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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逊传


  乐逊,字遵贤,河东猗氏人也。幼有成人之操,从徐遵明于赵、魏间,受《孝经》、《丧服》、《论语》、《诗》、《书》、《礼》、《易》、《左氏春秋》大义。寻而山东寇乱,学者散逸,逊于扰扰之中,犹志道不倦。大统七年,除子都督。九年,太尉李弼请逊教授诸子。既而周文盛选贤良,授以守令。相府户曹柳敏、行台郎中卢光、河东郡丞辛粲相继举逊,称有牧人之才。弼请留不遣。魏废帝二年,周文召逊教授诸子。在馆六年,与诸儒分授经业,讲《孝经》、《论语》、《毛诗》及服虔所注《春秋左氏传》。周闵帝践阼,以逊有理务材,除秋官府上士,转小师氏下大夫。自谯王俭以下,并束脩行弟子之礼。逊以经术教授,甚有训导之方。及卫公直镇蒲州,逊为直主簿。

  武成元年六月,以霖雨经时,诏百官上封事。逊陈时宜十四条,其五条切于政要。其一,崇教方。其二,省造作。其三,明选举。其四,重战伐。其五,禁奢侈。保定二年,以训导有方,频加赏赐,迁遂伯中大夫。五年,诏鲁公赟、毕公贤等,俱以束脩之礼,同受业焉。

  天和元年,岐州刺史陈公纯举逊以贤良。五年,逊以年在悬车,上表致仕,优诏不许。于是赐以粟帛及钱等,授湖州刺史,封安邑县子。人多蛮左,未习儒风。逊劝励生徒,加以课试,数年之间,化洽州境。蛮俗生子,长大多与父母异居。逊每加劝导,多革前弊。在任数载,频被褒锡。秩满还朝,拜皇太子谏议,复在露门教授皇子。大象初,进爵崇业郡公,又为露门博士。二年,进位开府仪同大将军,出为汾阴郡守。逊以老病固辞,诏许之,乃改授东扬州刺史。仍赐安车、衣服及奴婢等,又于本郡赐田十顷,儒者以为荣。隋开皇元年,卒于家,年八十二。赠本官,加蒲、陕二州刺史。

  逊性柔谨,寡交游,立身以忠信为本。不自矜尚。每在众言论,未尝为人之先,学者以此称之。所著《孝经》、《论语》、《毛诗》、《左氏春秋序论》十余篇。又著《春秋序义》,通贾、服说,发杜氏违,辞理并可观。

  初,周又有黎景熙,以古学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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