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史籍 > 清史稿 | 上页 下页
凶礼


  五曰凶礼。三年之丧,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无贵贱一也。

  有清孝治光昭,上自帝后丧仪,下逮士庶丧制,称情立文,详载会典与通礼。兹依次类编,累朝损益,皎然若鉴焉。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