然,趣驾去。

  吕中曰:多逊相则赵普出,赵普入则多逊贬,大臣相倾之风,已芽蘖于此。然卢邪而赵正,时邪犹未足以胜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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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甲戌,亲录禁囚。赵普等以上察见微隐,相率称贺,上尝谓赵普曰:“朕每读书,见古帝王多自尊大,深拱严凝,谁敢犯颜言事?若不降请接纳,则是自蔽聪明。或喜赏怒刑,岂能归天下之心哉!”普曰:“帝王若赏罚无私,内外无间,上求其理,下谒其诚,驯致太平,不为难事。”上又问治民之道复有何术,普曰:“陛下恤念生民,每闻利病,无不即日施行。古圣王爱民之心止于此矣。”赵普以秦王廷美谪居西洛非便,教知开封府李符言廷美不悔过怨望,乞徙边郡,以防他变。

  丙辰,降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李继捧来朝,献四州地。其弟继迁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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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廷美既出房州,赵普恐李符漏其言,乃坐符府中用刑不当,癸亥,责为宁国军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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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上尝谓侍臣曰:“朕每读《老子》至‘佳兵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未尝不三复以为规戒。王者虽以武功克定,终须用文德致治。朕每退朝,不废观书,意欲酌前世成败而行之,以尽损益也。”幸金明池阅习战。行乾元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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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是岁,契丹明康死,子隆绪立。高丽王伷死。先是,桐庐县刁衎上疏言:“淫刑酷法非律文所载,望诏天下悉禁止之。”上览疏甚悦,降诏褒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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