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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


  §Ⅲ 莫琳

  西奥多·布兰松先生,原名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又名拉撒路·龙,离开他位于阿莫尔大道的寓所,开着他那辆福特轿车,来到三十一大街的拐角处。他把车停在当铺后面的一个小棚屋里——他认为晚上把车停在大街上不是件好事。倒不是拉撒路为这辆车花了很多钱;这是一个来自丹佛的过于乐观的家伙在牌桌上输给他的。丹佛人认为一对A加上另一副对子,准能打败一对“詹金斯”先生肯定是在虚张声势。问题是“詹金斯”先生的底牌里还有一个J。

  这个冬天挣了不少钱,拉撒路估计春天里他会挣到更多的钱。在战争经济状态下,他知道某些股票和商品价格会有什么走势,他的预测通常都很准确。他投资的范围很广,虽说有一两次失误,也不会给他造成多么大的损失。而他的判断一般总是很准确——很难出现失误,因为他知道潜艇战会逐步升级,也知道是什么最终使这个国家卷入欧洲战争。

  他只需要监测市场的变化就行,于是他有大把的时间来利用别人的乐观态度挣钱,有时候是在台球厅,有时候是玩牌。他偏爱打台球,但发现玩牌挣的钱更多。整个冬天他都在玩这两种游戏,他那张寻常而又友好的脸,再加上一副很愚蠢的表情,使他看起来特别像个笨蛋。他进城时总是打扮得像个乡巴佬,这又强化了这个效果。

  拉撒路并不理会台球厅里其他赌球的人,别人玩扑克时耍什么“技巧”他也不在乎。他只是安静地玩着,收好他赢的钱,见好就收,在引来杀身之祸以前就退出游戏。他很喜欢玩这些掺杂了骗术的游戏;从出老千的人手里赢钱要比依靠诚实游戏挣钱更容易,也更有趣。这些事不会占用他很多睡眠时间;他总是很早就退出这种欺骗游戏,即使是在他输钱的时候。但他退出的时候一般都赢了钱。

  他把赢来的钱都投入股市。

  整个冬天,他都自称“莱德·詹金斯”,住在基督教青年会,几乎不怎么花钱。天气很糟的时候,他待在旅馆里读书,不去又陡又结冰的街上行走。他已经忘了堪萨斯城严酷的冬天是什么样的了。有一次,他看到一支马队非常努力、非常勇敢地拉着一辆很重的货车爬向盛大道上第十街的坡顶。右边一匹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断了腿——拉撒路听到了腿骨骨折的声音。这让他很不愉快,真想抽那个赶车的人一顿——这个傻子为什么不绕路?

  这样的时间,最好还是待在房间里,或者在基督教青年会附近的大公共图书馆里度过。那里有成千上万本真正的书,可以拿在手里的装订书。这些书引诱了他,几乎让他忘了要努力挣钱。在那个严酷的冬天,他把每一小时的空闲时间都花在那里,重新熟悉了他的老朋友:丹·比尔德绘制插图的马克·吐温的小说;柯南·道尔医生;由皇家历史学家撰写文字、约翰·R·奈尔绘制的《绿野仙踪》彩色图画书;卢迪亚·吉卜林;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儒勒·凡尔纳……

  拉撒路感到,他完全可以在那座美妙的建筑里轻轻松松地度过剩下的十年。

  但是,不合时宜的春天来到了。他开始计划从商业区搬走,并再次改变他的角色。无论是在台球厅还是在扑克游戏里,他都很难再让大家把他当傻瓜看待了。他的投资计划也已经完成,在忠诚储蓄信托银行里有了足够多的存款,不需要再在基督教青年会过简朴的生活了。他可以找一个更好的住所,向周围的人展示一张更为成功的脸。这对他待在这个城市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必要的:与他第一个家庭里的人重新见面。现在,距离他制定的最后期限——七月——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为了执行自己的计划,他需要买一辆像样的汽车。他用了一天的时间,变成了“西奥多·布兰松”:把他的银行账户转到与原来银行只有一街之隔的密苏里储蓄银行,并取出一大笔钱;去了一家理发店,把发型和胡须变了个样式;到勃朗宁国王公司买了适合一位保守的年轻商人穿着的衣服。这以后,他开车去了城南,在林伍德大道寻找“空房”标志。他的要求很简单:一个装修过的住所,房子的地址和正面都要显得很体面,有独立的厨房和浴室,步行可以到达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厅。

  他没想在那家台球厅赌球;这是他希望能够遇到他家里人的两个地方中的一个。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房子,不过是在阿莫尔大道,不是林伍德,离台球厅也比较远。于是他只好租两个车库。这比较困难,堪萨斯城还不习惯给汽车提供车库。好在每月两美元就能在离他的住所很近的地方找到一个谷仓,每月三美元就能在闲暇时光台球厅旁边的当铺后面租到一个小棚屋。

  他的生活是这样的: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待在台球厅,到他的家人过去(也就是现在)经常去的林伍德大道的教堂做礼拜;有业务需要的时候,他会在早晨进城,坐有轨电车去。拉撒路觉得没必要市中心开车,再说他喜欢坐电车。他的投资开始给他赚来大把利润,他把这些钱换成双鹰徽金币,存在另一家银行——大众银行——的保险箱里。按照七月份离开此地的计划,他预计可以提前完成财产积累,攒下足够的金币,使他能够坚持到1918年11月11日战争结束那一天。

  在闲暇时间,他会把自己的车擦得锃亮,自己保养车子,开着车消遣。他还慢慢地、仔细地、非常秘密地做一件缝纫活:一件缝满衣兜的麂皮背心,每个衣兜都能放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做完以后,他打算把金币装进去,再把衣兜缝死。他计划在外面再穿一件西服背心盖住它。穿上这身行头会很热,但那么多金子,一根空心腰带盛不下。他不想存纸币。叮当作响的钱、而不是发出沙沙声音的钱,是战时唯一能确保可以在这个国家以外的地方使用的货币。还有个好处:装上金币以后,这个背心几乎可以当作防弹背心——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角落里藏着什么人,那些拉丁美洲国家是很动荡的。

  每个星期六下午,他向一个住在附近的西港高中的老师学习西班牙口语。总而言之,他每天的生活愉快而又忙碌,而且正按计划进行着。

  那天晚上,拉撒路把福特车锁在当铺后面的小棚屋里。他扫了一眼和当铺挨在一起的啤酒吧,心想他的外祖父可能会在回家前在那里喝上一扎慕莱白啤酒。整个冬天,他的脑海里不时浮起一个问题:怎样轻松自然地与他的家里人见面?他想作为一个朋友被他们的家庭(他自己的家庭)接纳。但他不能走上房前的台阶,按响门铃,然后宣布自己是他们长期失散的一个亲戚,甚至不能说是一个从帕迪尤卡来的朋友的朋友。他没有什么联系人可以扯上关系撒这种谎,如果撒一个很复杂的谎,准会被他的外公识破。

  所以他决定非常小心地采取两个方法:去他的家人(除了外公)去的教堂,还有外公想躲避他女儿一家时常去的地方。

  拉撒路知道是哪个教堂。第一个星期日去教堂时,他就确认了自己的记忆没错。那一次,他大吃一惊,甚至比知道自己早到了三年还吃惊。

  看到他母亲的那一刹那,他把她错当成了他的双胞胎妹妹中的一个。

  但几乎就在那一瞬间,他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从遗传学上说,莫琳·约翰逊·史密斯是他的双胞胎妹妹的妈妈,正如她是他的妈妈一样确定无疑。不过,这依然让他震惊不已。好在当时正好有几首赞美诗和一个长长的布道,他有机会让自己平静下来。他不再看她,而是花了点时间找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姐妹。

  那以后,他第二次在教堂看到了自己的母亲,这次他可以不再躲躲闪闪地看她了。他甚至发现这个可爱的年轻主妇和自己想象中的模糊的母亲形象很相符。但他还是觉得,要不是他对莱比思·拉祖丽和劳瑞蕾·李有着清晰的记忆,他永远不会认出她来。他曾不合逻辑地预期看到一个老得多的女人,比他离家时的母亲还要老很多。

  在教堂,牧师把他介绍给了教区的其他居民。但他没找到机会接近母亲或是他的兄弟姐妹。不过他仍旧继续开车去教堂,以防哪一天他需要礼貌地送母亲和兄弟姐妹们回家。他们住在离他的住所六个街区远的本顿大道;现在是春季,天气不会总是这么干燥的。

  至于外祖父常去的地方,他不是很确定。他确信这个地方是外祖父在十年或十二年以后经常去的地方,但他在伍迪·史密斯只有五岁的时候也常来这里吗?

  他先打量了一下这个德国啤酒吧,发现它的名字很突兀地改成了“瑞士花园”,这才走进台球厅。所有台球桌都有人在玩;他走到后面,那里有一张台球桌,一张扑克桌,还有一张下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没有人赌台球;看来这是个装模作样显示自己水平低劣的好机会。

  〔①当时美国已经快要参战,与德国关系恶化,所以德国啤酒吧改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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