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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传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成化初,万贵妃兄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玄象,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儆惕,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实巴等,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缙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永不得再讲斋醮,以橐国用。

  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塔寺,或购市珍奇。一物之微,累价巨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宴游,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

  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

  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屡迁都给事中,出为福建右参政。巡视海道,严禁越海私贩。巨商以重宝赂,元怒叱出之。母忧归,庐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参政,卒。

  康永韶,字用和,祁门人。举于乡,入国学,选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辅,劾尚书马昂抑市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郑己等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见,复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与元前疏相类。两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当。永韶等复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余志等十二人罪,为志所讦,俱下诏狱。永韶谪顺昌知县,再调福清、惠安。久之,有荐其知天文者,中旨召还,授钦天监正,进太常少卿,掌监事。永韶为御史有直声,及是乃更迎合取宠,占候多隐讳,甚者以灾为祥。陕西大饥,永韶言:“今春星变当有大咎,赖秦民饥死,足当之,诚国家无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礼部右侍郎,仍掌监事。坐历多讹字,落职归。

  胡深,定远卫人。天顺未进士。既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复与同官陈宏、郑己、何纯、方昇、张进禄上疏请斥奸邪,痛诋学士商辂、尚书程信、姚夔、马昂。帝不纳。翌日给事中董旻、陈鹤、胡智亦劾辂等,疏呈御前。故事,谏官弹章非大廷宣读则封进,未有不读而面呈者。帝不悦,曰:“大臣进退有体,旻等敢不循旧章乱朝仪耶?”辂等乞休,帝惟听昂去。夔愤甚,连疏求去。深、旻等复合辞攻,而诋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狱。先是,御史林诚亦尝劾辂,不纳,引病去,帝并属诚吏。毛弘等皆论救,辂亦请宽之,乃各杖二十,复其官。未几,深坐按陕时杖杀诉冤者,谪黔阳丞,稍迁郁林知州,卒。

  郑己,山海卫人。成化二年进士。巡按陕西,请蠲边地逋赋,分别边兵,命壮者战守,老弱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蒋琬镇甘肃,己欲按其罪,语泄,为所劾,戍宣府。己性矜傲,时论不甚惜。

  董旻,乐平人。成化二年进士。历吏科都给事中。为吏所讦,下诏狱,谪石臼知县。孝宗时,卒官四川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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