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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书狱


  绍圣元年七月,刘巩等贬责(详见《逐元祐党》)。

  四年八月丁酉,诏:“赠太师蔡确无辜贬死,弟除名勒停人、前朝奉郎硕特与叙换内殿崇班。”承奉郎、少府监主簿蔡渭奏:“臣叔父硕曩于邢恕处见文及甫元佑中所寄恕书,具述奸臣大逆不道之谋。及甫乃文彦博爱子,必知当时奸状。”诏翰林学士承旨蔡京同权吏部侍郎安惇即同文馆究问。初,及甫与恕书,自谓毕禫当求外,入朝之计,未可必闻,已逆为机阱,以榛梗其途。又谓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又济之以粉昆,朋类错立,欲以眇躬为甘心快意之地。及甫尝语蔡硕为司马昭,指刘挚粉昆,指韩忠彦眇躬。及甫自谓,盖俗谓驸马都尉曰粉侯,人以王师约,故呼其父尧臣曰粉父。忠彦乃嘉彦之兄也。及甫除都司,为刘挚论列。又挚尝论彦博不可除三省长官,故止为平章军事。彦博致仕,及甫自权侍郎以修撰守郡,母丧,除。及甫与恕书请补外,因为躁忿诋毁之辞。及甫对,以昭比挚如旧,斥挚将谋废立。眇躬乃指上,而粉昆指王岩叟、梁焘。岩叟面如傅粉,故曰粉,焘字况之,以况为兄,故曰昆。及甫初赴狱,京等说之曰:“此事甚大,侍郎无预,第对以实,即出矣。”及甫即妄自解释其书,又言父彦博临终屏左右,独告以挚等将谋废立,故亟欲彦博罢平章重事。问其证验,则俱无有也。

  此用新、旧录。今参取它书别修。元符元年五月四日狱竟。

  绍圣初,蔡确母明氏有状诉邢恕云:“梁焘尝对怀州致仕人李询言:‘若不诛确,则于徐邸安得稳便?’”朝廷封其状,不为施行。刘唐老、文及甫事作,蔡渭告章惇曰:“唐老等何足治?曷不治梁焘?”惇遂检明氏状进呈。于是并付蔡京、安惇究治。

  九月癸亥,曾布独奏事,因言:“吕大防、刘挚初贬淮南、湖北,至昨来明堂赦方逾年,故有不得迁叙指挥。今皆在岭表恶地,与前日不同。今以天变肆赦,谓宜稍徙善地,足以感召和气。”上笑曰:“刘挚等安可徙?”布曰:“臣所见如此,更在陛下裁择。编刺配隶罪人,亦分广南与远恶处为两等。若稍徙之于端、康、英、连之类,似亦未力过。”上极难之。布自叙云尔。又云:“盖自今春以来,三省数陈司马光有倾摇之意。”又言:“范祖禹、刘安世欲加恶于上,皆有奸心。”浸润日久,上询之禁中,亦以为有此迹,故皆痛贬。已而又贬王珪、高士英,三省之言寝及宣仁矣。又蔡渭缴文及甫书、挚有司马昭之心,乃及甫得之于父,其事愈可信。而邢恕尝为布言:“方王珪含糊之时,确、惇因恕以通语言,力主定策之议。及惇将去,韩缜亦已不安位,光等遂有倾摇之意。恕遂共谋,说吕公著引文彦博,冀以保佑主上。既而彦博来,而挚及王岩叟等力攻之,虽不能夺,然终以平章重事处之,实夺其权也。彦博既去,及甫以书抵恕云云。”及甫既就究问所,言皆与恕同。盖恕等假此以明保佑之,而渭力引及甫等以为质证,及甫又以彦博不为元祐之人所欲,以此解纷,故其言不得不同耳。上尝宣谕西府:“文及甫等所言为可信。”又云:“惇亦曾以书招彦博。殆与渭所言吻合。然则挚等何可有望于宽贷也?”布又云:“惇又尝语布,以王岩叟曾白太母:‘上过,要当宣谕大臣。’”布曰:“诚有此,则怀废立之意明。虽然,不知此意何从得之?”惇但曰:“人皆知之。”丙寅,权工部侍郎王宗望为集贤殿修撰、权知郓州。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言:“所究问文及甫事,见已有次第。然事涉不顺,及甫止闻其父言,别无他人证验。欲望差官赴所,同行审问。”诏蹇序辰审问,仍差入内内侍省近上使臣一员同之。

  十一月丁丑,雷州别驾、化州安置梁焘卒。

  十二月癸未,鼎州团练使、新州安置刘挚卒。

  十二月三日癸未。新州属广东,至京师凡七十程。

  先是,蔡京、安惇共治文及甫并尚洙等所告事(八月十六日),将大有所诛戮。会星变(九月五日),上怒稍息。然安惇极力锻炼不少置,而焘先卒于化州(十一月二十七日)。后七日,挚亦卒于新州。众皆疑两人不得其死。明年五月,狱乃罢。

  元符元年二月癸巳,诏差河北路转运副使吕升卿、提举荆南路常平等事董必并为广南东西路察访。蔡京等究治同文馆狱,卒不得其要领,谋杀元祐党人。时刘挚、梁焘已前死,朝廷独未知也。

  三月,诏吕升卿等差充广南西路察访指挥更不施行。

  五月辛亥,诏:“刘挚、梁焘据文及甫、尚洙等所供语言,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验,明正典刑。挚、焘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仍各令于元指定处居住。”先是,蔡京言:“臣昨奉诏究问文及甫书事,寻具进呈,乞赐施行。至今未奉朝旨。伏缘刘挚与其党罪,有司马昭之心,为同时之人所发,而陛下以天地之度贷其万死,恩至厚矣。而臣拳拳犹有请者,欲正其典刑,以及其子孙,以信于天下。伏望早降指挥。”诏以京言付三省。于是三省同进呈,而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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