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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传


  高明,字上达,贵溪人。幼事母以孝闻。登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闻内苑造龙舟,切谏。有指挥为大臣所陷,论死,辩出之。徐州民诉有司于朝,时例,越诉者戍边。明言:“戍边,防诬诉也。今诉不诬,法止当杖。”民有为妖言者,吏贪功,诬以谋反。明按无反状,止坐妖言律。皆报许。

  巡抚河南,黜属吏六十人。再按畿辅,入总诸道章奏。天顺初,尚书陈汝言有罪,偕诸御史劾,下之狱。四年,御史赵明等劾天下朝觐官,触帝怒,诘草疏主名。众大惧,明独自承。都御史寇深言:“频年章疏,尽出明手,幸勿以细故加罪。”帝意解,反称明能。石亨既诛,僮仆皆收。明言不宜,坐免者百人。擢大理寺丞。

  宪宗立,拜南京右佥都御史。以留都春夏淫雨,请修人事以回天意。时纳马入监者至万余人,明请区别。荐郎中孙琼、陈鸿渐、梅伦、何宜,主事宋瑛,皆端方廉洁,恬于进取,宜显擢以风有位。疏下所司。

  成化三年,扬州盐寇起,守兵失利,诏明讨之。造巨舰,名曰“筹亭”,往来江上督战,并江置逻堡候望。贼纵迹无所匿,遂平之。内官鬻私盐,据法没入,盐政大治。因条上利病十余事,多议行。仍还原任,以亲老乞终养归。

  十四年,上杭盗发。诏起巡抚福建,督兵往讨。擒诛首恶,余皆减死遣戍。以上杭地接江西、广东,盗易啸聚,请析置永定县。移疾径归。久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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