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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6 —对不是双胞胎的双胞胎故事

  (省略部分内容)

  ……但在那时,我最常做的行当是太空商人,密涅娃。从奴隶到主教的飞跃是强加在我身上的。我不得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规规矩矩的,这不是我的风格。也许耶稣是对的,他说驯服的人将继承土地一问题是他们继承的非常少,大约只有六英尺乘以三英尺大小的面积。

  但是,从种田苦力通向自由的道路必须经过教堂,而教堂要求驯服,所以我表现得非常驯服。那些牧师有一些怪异的习惯……

  (省略九千三百字)

  ——于是,我离开了那个该死的行星,永远不想再回去了。

  ——但几个世纪以后,我又回去了。那时我刚做完回春治疗,看起来再也不像那个乘着飞船消失在太空中的主教大人了。

  我又是一个太空商人了。这一行对我很适合;它让你不断地旅行,见识新鲜事物。我回到布莱斯德是为了挣钱,不是复仇。我从来不在复仇上浪费脑筋;基督山伯爵综合症太累人了,也很无趣。如果我和一个人发生了打斗,而他活了下来,我不会以后再回来杀他。相反,我要比他活得更久——这同样能平衡我的心理。我估计两个世纪的时间足以让我那些在布莱斯德的敌人们都死去。自打我离开那地方后,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死了。

  要不是为了经商,我是不会在布莱斯德停留的。星际间的贸易是最为基本的经济活动。你不能通过挣“钱”挣到钱,因为离开了发行这种钞票的行星,钞票就不是钱了。银河系里绝大多数货币都是名义货币;满满一飞船钞票在其他地方只是一堆废纸。银行的信贷更不值钱;银河系里星际之间的距离太大了。即使是叮当作响的硬通货也必须视为交易的商品,而不是钱,否则你就是拿自已开玩笑,把自己弄得一文不名。

  于是,掌握经济学精髓的是太空商人,银行家和教授很少能达到这个高度。商人专注于物物交换,而不是其他一些无聊的事情。他会缴纳无法逃避的税款,并不在意它是叫“消费税”、“国王的便士”、“财政压榨”,还是直截了当的贿赂。这是另一个孩子的球棒、球和后院,所以你必须按他的规则玩球。没什么好商量的。尊重规则应该注重实效。女人天生就知道这个;这就是为什么她们都是走私犯。男人通常相信——或者假装相信——“规则”是神圣的,或者至少是一门科学。但这是没有根据的假设,对政府倒是很有利。

  我很少走私。这很危险。你可能最终挣到了钱,但在发行这些钱的行星上却不敢花。我只是极力避免在税收过重的地方经商。

  按照供应和需求理论,决定一件物品的价值的时候,这件物品位于哪里和它是什么一样重要——这就是商人干的事;他把商品从价值低的地方运到它们能值更多钱的地方。马厩里的臭大粪运到南方就成了价格不菲的肥料,一个行星上的鹅卵石到了另一个行星就成了珍贵的宝石。选择货物的技巧就在于了解商品在哪里会值更多的钱,能猜中这个的商人一次就能挣到迈达斯的家产,猜错的人则可能变得一文不名。

  〔①希腊神话中具有点物成金能力的国王,是个大富翁。〕

  我很幸运,因为我当时在兰德弗,想去瓦尔哈拉,然后再回到兰德弗。我在考虑结婚,再养活一个家庭。但我想多挣些钱,稳定下来安家的时候可以过上贵族般的生活。那时我的生活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我的全部财产只有一艘侦察飞船和一点当地货币

  〔①原注:事件发生的顺序自相矛盾。可能是与这艘飞船类似的另一艘飞船?——J.F.45th〕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做些贸易了。

  在两个地方之间进行贸易获得的利润很少;因为稀缺的资源很快就能补充上。但在三地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或者在更多的地方——利润却很高。比如:兰德弗有些物品,就说奶酪吧,在布莱斯德就成了奢侈品;而布莱斯德出产的一些商品,比如粉笔,在瓦尔哈拉的需求很大……而瓦尔哈拉则生产一些兰德弗需要的小玩意儿。

  按照这样的顺序贩运商品就可以挣到钱;顺序相反的话,你会穷得失去最后一件衬衫。

  我先在头两个星球贩运货物,从兰德弗到布莱斯德,很成功,我的商品全卖出去了——什么商品?我要能记住就成奇迹了;我经手了那么多的东西。总之,我卖了个很好的价钱,暂时有了很多钱。

  多少是“很多”?就是在你离开一个永远不会再回去的地方之前有花不完的钱。如果你留着那些钱,等以后再回去的时候,你通常会发现——在我的记忆里总是这样的——因为通货膨胀、战争、税收、政府更迭,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事,你保留的那些名义货币已经丧失了它所代表的价值。

  我的船要装货了,我把货款打进了港务局的保证金账户。剩下的钱迟早会贬值,我只有一天的时间处理掉它,也就是在我的船上货之前。上货时我必须在旁边看着;我自己当我的事务长,我不愿意相信别人。

  所以我来到商业区。我想在这里可以买些便宜货。

  我身着高档的当地服装,后面还跟了一个保镖。那时的布莱斯德还处于奴隶经济时代,社会阶层呈金字塔型分布,你的位置离金字塔尖越近越好,至少要看起来像是那样。我的保镖是个奴隶,但不是我的奴隶。我是从一个中介机构雇的他。这个奴隶除了跟着我到处转,然后像头猪一样吃东西以外,一点事也不用做。

  我不是个虚伪的人,但我表现出的社会地位需要一个男仆跟着我。在布莱斯德,一个“绅士”身边如果没有贴身男仆的话,他是无法在博爱市希尔顿酒店或其他当地:一流宾馆里登记入住的。如果没有我自己的仆人在身后站着,我也不可能在高级饭店吃饭。其他事情也是如此。人乡随俗。我还去过强制你和女主人一起睡的地方,这种事有时实在很可怕。比较而言,遵循布莱斯德的习俗还不算很困难。

  尽管那个中介机构给了他一根长棍,但我并没有依赖他。我身上准备了六种防护措施,在街上走的时候也很当心。我自己在此地当奴隶的时候,布莱斯德要危险得多,一个“绅士”很可能成为袭击的目标,虽说骚扰他的不是警察。

  那天不是拍卖奴隶的日子,我抄了个近道,打算穿过奴隶市场去珠宝街。就在这时,我看到奴隶市场上有一个特卖会,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并不想买奴隶,但一个自己曾被卖过的冬不会在看到这种情况时默然走开,面对奴隶的苦难境地无动于衷。

  看起来没有人想买这两个人;围着代理人帐篷的都是些穷人。我从他们的衣着和其他一些特征作出了判断,那里没有带着贴身男仆的人。

  被出售的奴隶站在桌子上,一个年轻女孩和一个年轻男孩。男孩处在青春期的后期,女孩已经发育成熟了。考虑到女孩成熟得早一些,可以说他们两个的年纪相差无几。以我自己年轻时为标准,就算他们十八岁左右吧。:在这个年纪,男奴通常被关在一只桶里,通过桶上的洞吃食物,而女奴则要准备嫁人了。

  他们身上都穿着无袖长袍。我太清楚这样的袍子意味着什么了;他们应该只展示给可能的买家,而不是贫民。长袍表示这是有价值的奴隶,他们不应该在公开的拍卖会上被出售。

  当然,拍卖采用的方法是荷兰拍卖法,最低的标价是一万布莱森。这个价格——我怎么才能向你解释几个世纪以前、距离此地几百光年的行星所使用的货币呢?这么说吧:这个价格哪怕除以五,都是标价过高,除非这两个孩子是非同寻常的人物。那天早晨的财经新闻刚报道过,最好的年轻奴隶,无论哪种性别,都只能卖到一千布莱森。

  你有没有遇上过这种事:被商店橱窗里的一件衣服吸引,然后走进商店,经不住诱惑买下了它。不,你当然没有。但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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