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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国传


  大兴国,事熙宗为寝殿小底,权近侍局直长,最见亲信,未尝去左右。每逮夜,熙宗就寝,兴国时从主者取符钥归家,主者即以付之,听其出入以为常。

  皇统九年,海陵生日,熙宗使兴国以宋司马光画像及他珍玩赐海陵,悼后亦以物附赐,熙宗不悦,杖兴国一百。

  海陵谋弑,意先得兴国乃可伺间入宫行大事,且度兴国无罪被杖必有怨望心,可乘此说之,乃因李老僧结兴国。既而,知无异心可与谋,乃召至卧内,令解衣,欲与之俱卧,意有所属者。兴国固辞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海陵曰:“主上无故杀常胜,又杀皇后。乃以常胜家产赐阿楞,既又杀阿楞,遂以赐我。我深以为忧,奈何?”兴国曰:“是固可虑也。”海陵曰:“朝臣旦夕危惧,皆不自保。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赐物,君遂被杖,我亦见疑。主上尝言会须杀君,我与君皆将不免,宁坐待死何如举大事。我与大臣数人谋议已定,尔以为如何?”兴国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缓也。”乃约十二月九日夜起事。兴国取符钥开门,矫诏召海陵入。夜二更,海陵、秉德等入。熙宗常置佩刀于御榻上,是夜兴国先取投榻下,及乱作,熙宗求佩刀不得,遂遇弑。

  海陵既立,以兴国为广宁尹,赐奴婢百口、犀玉带各一、钱绢马牛铁券如其党,进阶金紫光禄大夫。再赐兴国钱千万、黄金四百两、银千两、良马四匹、驼车一乘、橐驼三头、真珠巾、玉钩带、玉佩刀、及玉校鞍辔。天德四年,改崇义军节度使,赐名邦基。再授绛阳、武宁节度使,改河间尹。

  世宗即位,废于家,凡海陵所赐皆夺之。大定中,邦基兄邦杰自京兆判官还,世宗曰:“大邦杰因其弟进,滥厕缙绅,岂可复用。”并罢其子弟与所赠父官。及海陵降为庶人,诏曰:“大邦基与海陵同谋弑逆,逋诛至今,为幸多矣。”遂磔于思陵之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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