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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瑗传


  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以经术教授于吴地,达四十余年。

  景祐初年(1034),朝廷改定雅乐,下诏求通晓音律之人。范仲淹特荐举胡瑗,胡瑗以平民的身份在崇政殿回答皇上的咨询。之后,和镇东军节度推官阮逸一同校定音律,分别铸造钟和磬各一。他以一粒黍子的长度为一分,从而制成尺,律的长度为三分四厘六毫四丝,围的直径为十分三厘九毫三丝。又以大黍之长累而成尺,小黍之长实龠。丁度等人认为胡瑗所做不合古制,故罢之不用。后授胡瑗为秘书省校书郎。当时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副史,任胡瑗为丹丹推官。不久胡瑗任保宁节度推官、教授湖州,胡瑗教导学生颇有方法,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并能以身作则。即使在盛暑天也一定身着公服坐于堂上。师徒之礼甚严。胡瑗视学生如子弟,学生们也信任爱戴他如父兄一般。跟随他学习的常常有数百人。庆历年间(1041~1048)朝廷兴办太学,派人到湖州学习胡瑗教学之法,并因之制成学规。又召胡瑗为诸王宫教授,胡瑗称病不上任。后做太子中舍,以殿中丞辞职。

  皇祐中期(1049-1053),朝廷又铸太常钟磬,派人召胡瑗、阮逸和近臣、太常官议事于秘阁,于是经常做乐事。后又以之为大理寺评事,兼任太常寺主簿,胡瑗推辞不上任。一年以后,授胡瑗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太常钟磬铸成后,胡瑗升迁为大理寺丞,皇上赐之以绣着银鱼的红袍。胡瑗就住在太学,这时他的学生更多了,太学住不下,就租太学近旁的官舍安顿。礼部所录的官员中,胡瑗的弟子常占十之四五,无论才能高下,他们皆注意修身养性,严谨自律。穿戴举止,也往往相似。别人遇见他们,即使不认识,也都知道他们是胡瑗的弟子。嘉祐初年(1056),胡瑗擢升为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这时他仍然管理太学。不久,胡瑗染病不能上朝,以太常博士而辞官,告老还家,众弟子和朝廷官员在城东门外为胡瑗饯行,当时将此事传为佳话。不久,胡瑗病终,皇上下诏厚赏其家,并帮助办理了胡瑗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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