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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营护军营


  前锋营前锋统领,正二品。王、公、大臣兼领。左、右翼各一人。自统领以下,俱满、蒙人为之。护军、火器、健锐各营同。参领,正三品。侍卫,初制正五品。乾隆元年升正四品。各八人。委署侍卫,给五品顶戴,仍食前锋校月饷。各四人。前锋校,正六品。各四十有四人。协理事务参领、侍卫,各一人。本翼参领、侍卫内充补。前锋校各二人。本翼前锋校内酌委。笔帖式四人。

  统领掌前锋政令,遴满、蒙锐兵,以时训练其艺。参领、侍卫掌督率前锋,警跸宿卫。

  天聪八年,定巴牙喇营前哨兵为噶布什贤超哈。顺治十七年,定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汉字为前锋统领,其章京为参领;置前锋侍卫、前锋校各官,并定员数。如前所列。雍正三年,置随印协理事务参领、侍卫左、右翼各一人,前锋校各二人。乾隆十七年,增委署前锋侍卫,旗各一人。五十四年,置避暑山庄带翎前锋校十人。仍归入前锋校员数内。

  护军营护军统领,正二品。八人。参领,正三品。副参领,初制正五品。雍正十二年升正四品。俱百十有二人。满洲各八十人,蒙古各三十有二人。委署参领,给五品顶戴,护军校内选委。五十有六人。护军校,正六品。八百八十有五人。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有四人。委署护军校给金顶虚衔,食护军月饷。如署参领数。协理事务参领、副参领,各八人。各由本旗参领、副参领内选补。护军校,本旗酌委。笔帖式,各十有六人。

  统领掌护军政令,遴满、蒙精兵,以时训练其艺。大阅为首队,夹前锋列阵。凡遇朝会,得举非法。参领、副参领掌董率护军。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居则宿卫直守门户。

  初,设巴牙喇营,统以巴牙喇纛章京,甲喇章京分领之。顺治十七年,定巴牙喇纛章京汉字为护军统领,旗各一人;甲喇章京为护军参领,旗各十有四人。护军校编制视佐领,乾隆三十三年增二百十四人。并置署护军参领员额。雍正元年,改署参领为副参领,旗各十有四人。乾隆三十三年增十六人。三年,置随印护军参领、副参领、护军校等官。乾隆十七年,增委署护军参领,旗各七人。三十三年增三十有二人。四十一年,遴护军材力优者七十有七人,为委署护军校。

  景运门直班大臣一人。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番直。印务章京,前锋、护军印务参领十人番直。上三旗、下五旗各司钥章京,本旗护军参领番直奏充。俱一人。直班前锋参领、护军参领,二十有九人。前锋二人,护军二十七人。巴克什护军如参领数。前锋校,护军校,九十有三人。前锋二人,护军九十一人。主事一人。上三旗主事、署主事,各一人番直。门笔帖式五人。上三旗十人,以五人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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