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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羲叟传


  刘羲叟,字仲更,泽州晋城人。欧阳修使河东,荐其学术。试大理评事,权赵州军事判官。精算术,兼通《大衍》诸历。及修唐史,令专修《律历》、《天文》、《五行志》。寻为编修官,改秘书省著作佐郎。以母丧去,诏令家居编修。书成,擢崇文院检讨,未入谢,疽发背卒。

  羲叟强记多识,尤长于星历、术数。皇祐五年,日食心,时胡瑗铸钟弇而直,声郁不发。又陕西铸大钱,羲叟曰:“此所谓害金再兴,与周景王同占,上将感心腹之疾。”其后仁宗果不豫。又月入太微,曰:“后宫当有丧。”已而张贵妃薨。至和元年,日食正阳,客星出于昴,曰:“契丹宗真其死乎?”事皆验。羲叟未病,尝曰:“吾及秋必死。”自择地于父冢旁,占庚穴,以语其妻,如其言葬之。著《十三代史志》、《刘氏辑历》、《春秋灾异》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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