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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四】

  远远的,看到卡斯鲁城一片蒙胧闪烁的灯海,何绍祥才放松了紧紧绷着的神经。雪太大了,开车真不容易,晚间气温下降,公路上不断积雪,雪下面是冰,路上好多车子出事,没出事的也都加了一万分的小心,谁也不敢开快,不然也不会平常一小时半的车程,会变成三小时。

  一进市区,何绍祥的心就完全安定了。精神一松弛,所有的疲倦都涌上来,他大大的打个哈欠,突然之间,竟有点不着边际的空茫之感,觉得自己生活得好辛苦。如果换了别人,谁会在这样大风大雪的夜晚赶回来?但何绍祥就是何绍祥,他不能把自己跟那些无足轻重的人比。明天早上实验所里有会议,别说下雪,就是下刀子他也会连夜赶回来。

  何绍祥的住所就在市区边上,转过一条大街,车子进入一条僻静的巷子里。巷头上那幢奶油色亮砖的老式房子就是了。那尖尖翘起的屋顶,在晦暗的夜空中看来,颇似童话中的古堡。欧洲人特别讲究住的艺术,一个人的身份高低,收入好坏,从他住的情形就能看得出来。何绍祥的住所使他很引以为傲,别说一般中国人没能力也没机会租到这样的房子,就是做小事的德国人也不够资格住。

  房东老夫妇都已年逾七十,老先生在希特勒时代做过官,打完仗改行经商,现在退休养老,谈起话来,引经据典,非常文明。老太太也属高贵者流,冬天出门,总把短短的颈子上围着眼珠子瞪得溜圆的整条狐狸。他们之所以肯把房子租给何绍祥这样一个中国人,是因为他单身,没有女人和孩子吵,又肯出大价钱。像他这样的房客,在德国人里就没处去找。何绍祥喜欢安静,正好房东也是不爱开口说话的人,在一起住了好几年,谁也不打搅谁,彼此相处得很好。

  何绍祥把他的“美尔柴的斯”大型房车停好以后,就打开矮矮的铁栏杆门,走进院子。夏天时候,这里面花木扶疏,有好几种果子树、有金鱼池,而现在除了漫天漫地的白雪,甚么也没有。他像每天一样,提着那只塞得结结实实的大公事皮包——那里面都是他认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包括他写了一半的文章,看了一半的科学杂志,需要检查或整理的实验记录,与同行科学家们商讨问题的结果,要参加的会议日期和程序等等。雪后的空气使成年待在实验室里的他,感到格外清爽新鲜。但他向来很少有闲情和时间去欣赏甚么“自然”,只像往常一样的,匆匆上了石阶,在那个固定装房门钥匙的裤子口袋里,掏出钥匙。觑着眼镜片后面的近视眼,对准了门上的钥匙洞,开门进去。

  房东门上的玻璃有亮光,显然他们还没睡——他们常是八点一过就睡下了。那时整幢房子就像深山里的死谷,静得一点声息都没有,连他这么爱安静的人也觉得有点受不了。此刻他们还醒着,他的心里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欣喜。他像平日一样,尽量放轻了脚步,走上铺着地毯的楼梯,轻轻推开自己的房门,不出一点声响。他一向这么有分寸,就像一个有教养的欧洲人一样。

  门边的小橱上,整整齐齐的摆了几个信封,他知道那是房东太太给拿进来的。拿起来看看,无非是账单、物理学会月报、和书店新书目录之类的东西。真正的信只有一封,远远的溜一眼那上面的字迹和新加坡的邮票,他就能断定是绍雯写来的,对于妹妹绍雯,他自小就无好感,她的信也引不起他甚么兴趣。把一堆信封丢回橱上,他就把大衣帽子手套,一样样的脱掉,每样都放在它们固定的老位置:大衣挂在衣架的第二个钩上,帽子平放在上面的横梁上,手套则插在大衣口袋里,免得忘记戴。

  放完衣帽,他习惯的重重把手搓了几下,嘴里自言自语的喃喃道:“这么冷的天,怎么倒把暖气关小了呢?”

  他先把暖气的调温计度数转高了一点,再到饭厅酒柜里拿出只高脚杯子,倒了小半杯白兰地,一口灌下去,酒一下肚,周身立刻温暖起来,他觉得很舒服,有点踌躇满志的快意。放下酒杯,便开始换衣换鞋。

  何绍祥自认对一切事务,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重原则。就拿穿衣服这件事来说,他在家穿在家的衣服,出去则有出去的服装,出去宜整洁高贵,在家宜舒适轻松。他换上一件半长的晨袍式绒外套,鞋上踏着软底懒人鞋,就像每天那样,从厨房的桌上把收音机拿来,倚在客厅里一张靠背特别高的沙发上,全身放松,收听当天的新闻。其实现在家家有电视,像他这样只听收音机不看电视的几乎没有。他不买电视的原因,是为了怕电视太有趣,会贪看而误了正事。他这收音机是名牌里最贵的一种,手提式,可以随时随地提着走。譬如说,早餐时候提到厨房,放在右手边的桌子上,左手边则铺着报纸,中间放着他自做的早餐:一壶热咖啡,一片黑面包,两片奶酪,一个苹果或橘子,十多年来他都这么吃,从来没变过。他边吃边听边看,是一天中最享受的时刻。此外,晚上回来他照例要听听当天消息,上厕所的时候也可以利用来知道一点世界大事。所以这个收音机总被他提着,厨房、客厅、厕所,三个地方搬家。其实也不见得每天都有非知道不可的大事发生,但听听那报告员的声音,就好像跟外界有了接触,在感觉上舒服得多。

  今天的世界很和平,甚么特殊事件也没有,天气预告说明天就不再下雪了,会出大太阳。该听的听完,他关上收音机,开始考虑该做甚么?

  平常时候,他总利用晚上的空闲时间看科学杂志或写论文,他的论文成年不断的写,一篇接着一篇,乐此不疲。有次一个外国朋友问他Hobby(业余爱好)是甚么?他想了想,回答说是“写文章”,那个朋友误会他喜欢文艺创作,问:“写诗?写小说?还是散文?”他听了大为扫与,难道连他写了那么多篇科学论文——包括得了三次当年度最优秀的论文奖的事,都不知道吗?这还算朋友吗?他讪讪的道:“我不写那些无中生有的东西,我写文章,全根据我在实验中发现的现象而产生的理论。我写的是科学论文。”那个朋友摇摇头道:“写科学论文是工作,不是Hobby。”他笑笑道:“那么我的Hobby就是工作。”那个朋友听了哈哈大笑,重重的拍了他几下肩膀。“S.C.原来你是个工作狂啊!”他说。

  是不是工作狂,他自己不知道,但他生活里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工作,是无庸置疑的事。他不能任自己闲着,要永远为事业奋斗,永远工作。此刻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工作。

  何绍祥看看桌上的小电钟,正指着九点半,离上床的时间还早呢!正可以把今天刚收到的物理学杂志翻翻。他坐到书房的写字桌前,从皮包里掏出杂志,预备像很多个晚上一样,潜心阅读。

  糟的是今天晚上彷佛世界变了样,一切都失常了,他眼睛盯在纸上,却一个字也看不见,一向定得如古井之水的心,也不宁静了,一阵阵的掀着波涛。那里面出现的,竟是今天下午,在音乐院附近碰到那个身着灰背皮大衣,头围白围巾,娉娉婷婷,气质高贵面孔美丽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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