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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卷 崇祯治乱(6)


  十四年夏四月,召前大学士周延儒入朝。时薛国观有罪,寻赐死。国观性褊刻,自佥宪骤登政府,温体仁实荐之。上常忧用匮,国观对以“外则乡绅,臣等任之,内则戚畹,非出自独断不可”。因以李武清为言,遂密旨借四十万金。李氏尽鬻其所有,追比未已。戚畹人人自危,因皇子病,倡为九莲菩萨之言,云上薄待外戚,行夭折且尽。上大惧。国观又忤太监王化民,遂败。

  冬十月,特设裕国足民、奇谋异勇科,谘访征辟,称朕破格旁求之意。

  十五年春正月辛未朔,上朝毕,召大学士周延儒、贺逢圣、谢升入殿,曰:“古圣帝明王,皆崇师道。卿等朕之师也。宗社奠安,惟诸先生是赖。”命东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媿谢。蠲各省直十二年以前蜡、茶等税。

  二月,发帑金二万,赈山东。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税粮,有司混征者罪,百姓欢呼称庆。又从刑部左侍郎惠世扬请,免十二年以前赃罚豁罪。

  夏四月,礼科给事中倪仁祯上言:“臣等初拜官,例候阁臣谢升,言及兵饷事,忽曰:‘皇上自用聪明,察察为务,天下俱坏。’升位极人臣,敢归罪天子如此。”上怒,命削升籍。

  周延儒奏词臣一员佐兵部,从之,着为令。

  免四川贡扇三年。

  谕释轻系。

  六月,免开封、河南、归德、汝州去年田租。谕各省直停刑三年。

  进蒋德璟、黄景昉、吴甡东阁大学士,且责吏部“会推大典自当矢公矢慎,今称诩徇情,如房可壮、张三谟、宋玫并与推举,此岂大臣之道”。辛酉,召廷臣于中左门,赐馔。上青袍,皇太子、定王、永王绯衣侍。上诘吏部尚书李日宣曰:“朕屡谕诸臣,有宁背君父,不背私交,宁隳职业,不破情面两语。昨枚卜,犹滥举如此,况其它乎!”日宣奏辨。上又责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张暄。阁臣力为救解,不听。明日,下日宣等六人于理。日宣等戍边,可壮等削籍。初,大学士陈演所亲廖惟一为试御史,及考核,托副都御史房可壮为之地,不纳。张暄又加厉焉。遂外调,演憾之。适上游西苑,演从,密陈云:“枚卜大典,皆二人主持。”上怒,故有是谴。

  御史吴履中上言:“皇上之失有二:曰大奸之罪状未彰,而身为受过。图治之纲领未挈,而用志多分。临御之初,天下未大坏也。温体仁托严正之义,行媢嫉之私,使朝廷不得任人以治事,酿成祸源,体仁之罪也。专任杨嗣昌,恃款抚,加练饷,致民怨天怒,水旱盗贼结成大乱之势,杨嗣昌之罪也。皇上信任二人,二人售其奸欺,辄曰皇上自为之。皇上亦曰彼实未尝专擅,是皇上为二奸所误,而反代二奸受过也。至于图治,自有纲领,因时制宜。内治阙而后戎马生,民生促而后寇盗起。今者敌起于外而政治愈棼,寇起于内而赋敛愈急,欲无生乱得乎?”

  八月,刑部尚书郑三俊改吏部尚书,范景文改刑部尚书,进刘宗周左都御史。蠲济南、兖州、东昌、濮州逋租。刑科右给事中陈启新匿丧被劾,下抚、按讯之,寻遁。

  九月,诛兵部尚书陈新甲。初,周延儒为营解甚力,因奏国法,大司马兵不临城不斩。上曰:“他边疆即勿论,僇辱我亲藩七,不甚于薄城乎?”不听。

  十月,赐贫民米布。

  十一月,左都御史刘宗周上言六事:“曰建道揆。京师首善之地,先臣冯从吾立首善书院,臣请亟复之,以昭圣明致治之本。曰贞法守。高皇帝读老氏‘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立焚锦衣刑具,请一切狱词专听法司,不必下锦衣。曰崇国体。大臣自三品而上,犯罪者宜令九卿、科、道会详之后,乃付司寇,司寇议辟,始得收系,此于僇辱之中,不忘礼遇之意。曰清伏奸。凡禁地匿名文书,请一切立毁。曰惩官邪。京师士大夫与外官交际,愈多愈巧,臣必为风闻弹劾之,惟祈严断。曰饬吏治。今吏治之败,无如催科火耗,词讼赎锾,已复为常例矣。至于营升谢荐,巡方御史尤甚。臣请以风宪受赃之律,为回道考察第一义。”上是之。

  召考选官时敏等而问兵食,即注官,俱补给事中。初,敏令固始县,转主事。因礼部主事吴昌时通周延儒,自奏固始御寇,求考选,得首对。上面注御史。敏出语人曰:“安能以兽补向人乎?”是夕延儒揭入,改给事中。

  周延儒荐大学士王应熊。延儒知外渐有异议,故以自代,盖资其强狠为援也。上从之,命召应熊。已而延儒败,上知其非。入朝陛见,请老,许之,赐金币还。

  发帑金十万资饷。

  闰十一月,诏曰:“比者灾害频仍,干戈扰攘,宵旰靡宁,皆朕不德所致也。自今日始,朕敬于宫中默告上帝,戴罪视事,以赎罪戾。惟二祖旧制,每日朝毕,勋戚文武诸司等奏事者,赴弘政门报名候召。”下礼科给事中姜采于理。先是,上戒谕言官,又时有匿名书二十四气之说,隐诋朝士。采言:“皇上修省罪已,又致诫言官,唯视言官独重,故望之独切。若云‘代人规卸’,安敢谓尽无其事。臣独展转而不得其故,皇上何所闻而云然乎?如诽语腾谤,必大奸巨憝,恶言官而思中之,谓不重其罪,不能激皇上之怒,箝言官之口,后将争效寒蝉,壅闭天听,谁为皇上言之哉!”上怒,立置狱。

  甲子,召廷臣于中左门,问御敌及用督抚之宜。左都御史刘宗周曰:“使贪使诈,此最误事。为督抚者,须先极廉。”上曰:“亦须论才。”宗周退,御史杨若桥举西洋人汤若望演习火器。刘宗周进曰:“唐、宋以前,用兵未闻火器,自有火器,辄依为劲,误专在此。”上色不怿,曰:“火器终为中国之长技。”命宗周退。群臣以次对,上色解。宗周又进,请释姜采、熊开元,云:“厂卫不可轻信,是朝廷有私刑也。”上遽怒,仰视屋梁曰:“东厂锦衣卫俱为朝廷,何公何私?”宗周抗论不屈。左副都御史金光宸言宗周无他意。上益怒,责宗周,免冠谢,徐起退。先是,行人右司副熊开元求独对,召入德政殿,请屏阁臣。周延儒求退不许。开元所奏,大抵摘延儒之失,命补牍。明日,奏劾延儒:“以释累囚,蠲宿逋,起废籍,奉行德意。自谓有裨于圣德,有功于人才,孰敢起而攻之?愿皇上遍召群臣,问延儒贤否,即以所论贤否,定其人之贤否。于是察吏安民,诛凶除暴,天下之治,端在于此。若皇上不加体察,一时将吏狃于贿赂,虽失地丧师,皆得无罪,谁复为皇上捐躯报国哉!”上怒,下镇抚司诘主使。周延儒引退,手敕慰留。

  初,开元出朝,礼部仪制司主事吴昌时力沮之,虽补牍未敢尽。在狱列款具奏,镇抚司格不以闻。寻廷杖姜采、熊开元,仍下镇抚司,刘宗周削籍,金光宸降调。吏部尚书郑三俊、刑剖尚书徐石麒各疏救,不听。贡士祝渊奏宽宗周,下渊于刑部狱。吏科都给事中吴麟征等疏救采、开元,不听。徐石麒罢,以采、开元竟具狱,不廷讯也。开元至十七年始释狱,采戍边。

  刑科给事中陈燕翼上言:“兵饷匮乏,朝廷无刚正之臣,利口获进,陛下设厂卫,即因厂卫为介绍;托近侍,即因近侍为援引。陛下筹兵措饷不遗余力,而此辈平日所辇输以得官者,皆陛下之兵,所满载而候代者,即陛下之饷也。陛下深居法宫,左右大臣发愤改图,庶几挽积习而强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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