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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田珏传


  孟浩,字浩然,泺州人。辽末年登进士第。

  天会三年,为枢密院令史,除平州观察判官。

  天眷初,选入元帅府备任使,承制除归德少尹,充行台吏、礼部郎中,入为户部员外郎、郎中。韩企先为相,拔擢一时贤能,皆置机要,浩与田珏皆在尚书省,珏为吏部侍郎,浩为左司员外郎。既典选,善铨量人物,分别贤否,所引用皆君子。而蔡松年、曹望之、许霖皆小人,求与珏相结,珏薄其为人拒之。松年,蔡靖子。靖将兵不能守燕山,终败宋国,珏颇以此讥斥松年,松年初事宗弼于行台省,以微巧得宗弼意,宗弼当国,引为刑部员外郎。望之为尚书省都事,霖为省令史。皆怨珏等,时时毁短之于宗弼,凡与珏善者皆指以为朋党。韩企先疾病,宗弼往问之,是日,珏在企先所,闻宗弼至,知其恶己,乃自屏以避。宗弼曰:“丞相年老且疾病,谁可继丞相者?”企先举珏,而宗弼先入松年谮言,谓企先曰:“此辈可诛。”珏闻流汗浃背。企先薨,珏出为横海军节度使。选人龚夷鉴除名,值赦,赴吏部铨,得预覃恩。珏已除横海,部吏以夷鉴白珏,珏乃倒用月日署之。许霖在省典覃恩,行台省工部员外郎张子周素与珏有怨,以事至京师,微知夷鉴覃恩事,嗾许霖发之,樉以专擅朝政。诏狱鞫之,拟珏与奚毅、邢具瞻、王植、高凤庭、王效、赵益兴、龚夷鉴死,其妻子及所往来孟浩等三十四人皆徙海上,仍不以赦原。天下冤之。世宗在熙宗时,知田珏党事皆松年等构成之。而浩等三十二人遇天德赦令还乡里,多物故,惟浩与珏兄谷、王补、冯煦、王中安在。

  大定二年,召见,复官爵。浩为侍御史,谷为大理丞,补为工部员外郎,煦为兵部主事,中安知火山军事,而浩寻复为右司员外郎。

  浩笃实,遇事辄言,无所隐。上嘉其忠,每对大臣称之。有疾,求外补,除祁州刺史,致仕,归。

  七年,起为御史中丞,而浩已年老,世宗以不次用之,再阅月,拜参知政事。故事,无自中丞拜执政者,浩辞曰:“不次之恩,非臣所敢当。”上曰:“卿自刺史致仕,除中丞,国家用人,岂拘阶次?卿公正忠勤,虽年高犹可宣力数年,朕思之久矣。”浩顿首谢。

  世宗敕有司东宫凉楼增建殿位,浩谏曰:“皇太子义兼臣子,若所居与至尊宫室相侔,恐制度未宜,固宜示以俭德。”上曰:“善。”遂罢其役,因谓太子曰:“朕思汉文纯俭,心常慕之,汝亦可以为则也。”未几,皇太子生日,上宴群臣于东宫,以大玉杓、黄金五百两赐丞相志宁,顾谓群臣曰:“卿等能立功,朕亦褒赏如此。”又曰:“参政孟浩公正敢言,自中丞为执政。卿等能如是,朕亦不次用之。”世宗尝曰:“女直本尚纯朴,今之风俗,日薄一日,朕甚悯焉。”浩对曰:“臣四十年前在会宁,当时风俗与今日不同,诚如圣训。”上曰:“卿旧人,固知之。”上谓宰臣曰:“宋前废帝呼其叔湘东王为‘猪王’,食之以牢,纳之泥中,以为戏笑。书于史策,所以劝善而惩恶也。海陵以近习掌记注,记注不明,当时行事,实录不载,众人共知之者求访书之。”浩对曰:“良史直笔,君举必书。帝王不自观史,记注之臣乃得尽其直笔。”浩复奏曰:“历古以来,不明赏罚而能治者,未之闻也。国家赏善罚恶,盖亦多矣,而天下莫能知。乞自今凡赏功罚罪,皆具事状颁告之,使君子知劝以迁善,小人知惧以自警。”从之。进尚书右丞,兼太子少傅。罢为真定尹,上曰:“卿年虽老,精神不衰,善治军民,毋遽言退。”以通犀带赐之。

  十三年,薨。

  田谷自大理丞累官同知中京留守,终于利涉军节度使。

  二十九年,章宗诏尚书省曰:“故吏部侍郎田珏等皆中正之士,小人以朋党陷之,由是得罪。世宗用孟浩为右丞,当时在者俱已用之,亡者未加追复,其议以闻。”张汝霖奏曰:“珏专权树党,先朝已正罪名,莫不称当。今追赠官爵,恐无惩劝。”汝霖先朝大臣,尝与顾命,上初即位,不肯辄逆其意,谓之曰:“卿既以为不可,姑置之。”盖张浩与蔡松年友善,故汝霖犹挤之也。汝霖死后,章宗复诏尚书省曰:“盖自田珏党事之后,有官者以为戒,惟务苟且,习以成风。先帝知珏等无罪,录用生存之人,有擢至宰执者,其次有为节度、防御、刺史者。其死者犹未追复,子孙犹在编户,朕甚悯焉。惟旌贤显善,无间存没,宜推先帝所以褒录忠直之意,并加恩恤,以励风俗。据田珏一起人除已叙用外,但未经任用身死,并与复旧官爵。其子孙当时已有官职,以父祖坐党因而削除者,亦与追复。应合追复爵位人等子孙不及荫叙者,亦皆量与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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