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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刘炟纪(2)


  四年春二月庚寅,太尉牟融薨。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庆为皇太子。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民无名数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己丑,徙巨鹿王恭为江陵王,汝南王畅为梁王,常山王昞为淮阳王。辛卯,封皇子伉为千乘王,全为平春王。

  五月丙辰,车骑将军马防罢。甲戌,司徒鲍昱为太尉,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

  六月癸丑,皇太后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后。

  冬,牛大疫。

  十一月壬戌,诏曰:“盖三代导人,教学为本。汉承暴秦,褒显儒术,建立《五经》,为置博士。其后学者精进,虽曰承师,亦别名家。孝宣皇帝以为去圣久远,学不厌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书》,后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大、小戴礼》博士。此皆所以扶进微学,尊广道艺也。中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烦多,议欲减省。至永平元年,长水校尉鯈奏言,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学之不讲,是吾忧也。’又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於戏,其勉之哉!”于是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

  是岁,甘露降泉陵、洮阳二县。

  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诏曰:“朕新离供养,愆咎众著,上天降异,大变随之。《诗》不云乎:‘亦孔之丑。’又久旱伤麦,忧心惨切。公卿已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

  甲申,诏曰:“《春秋》书‘无麦苗’,重之也。去秋雨泽不适,今时复旱,如炎如焚。凶年无时,而为备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栗忉忉,痛心疾首。前代圣君,博思咨诹,虽降灾咎,辄有开匮反风之应。令予小子,徒惨惨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狱,录轻系;祷五岳四渎,及名山能兴云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报。务加肃敬焉。”

  三月甲寅,诏曰:“孔子曰:‘刑罚不中,则人无所措手足。’今吏多不良,擅行喜怒,或案不以罪,迫胁无辜,致令自杀者,一岁且多于断狱,甚非为人父母之意也。有司其议纠举之。”

  荆、豫诸郡兵讨破武陵溇中叛蛮。

  夏五月辛亥,诏曰:“朕思迟直士,侧席异闻。其先至者,各以发愤吐懑,略闻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于左右,顾问省纳。建武诏书又曰,尧试臣以职,不直以言语笔札。今外官多旷,并可以补任。”戊辰,太傅赵憙薨。

  冬,始行月令迎气乐。

  是岁,零陵献芝草。有八黄龙见于泉陵。西域假司马班超击疏勒,破之。

  六年春二月辛卯,琅邪王京薨。

  夏五月辛酉,赵王盱薨。

  六月丙辰,太尉鲍昱薨。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以大司农邓彪为太尉。

  七年春正月,沛王辅、济南王康、东平王苍、中山王焉、东海王政、琅邪王宇来朝。

  夏六月甲寅,废皇太子庆为清河王,立皇子肇为皇太子。

  己未,徙广平王羡为西平王。

  秋八月,饮酎高庙,禘祭光武皇帝、孝明皇帝。甲辰,诏曰:“《书》云:‘祖考来假’,明哲之祀。予末小子,质又菲薄,仰惟先帝烝烝之情,前修禘祭,以尽孝敬。朕得识昭穆之序,寄远祖之思。今年大礼复举,加以先帝之坐,悲伤感怀。乐以迎来,哀以送往,虽祭亡如在,而空虚不知所裁,庶或飨之。岂亡克慎肃雍之臣,辟公之相,皆助朕之依依。今赐公钱四十万,卿半之,及百官执事各有差。”

  九月甲戌,幸偃师,东涉卷津,至河内。下诏曰:“车驾行秋稼,观收获,因涉郡界。皆精骑轻行,无它辎重。不得辄修道桥,远离城郭,遣使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后,以为烦扰。动务省约,但患不能脱粟瓢饮耳。所过欲令贫弱有利,无违诏书。”遂览淇园。己酉,进幸鄴,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劳赐常山、赵国吏人,复元氏租赋三岁。辛卯,车驾还宫。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戍;妻子自随,占著所在;父母同产欲相从者,恣听之;有不到者,皆以乏军兴论。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系囚鬼薪、白粲已上,皆减本罪各一等,输司寇作。亡命赎: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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