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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几天的相处,我跟邱心瑜没什么交谈。

  因为她很酷,很凶,很任性,很雪……

  不过,两个人一起生活,不可能一点进展都没有,至少我知道她是企管系大三的学生,有一个已经是社会人士的男朋友,天秤座,AB型,身高166,体重47.

  为什么知道她的身高体重?

  因为她在自己房间的门边贴了一张身高纸尺,在166公分处画了一道红色横线,又在客厅的体重计上贴了一张小纸条,写上“离理想45还有2000克。”

  而她至少知道我是物理系毕业的,准备重考研究所当中。

  雨声说我很幸运,因为别人求都求不到的缘份,竟然这么容易就掉进我的生活里,我听不懂他的意思。

  后来他解释了一次。

  他说,邱心瑜恰归恰,但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女,虽然在学校里称不上是系花,但也是一朵花了。

  “跟这样身材外表兼具的美女同居,已经是前世积德了。”夏雨声如是说。

  后来我自己想了一想。

  同居的意思,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对男女,把自己的杯子放在对方的杯子旁边,把自己的牙刷摆在对方的牙刷旁边,把自己的枕头摆在对方的枕头旁边。也把自己的爱摆在对方给自己的爱旁边。

  可想而知,这两个字多么的深邃而且珍贵。

  当然,演进的如此快速令人眼花,适应不及的现代社会,同居不一定指一对男女,因为可能是一对男人,或一对女人。

  我赞成爱情如此自由而活脱。

  分居的意思,就是情分意离的一对男女,把自己放在对方旁边的杯子摔破,牙刷丢掉买新的,枕头连要都不要了。爱就更别说了。

  可想而知,这两个字多么的灰色,又多么心痛。

  既然同居不一定意指一对男女,那么分居亦同理可证。

  我不忍心看见爱情如此易碎易绝。

  分居跟同居就像是白天跟夜晚一样,是绝对独立的状态,不可能同时存在或成立,对吗?

  错!!在我跟邱心瑜的世界里,同居和分居是可以同时存在且成立的。

  上面讲了那么一大段,跟我有什么关系?有,而且有密切的关系,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天早上,我起床,照自己的习惯,我洗澡先。

  洗完澡,我拿着自己的衣服,走向晒衣阳台,打开洗衣机盖,把衣服丢进去,然后回到我的房间,继续看我的书,听我的音乐。

  邱心瑜这天起得特别早,好象是要考试的样子。

  “早啊,邱心瑜,恭喜你起床成功了,小叮当功劳不小。”

  我特地开门向她问早,她没说话,白了我一眼,我自讨没趣,把门关起来,继续听我的莎拉布莱曼。

  前面说过,她有六个闹钟,放在房间里的六个不同的地方。

  第一个是皮卡丘,放在左边床头柜上,第二个是加菲猫,放在右边的床头柜上,第三个跟第四个是一对KITTY猫,分别放在她那大书桌的左右两边,第五个是小叮当,放在衣橱的旁柜上,第六个是一个阿兵造型的小男生,叫醒人是用枪声。

  回到那天早上。

  莎拉布莱曼优扬的歌声没盖过她制造出来的噪音,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只听见她在客厅里喀啦喀啦的不知道在干什么,拖鞋声啪兮啪兮的来回穿梭,然后一声重重的关门声之后,莎拉布莱曼才得以展现歌喉。

  安静的时间没多久,因为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她尖叫了。

  “什么事?!”我拿着球棒跑出房门。

  “李元哲,你这个死变态!”

  她站在晒衣阳台,一只手隔着玻璃指着我,另一只手拎起一串衣服,那串衣服是由她的“布拉夹”跟我的“平口裤”组成的。

  “你不知道我在洗衣服吗?”她大声的叫嚷着。

  “我怎么知道?我要洗衣服的时候,洗衣机是关着的啊!”

  “你要放衣服也没看吗?”

  “有啊,我很确定洗衣机里面是空的啊!”

  “骗人!骗人!骗人!你骗人!明明是我先洗的!”

  “我在还没有八点的时候就已经放下去洗了耶,小姐,现在已经九点半了耶。”

  “骗人!骗人!骗人!你骗人!”

  “我骗你干嘛?是你没注意吧。”

  “骗人!骗人!骗人!骗人!骗人!骗人!你骗人!”

  “邱心瑜,你先不要急着歇斯底里,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骗人!骗人!你骗人!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然后,我们就在同居的情况下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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