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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讳


  庙讳。绍兴二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言:“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者,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以威武为义者,今欲读曰‘威’;以回旋为义者,今欲读曰‘旋’;以植立为义者,今欲读曰‘植’;若姓氏之类,欲去‘木’为‘亘’。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者未尝改易。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畿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则倾。’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外,其经传本字,即不当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证,推求义类,别无未尽。”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祔庙,翼祖当迁。于正月九日,先迁翼祖皇帝、简穆皇后神主奉藏于夹室。所有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

  绍熙元年四月,诏:“今后臣庶命名,并不许犯祧庙正讳。如名字见有犯祧庙正讳者,并合改易。”

  嘉定十三年十月,司农寺丞岳珂言:“孝宗旧讳从‘伯’从‘玉’从‘宗’。考国朝之制,祖宗旧讳二字者,皆著令不许并用。”又言“钦宗旧讳二字,其一从‘’从‘旦’,其一从‘火’从‘亘’,皆合回避。乞并下礼、寺讨论,颁降施行。”既而礼、寺讨论:“所有钦宗、孝宗旧讳,若二字连用,并合回避,宜从本官所请,刊入施行。”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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