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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斥王淮


  淳化元年三月,崇仪副使王维德、殿中丞王淮、宦者怀志同掌香药榷易院,为部下所告,犯赃钱二百七十六万。淮,参知政事沔之同母弟也。事发,自度当死,遂亡命,匿于青州别墅。有司名捕,逾月不获。沔方得幸,颇惭愤,因上表待罪。狱已具,惟德等皆坐弃市。上以沔故,尽贷其死。甲子,黜惟德为殿前承旨,淮为定远县主簿,怀志杖脊,配隶忠靖。后数月,淮乃自归,沔以闻。诏令沔就私第杖淮一百,遣之任。

  二年三月,上以岁旱,尝召近臣问时政得失。枢密直学士寇准对曰:“顷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赇数万计。吉既伏诛,家且籍没,而淮以参知政事沔之弟,止杖于私室,仍领定远主簿。用法轻重如是,亢暵之咎,殆不虚也。”上大悟。明日见沔,切责之。初,赵普出守西京,吕蒙正以宽简自任。至沔怙恩招权,政事多决于沔。沔聪察敏办,善敷奏,有适时材用,然性苛刻,不以至诚待人,群官谒见,必甘言以啖之,皆喜过望,既而进退非允,人胥怨矣。

  二年九月丁丑,参知政事王沔罢。沔以弟淮故,数为枢密副使寇准所诋,上亦寤沔任数好作,非廊庙器,故罢其政事。沔奉诏见上,涕泣不愿离左右,不数日,须发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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