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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仪传


  颜之推弟之仪,字升。幼颖悟,三岁能读《孝经》。及长,博涉群书,好为词赋。尝献梁元帝《荆州颂》,辞致雅赡。帝手敕曰:“枚乘二叶,俱得游梁;应贞两世,并称文学。我求才子,鲠慰良深。”

  江陵平,之仪随例迁长安,周明帝以为麟趾学士。稍迁司书上士。武帝初建东宫,盛选师傅,以之仪为侍读。太子后征吐谷浑,在军有过行,郑译等并以不能匡弼坐谴,唯之仪以累谏获赏。即拜小宫尹,封平阳县男。宣帝即位,迁上仪同大将军、御正中大夫,进爵为公。帝后刑政乖僻,昏纵日甚。之仪犯颜骤谏,虽不见纳,终亦不止,深为帝所忌。然以恩旧,每优容之。及帝杀王轨,之仪固谏。帝怒,欲并致之于法。后以其谅直无私,乃舍之。

  宣帝崩,刘昉、郑译等矫遗诏,以隋文帝为丞相辅少主。之仪知非帝旨,拒而弗从。昉等草诏,署讫,逼之仪署。之仪厉声谓昉等曰:“主上升遐,嗣子幼冲,阿衡之任,宜在宗英。方今贤戚之内,赵王最长,以亲以德,合膺重寄。公等备受朝恩,当尽忠报国,柰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仪有死而已,不能诬罔先帝。”于是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仪署而行之。隋文帝后索符玺,之仪又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于是文帝大怒,命引出,将戮之。然以其人望,乃止。出为西疆郡守。

  及践极,诏征还京师,进爵新野郡公。开皇五年,拜集州刺史。在州清静,夷夏悦之。明年代还,遂优游不仕。十年正月,之仪例入朝。文帝望而识之,命引至御坐,谓之曰:“见危授命,临大节而不可夺。古人所难,何以加卿。”乃赐钱十万、米一百石。十一年卒。有《文集》十卷,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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