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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让之传


  让之字士礼,年十六丧父,殆不胜哀。其母辛氏泣抚之曰:“弃我灭性,得为孝子乎!”由是自勉。辛氏高明妇人,又闲礼度;夫丧,诸子多幼弱,广延师友,或亲自教授,内外亲属有吉凶礼制,多取则焉。

  让之少好学,有文情,清明俊辩,早得声誉。魏天平中,举秀才,对策高第。累迁屯田、主客郎中,省中语曰“能赋诗,裴让之”。为太原公开府记室。与杨愔友善,相遇则清谈竟日。愔每云:“此人风流警拔,裴文季为不亡矣。”梁使至,常令让之摄主客郎。

  第二弟诹之奔关右,兄弟五人皆拘系。齐神武问云:“诹之何在?”答曰:“昔吴、蜀二国,诸葛兄弟各得尽心,况让之老母在此,君臣分定,失忠与孝,愚夫不为。伏愿明公以诚信待物。若以不收处物,物亦安能自信?以此定霸,犹却行而求道耳。”神武善其言,兄弟俱释。

  历文襄大将军主簿,兼中书舍人。后兼散骑常侍聘梁。文襄尝入朝,让之导引,容仪醖籍,文襄目之曰:“士礼,佳舍人也。”迁长兼中书侍郎,领舍人。齐受禅,静帝逊居别宫,与诸臣别,让之流涕歔欷。以参掌仪注,封宁都县男。帝欲以为黄门侍郎,或言其体重不堪趋侍,乃除清河太守。至郡未几,杨愔谓让之诸弟曰:“我与贤兄交款,企闻善政,适有人从清河来,云奸吏敛迹,盗贼清靖。期月之期,翻更非速。”

  清河有二豪吏田转贵、孙舍兴,久吏奸猾,多有侵削,因事遂胁人取财,计赃依律不至死,让之以其乱法,杀之。时清河王岳为司州牧,遣部从事案之。侍中高德政旧与让之不协,密奏言:“当陛下受禅之时,让之眷恋魏朝,呜咽流涕,比为内官,情非所愿。”既而杨愔请救之,云罪不合死。文宣大怒,谓愔曰:“欲得与裴让之同冢邪!”于是无敢言者,事奏,竟赐死于家。

  让之次弟诹之,字士正。少好儒学,释褐太学博士。尝从常景借书百卷,十许日便返。景疑其不能读,每卷策问,应答无遗。景叹曰:“应奉五行俱下,祢衡一览便记,今复见之于裴生矣。”杨愔阖门改葬,托诹之顿作十余墓志,文皆可观。让之、诹之及皇甫和、和弟亮,并知名于洛下。时人语曰:“诹胜于让,和不如亮。”司空高乾致书曰:“相屈为户曹参军。”诹之复书不受署。沛王开大司马府,辟为记室。迁邺后,诹之留在河南。西魏领军独孤信入据金墉,以诹之为开府属,号曰“洛阳遗彦”。信败,诹之居南山,洛州刺史王元轨召为中从事。西师忽至,寻退,遂随西师入关。周文帝以为大行台仓曹郎中。卒,赠徐州刺史。

  次谳之,字士平。七岁便勤学,早知名。累迁司徒主簿。杨愔每称叹曰:“河东士族,京官不少,唯此家兄弟,全无乡音。”谳之虽年少,不妄交游,唯与陇西辛术、赵郡李绘、顿丘李构、清河崔赡为忘年友。昭帝梓宫将还邺,转仪曹郎。尤悉历代故事,仪注、丧礼皆能裁正。为许昌太守,客旅过郡,皆出私财供给,人间无所预。代下日,为吏人所怀。仕周,卒伊川太守。

  次谋之,字士令。少有风格,邢邵每云“我裴四”。武成为开府,辟为参军,掌书记。

  次讷之,字士言。纯谨有局量。弱冠为平原公开府墨曹,掌书记,从至并州。其母在邺,忽得心痛,讷之是日不胜思慕,心亦惊痛,乃请急而还。当时以为孝感。文宣践阼,幸晋阳。皇太子监国;留讷之与杜台卿并为斋帅,领东宫管记。转太子舍人,奏中书舍人事。卫尉杜弼被其家客诬云“有怨言,诽讪时政”。并称讷之与弼交好,亦知之。坐免官。卒,天统中追赠平州刺史。

  长子曰樊,出后让之。次子矩,最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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