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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礼


  三曰宾礼,以待蕃国之君长与其使者。

  宋政和间,详定五礼,取《周官·司仪》掌九仪宾客摈相,诏王南乡以朝诸侯之义,故以朝会仪列为宾礼。按古之诸侯,各君其国,子其民,待以客礼可也,不可与后世之臣下等。兹改从其旧,而百官庶人相见之礼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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