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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谔等修定乐器


  景德二年八月丁丑朔,以翰林学士李宗谔、左谏议大夫张秉同判太常寺,仍命内臣监修乐器。时殿中侍御史艾仲儒上言:“每监祠祭,伏见太常乐器损阙,音律不调。郊禋在近,望遣使修饰,及择近臣判寺。”故以命之。宗谔素晓音律,乃令大乐、鼓吹两署工较其优劣,黜去滥吹者五十余人。宗谔因编录律吕乐物名数,目曰《乐纂》,又裁定两署工人试补条式及肄习程课,皆施行之。

  三年八月甲戌,上御崇政殿,张宫悬,阅试李宗谔等新习雅乐,召宰相、亲王临观,宗谔执乐谱立侍。先以钟、磐按律,次令登歌,钟、磬、埙、篪、琴、阮、笙、箫各二色合奏,筝、瑟、筑三色合奏,迭为一曲,复击钟、铸为六变、九变,又为朝会上寿之乐,文、武二舞,鼓吹、导引、警夜、六周之曲。旧制:巢笙每变宫之际,必换义管。然难于遽易,乐工单仲辛改为一定之制,不复旋易,与诸宫调颇为精习。上甚悦,赐宗谔等器币有差。自是乐府制度顿有伦理矣。上以两舞乐词非雅,乃命分两制别为之。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己酉,诏太常寺别制天书乐章,俟亲飨园丘日,以奉禋祀。又诏取天书降及封禅以来祥瑞尤异者,别撰乐曲,以备朝会燕飨。于是太常寺请郊祀献天书用《瑞安曲》,天书升降用《灵文曲》,又上朝飨用《醴泉》、《神芝》、《庆云》、《灵鹤》、《瑞木》五曲,请两制撰词。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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