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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景瑗传


  卫景瑗,字仲玉,韩城人。天启五年进士,授河南推官。

  崇祯四年征授御史,劾首辅周延儒纳贿行私数事,复劾吏部侍郎曾楚卿憸邪。帝不纳。出按真定诸府。父丧,不俟命竟归。服阕,起故官。疏救给事中傅朝佑、李汝璨以论温体仁下吏,故帝不怿,左迁行人司正。历尚宝、大理丞,进少卿。十五年春,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岁饥疫,疏乞振济。搜军实,练火器,戢豪宗,声绩甚著。

  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将犯山西,宣大总督王继谟檄大同总兵官姜瓖扼之河上,瓖潜使纳款而还。景瑗不知其变也,及山西陷,景瑗邀瓖歃血守。瓖出告人曰:“卫巡抚,秦人也,将应贼矣。”代王疑之,不见景瑗,永庆王射杀景瑗仆。会景瑗有足疾,不时出,兵事,瓖主之。瓖兄瑄,故昌平总兵也,劝瓖降贼。瓖虑其下不从,人犒之银,言励守城将士,代王信之。诸郡王分门守,瓖每门遣卒二百人助守。

  至三月朔,贼抵城下。瓖即射杀永庆王,开门迎贼入。绐景瑗计事,景瑗乘马出,始知其变也,自坠马下。贼执之见自成,自成欲官之。景瑗据地坐,大呼皇帝而哭,贼义之,曰“忠臣也”,不杀。景瑗猝起,以头触阶石,血淋漓。贼引出,顾见瓖,骂曰:“反贼,与我盟而叛,神其赦汝耶!”贼使景瑗母劝之降。景瑗曰:“母年八十余矣,当自为计。儿,国大臣,不可以不死。”母出,景瑗谓人曰:“我不骂贼者,以全母也。”初六日自缢于僧寺。贼叹曰:“忠臣!”移其妻子空舍,戒毋犯。杀代王传㸄及其宗室殆尽。

  分巡副使朱家仕,尽驱妻妾子女入井,而己从之,死者十有六人。督储郎中徐有声、山阴知县李倬亦死之。诸生李若蔡自题其壁曰:“一门完节”,一家九人自经。家仕,河州人。

  福王时,赠景瑗兵部尚书,谥忠毅。

  贼既陷大同,以兵徇阳和,长驱向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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