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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灵帝纪(1)


  建宁元年〔公元168年〕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将军窦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将军窦武及司徒胡广录尚书事。诏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谔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笃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

  庚午,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夏四月甲午,追尊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苌为孝仁皇帝,妃董姬为慎园贵人。

  戊辰,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窦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豪强战栗,晏开早闭。功曹张敞谏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于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随会为政,晋盗奔秦。治民在德,不在于刑。”畅于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下,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而慕夷齐之末操,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曰:“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夫以约失之者鲜矣!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于是天下英隽,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娆求谄于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谏,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李、杜祸及妻子。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将军除之。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内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并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

  是时太白犯上将星,又入太微。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将发。于是以朱宇为司隶校尉,刘佑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内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中黄门朱瑀曰:“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玺绶。

  九月辛亥,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谒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诏收大将军窦武,武不受诏。与子绍将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

  太傅陈蕃闻起兵,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有使者出开门,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将军窦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燕,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挠,遂送蕃北寺狱。

  节又称诏,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将军,与匈奴中郎将张奂、王甫持节共以讨武等,与武陈兵于阙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随之反乎?先降有重赏。”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于是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于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绍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于云台。于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锢。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阆为郡功曹,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于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率共往送宠,人赍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对曰:“山谷鄙老,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讨陈、窦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著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著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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