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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纪(22)


  三月乙酉,大赦天下。诏曰:“惟酷吏残贼,用刑深刻,狱多宽人,朕甚愍之。孔子不云乎:‘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其与诸中二千石、诸大夫议省刑罚。”

  ①《范书》光武帝纪作“三月乙未”是月癸亥朔,无乙未,《范书》误。
  ②《范书》光武帝纪作“顷狱多冤人,用刑深刻”。按《类聚》五十二引《续汉书》与《袁纪》同,下尚多“自今以后有犯者,将正厥辜”二语。王先谦、杨树达据汪辑作语出《类聚》五十一,误。
  ③见《论语》子路篇。

  更始之败,刘永以兵略地,北至河,南及陈、汝,以周建为将军,苏茂为大司马,遣使拜张步为齐王,董〔宪〕(宫)为〔海西〕(西海)王

  ①《范书》刘永传曰:“攻下济阴、山阳、沛、楚、淮阳、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按陈,陈国;汝,汝南也。
  ②按《范书》刘永传作“董宪为海西王”。两汉志无西海县,有海西,西汉末属东海郡,正是董宪活动地区。《袁纪》作“董宫”、作“西海”,均误。现据《范书》改之。又《范书》、《通鉴》均将此事系于建武三年二月,亦与《袁纪》异。

  夏四月,盖延、王霸等击刘永,永守城不出。昼收其麦,夜袭其城,永大惊,引兵走,延逆击,大破之。永弃其军,轻骑将母妻奔虞。虞人反,杀其母妻,永与麾下数十人奔谯。苏茂、周建将三万人攻延于〔沛〕(浦)西,延逆击,大破之。茂保广乐,永保〔湖〕(胡)陵。世祖使太中大夫戴兢使兖州,东昏人执以诣永。兢骂永曰:“若非国家敌也,犹今死耳!”永怒杀兢。

  ①据《范书》盖延传改。
  ②据两汉志改,下同。

  甲午,封叔父良为广阳王,兄子章为太原王,章弟兴为鲁王,故定陶王刘祉为城阳王,外祖母黄为湖阳君

  ①诸书均无光武外祖母名黄者及封湖阳君事。按黄实乃光武之姊,建武二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袁纪》此句殊谬,恐乃封姊黄事之讹,且脱封光武妹伯姬为宁平长公主,追爵姊元为新野长公主事。

  良尝为萧令,坐法免。世祖、齐武王少孤,良抚循甚笃。及汉兵起,世祖以告良,良大怒,不听。既而不得已。良从更始入关,甚见尊宠。更始败,良乃归世祖。章、兴皆伯升之子,既封为王,世祖以其少贵,欲以吏事就其名,乃使章守平阴令,兴守缑氏令。顷之,章迁梁郡太守,兴迁弘农太守。兴求贤好善,郡中翕然,朝廷每有异议,必乘驿问兴。祉字巨伯,世祖族兄也。为人谦逊,为宗族所敬。更始败,祉间行诣世祖。是时宗室唯祉先至,上大悦,赏赐车服甚厚。

  ①按“不得已”,语意未尽,下当有脱文。《范书》赵孝王良传曰:“既而不得已,从军至小长安,汉兵大败,良妻及二子皆被害。更始立,以良为国三老,从入关。”

  五月,宛王刘赐将更始三子诣阙,皆封为列侯。封故元氏王刘歙为泗水王,歙子终为淄川王,故宛王刘赐为顺侯,刘顺为成〔武〕侯;周后姬当为周承休公,李通为固始侯。

  ①《范书》安城孝侯赐传作“慎侯”,《袁纪》顺误慎,慎误顺,此又一例。
  ②据《范书》安城孝侯赐传补。
  ③《范书》光武帝纪“姬当”作“姬常”。

  歙字经世,世祖族父也。歙从兄稷有功于齐武王,歙子终又与上少相善,汉兵之克新野,终之力也。上曰:“使歙父子并王者,所以显报之也。”赐字子琴,顺字平仲,皆世祖族兄也。更始败,赐亲至武关,迎更始妻子将诣洛阳。上以赐得为臣之道,每嘉叹之。顺与上同里,少相亲厚,更始死,顺东归世祖。顺素谨厚,以其事更始不失节,尤重之。

  ①《范书》泗水王歙传作“字经孙”,是。

  初,更始使宛王刘赐、邓王王常、西平王李通俱之国,镇抚南方。通娶世祖妹,即宁平公主也。世祖即位,征通为光禄勋。上每征四方,尝留通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

  ①《范书》李通传曰:“光武即位,征通为卫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农。”与《袁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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