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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她已经逃了四天,跌跌撞撞慌慌张张地在一条条小路和地道间奔跑。她饥肠辘辘,精疲力竭,身体已经累得无法承受,而且每扇门都愈发难以打开。经过整整四天的逃亡,她终于找到一处藏身之所:这是个位于地下世界的小石窟,待在这儿应该会很安全——至少她希望如此。女孩终于沉沉睡去。

  在上次西敏寺举办的流动集市中,克劳普先生雇用了罗斯。“就把他看作,”他对范德摩先生说,“一只金丝雀。”

  “会唱歌的那种?”范德摩先生问道。

  “我对此深表怀疑,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表示怀疑。”克劳普先生抬手捋了捋那一头顺滑平直的橙色发丝,“不,亲爱的朋友,我用的是比喻义——指的是被人们提下矿坑测试毒气的那种。”范德摩微微颔首,领悟的曙光慢慢冒出头来。对,一只金丝雀。罗斯先生跟金丝雀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他膀大腰圆——几乎跟范德摩先生一样壮实——特别邋遢,几乎没有毛发,而且很少说话。不过罗斯已经告诉他俩自己喜欢杀生,而且相当拿手。克劳普先生和范德摩先生觉得这话很有意思。但他就是金丝雀,可惜自己并不知道。就这样,罗斯先生穿着脏兮兮的T恤和破破烂烂的蓝色牛仔裤,走在前面打头阵,身着考究黑西服的克劳普和范德摩则紧随其后。

  只要你用心观察,就可以通过四种简单途径把克劳普先生和范德摩先生区分开来:第一,范德摩先生比克劳普先生高两头半;第二,克劳普先生的眼睛是淡蓝色的,范德摩先生则是棕色;第三,范德摩先生右手戴着用四颗乌鸦颅骨制成的几枚戒指,而克劳普先生没有佩戴任何显眼的饰物;第四,克劳普先生喜欢说话,而范德摩先生总是觉得饿。当然,他们的相貌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通道暗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范德摩先生的匕首突然出现在他手中,随即又消失不见,戳在差不多三十尺外的地面上微微晃动。他走到匕首跟前,握住刀柄拔了起来。刀刃上插着一只灰老鼠,随着生命流逝,嘴巴无力地一张一合。他用食指和拇指捏碎了老鼠的脑袋。

  “好了,这鼠辈没法再去告密了。”克劳普先生被自己的俏皮话逗得哧哧发笑,可范德摩先生一点儿反应也没有,“老鼠,鼠辈。明白吗?”

  范德摩先生把老鼠从刀上取下,若有所思地将脑袋塞进嘴里嚼了起来。克劳普先生一巴掌将这玩意儿打掉。“别吃了。”

  范德摩先生有点闷闷不乐地收起小刀。“打起精神来,”克劳普先生激励他说,“老鼠总会有的。现在,前进。咱们还有事儿要做,有人要敲打敲打。”

  三年的伦敦生活并没有改变理查德,倒是改变了他对这座城市的看法。以前看到的各种照片曾给理查德留下了刻板印象,他原本把伦敦想象成一座灰色,甚至是黑色的城市,结果却惊讶地发现这里充满斑斓色彩:有红砖与白石,有红色公车和黑色出租车,还有鲜红的邮筒和绿草如茵的公园及陵园。

  在这座城市中,垂垂古早和蒙昧新潮争风斗法,虽然没有恶意,但也同样不存敬意。这里到处都是商店和办公楼、饭店和住宅,公园和教堂,无人问津的纪念碑和黯然失色的宫殿。这里有数百个名字古怪的街区——伏尾、白垩农场、伯爵宫廷、大理石拱门,各区风格也迥然不同。这是一座喧闹、肮脏、欢快、杂乱的城市,挤满各种肤色、各种习俗和各种类型的居民。它以游客为食,既需要他们,又鄙夷他们。由于五百年来断断续续的道路拓宽工程,以及在车辆交通——无论是马车,还是新近出现的机动车——和行人需求间作出的拙劣妥协,伦敦城的平均交通时速三百年没有任何增长。

  理查德刚到伦敦时,就发现此地巨大怪诞,基本无法理解。只有那张标示出地铁线路和站点的精美彩色地图,还能赋予它秩序的伪饰。但理查德逐渐意识到这幅地铁路线图只是便利的虚幻产物,可以让生活更加轻松,但跟地表城市的真实地貌毫无联系。这就像隶属于某个政治团体,理查德对自己这个想法感到自豪。在一次聚会中,他曾试图向一头雾水的陌生人们解释地铁路线图和政治的相似之处。但从那以后,他便决定还是不要涉足政治评论领域。

  通过耳濡目染白白得到的信息(跟白噪声差不多,只是更有用)的积累,理查德慢慢理解了这座城市。当他发现伦敦城本身还不到一平方英里后,理解过程也随之加快。这一平方英里东起艾德门,西至舰队街和老贝利区法庭,这块小小的自治区如今是伦敦金融机构的根据地,也是整个伦敦的发祥地。

  两千年前,伦敦不过是泰晤士河北岸的一个凯尔特小村庄,后来罗马人不期而至,并定居于此。伦敦缓慢成长,大概过了一千年后,西部边界才与近邻小小的西敏王城接壤。伦敦桥建造好后,伦敦与隔河相望的南华克镇紧紧相连。它继续扩张,田野、树林和湿地慢慢被繁荣兴旺的市镇吞没;它继续发展,遭遇到其他小村小寨,比如东方的白教堂和德普特福,西方的哈默史密斯和牧人树丛,北方的卡姆登和伊斯灵顿,南方泰晤士河对岸的巴特西和朗伯斯。伦敦城把它们都纳入体内,就像一池水银遇到较小的水银液珠就吸收进来,只有一个个名字尚自留存。

  伦敦就这样变成了巨大的矛盾体。这儿是个好地方,也是座不错的城市,但所有好地方都要付出代价,而且所有不错的城市都必须付出这种代价。

  过了一阵子,理查德发现自己对伦敦早就习以为常。才没多久,他便开始为不曾去过任何伦敦景点而感到自豪了。(除了伦敦塔,莫德姑妈来城里度周末时,理查德被迫担负起伴游的任务。)

  但杰茜卡改变了这一切。理查德发现自己在那些本该平静安闲的周末里,陪她游览着国家美术馆和泰特美术馆之类的地方。在这些场所,理查德意识到绕着博物馆逛太久会脚疼,明白了不出半个小时那些伟大的世界艺术瑰宝都会混作一团,更发现博物馆自助餐厅为一块蛋糕和一杯茶水开出的无耻价格,几乎超越了人类所能理解的范畴。

  “这是你的茶和泡芙,”他对杰茜卡说,“买一幅那个丁托列多[2]的画也用不了这么多钱。”

  “别胡说了,”杰茜卡高高兴兴地说,“再说泰特美术馆里也没有丁托列多的作品。”

  “我应该来一份樱桃蛋糕,”理查德说,“这样他们就有钱再买一幅凡·高的画了。”

  理查德两年前去法国度假时,在巴黎遇到了杰茜卡。他当时在罗浮宫参观,正试图寻找组织这趟周末旅行的同事们,却意外发现了杰茜卡。他眼睛盯着一件巨大雕塑,往后退了两步,正好撞在她身上。杰茜卡当时在欣赏一颗体积和历史意义同样巨大的钻石。理查德想用法语道歉,但根本不会说,只得换成英语,然后又为自己用英语致歉一事,设法用法语道歉,闹了半天才注意到杰茜卡是再英国不过的英国人。杰茜卡决定让理查德给她买一块昂贵的法国三明治和一杯价格超高的气泡苹果汁赔罪。序幕就这样被拉开了,真的。从那以后,理查德始终没法让杰茜卡相信,他不是那种有事没事就往美术馆跑的人。

  赶上他们不去美术馆和博物馆的周末,理查德就会在杰茜卡逛街购物时当个小跟班。她通常会去骑士桥[3]的精品商店街,那里距离她在肯辛顿的公寓要不了几步路,坐出租车更是没几分钟。理查德会陪同杰茜卡,去逛哈罗德或者哈维尼柯斯这种令人生畏的超级百货商店。杰茜卡可以在那里买到所有东西,从珠宝书籍到日用百货不一而足。

  理查德为杰茜卡神魂颠倒。她美丽动人,幽默风趣,而且前程不可限量。杰茜卡则认为理查德拥有很大的潜能,只要由合适的女人好好驾驭,就能变成完美的婚姻饰物。要是他能多用点心就好了,杰茜卡时常这样想。所以她送给理查德《穿出成功来》和《成功人士的一百二十五种习惯》之类的书籍,还有讲如何像执行军事行动那样开拓事业的书。理查德总是连声道谢,也总是打算认真读读。杰茜卡会在哈维尼柯斯的男装部,挑选她认为理查德应该穿的衣服——他的确会穿,至少会穿一个星期。在他们初次相遇的一周年纪念日那天,杰茜卡对理查德说,她觉得他们应该去买一枚订婚戒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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