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张小娴 > 流浪的面包树 | 上页 下页 |
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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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 “你真想知道吗?” “有谁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的!”我笑得捧着肚子趴在沙发上。 “我?你别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他以为我们是姊妹!”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在书店附近徘徊,是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他为什么不可以喜欢你?” “我看来像喜欢男人吗?” “我怎么知道,也许你两样都喜欢。” “现在怎么办?” “你自己拒绝他。” “我从来没拒绝过男人。” “就跟拒绝女人差不多。” “怎样可以不伤害他的自尊心?”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我说。 他懊恼地坐着。 我朝他笑了笑,说:“我已经告诉他,你是喜欢女人的。”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们各自占着沙发的一边,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来。 “大虫是怎么说的?”他好奇地问。 “他说他是你的小鸟——” 杜卫平的脸涨红了:“他这样说?他满脑子是什么!” “满脑子什么的是你!他说的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 “他说我是一条狗?”他瞪大了眼睛。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对了,我们什么时候戴上迪之送给我们的颈巾照一张相片寄给她呢?差点儿都忘记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说。 “再冷一点吧。现在这种天气还用不着戴颈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会下雪。” “普罗旺斯会。”我说。 “这个时候,普罗旺斯人会吃烤羊腿——” “还有红酒洋葱烧狐狸肉——” “积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着松鼠和兔子的脚印——” “什么时候可以去普罗旺斯呢?”我向往着。 “夏天吧。”杜卫平说。 “那就夏天。”我说。 “他竟然说我是狗?”他喃喃说。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贝多芬就是。” *** 书店差不多打烊的时候,葛米儿跑来了,手上拿着大包小包的。 “你为什么会来?” “我刚刚在附近买完东西。” “你买了什么?” 她把包包里的东西铺在柜台上给我看,是一堆金色和银色的毛球跟一套编织针。 “你会编毛衣的吗?”我惊讶。 “不会啊!我的助手答应教我。” “你要编毛衣给谁?” “我要编四只袜子给贝多芬。” “狗也穿袜子的吗?” “保暖嘛!天气开始冷了。而且,穿了袜子出去散步,不会弄脏四只爪,所以袜子好!贝多芬是金毛的,配银色袜子最抢眼了,我还打算用金色毛线在袜子上织上我的名字。” 我笑笑打趣说:“那可是名牌呢!” “它穿上这四只袜子出去散步,肯定会顾盼自豪,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她兴奋地说。 “是啊!还可以表演猫步呢!” “就是啊!这个点子是不是很精采?” “你一向也让人眼前一亮。”我说。 *** 我们在阳台上喝茶。 “你最近没去‘渡渡厨房’吗?”我问。 她耸耸肩:“我放弃挂号了。” “为什么?” “杜卫平是很好,可是他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你。” “我没挂号。”我笑笑说。 “你不用挂号的,你在他心中占着最特别的位置。每次见到你,他也笑得格外灿烂。我们聊天的时候,他总是情不自禁的提起你,说什么‘程韵喜欢吃这个——’,‘程韵小时候的样子很可爱——’。那天晚上,我们本来聊得很开心的,你突然跑来,他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放在你身上。他望着你的眼神,很难让人相信是没有感情的。你一声不响的离开餐厅,他便开始心不在焉了,还撇下我去书店找你。”她噘起嘴巴说:“太不公平了!我喜欢的男人都喜欢你。” 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你也喜欢他的吧?我看得出来。”葛米儿说。 我笑笑。 “你也是时候忘记林方文了。”葛米儿忽然说。 我笑了一下,然后已经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已经离开了。你该有自己的生活。”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说。 “没有爱情的生活,不算圆满。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关起来呢?” “也许我害怕爱上另一个人之后会把他忘记吧。我却又害怕没法忘记他,那便永远没法爱上另一个人。”我说。 “他出事的时候,你们已经分手了。你没有义务守住你们之间的盟约。” “我总觉得我是有责任的,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脱下身上的空气瓶,扯掉呼吸器和面罩,他不想再回来。”我哽咽着说。 “那么,我不是也有责任吗?是我鼓励他潜水的。但是,其实我们都没有责任。他比我们幸福啊!他永远不会老,而且,也不会再死一次。” 我笑了:“是的,他老了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你知道吗?我发现世上你是我的知音。” “你有很多知音。” “但是只有你两次都跟我喜欢同一个男人,我们的品味最相近。” “除了穿衣的品味。”我笑着说。 *** 那天才说要等到天气冷一点的时候戴上颈巾和杜卫平一起拍照,天气却已经冷起来了。离开书店,葛米儿抱着毛球回去温暖她的贝多芬,我把脖子缩进大衣的衣领里。 这条路已经走过很多遍了,和杜卫平一起走,也差不多两年了。这些日子以来,林方文一直是我和葛米儿之间的禁忌,大家也尽量不去提起。我和她对林方文的怀缅是不一样的。她更像怀缅一位好朋友,她会懊恼鼓励了他去学潜水。我怀念的却是生命中的至爱。日子久了,逝去的人变得愈来愈完美,彷佛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所有快乐、痛苦、承诺、背叛和眼泪都变成了今生难以重现的记忆,时刻呼唤着那些湮远的往事。 我怎么可能忘记他呢?而他已经忘记我了。在那遥远的天国,应该没有人世的记忆吧?假如每个人能够带着一段回忆离开尘世作为记念,林方文要带走的,可会是跟我一起的日子?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在他心里重要,直到他不再回来。我时刻希望他变得年老,那样他便永远属于我。上帝对我的惩罚,是永不让我看到他白发苍苍的样子。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那天,我坐在车厢里,他在潜水店外面,头上戴着那顶他放下了许多年的鸭舌帽。我们相识的时候,他总爱戴着那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谁又会想到,我们诀别的时刻,他重又戴上那顶帽子。 我的车子向前走,他的车子往回走,从此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那深蓝色的帽子,悄悄把他带来我身边,又悄悄把他从我身边带走,是相聚,也是别离。如果我早知道,我会把那顶帽子从他头上摘下来,永远不再还给他。那样的话,是否可以改变看似不可逆转的天意? *** 我从皮包里掏出钥匙,一如往常地把钥匙插进匙孔里。 门开了,屋里一片漆黑,窗边的扶手椅里,坐着一个背影,那个背影戴着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蓝得像水,蓝得像夕阳沉没之后暮色四合额蓝,蓝得像从阴曹地府飘来的蓝,慢慢而悲伤地笼罩住房子。 是他吗? 怎么会是他?已经恍如隔世了。 为什么不会是他?那明明是他的帽子。 我静静地走到那个背影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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