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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我相信确实如此。我还想要什么呢?吉米是弗利斯诺教堂的牧师,教会每周给他五十美元,还给我们一间小屋子住。所以我相信我应该别无所求了。我相信这一点,直到有一天这个姓林的男人出现在同一所教堂里,救了我的命。

  当然,中国姓林的人多得很,光我们教堂就有好些姓林的,所以一开头我根本没想到,他就是我曾经拒绝嫁的那个小伙子。他刚搬进这个地区,人们就纷纷传言:“他是个大夫,原来住在图拉尔,家里有个好大的游泳池。他娶了一个退休将军的女儿,她会说一口漂亮的中国话,带北京口音,就像一位京剧演员。”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带着他的太太前来参观我们的教堂,我们全站在上午火热的阳光下,大家都怀着好奇心,想看看这个医生和他的出身名门的太太。我和吉米站在最下面的一级台阶上,欢迎大家。我丈夫用英语致辞,这是我们教堂里杂七杂八的中国方言中的普通话。“很高兴见到你们。欢迎再次光临。”他一遍又一遍说着同样的话,这些话我练了一个晚上,但还是说不来,所以我只得点点头,微笑着,装出害羞的样子,每个星期天都是如此。只不过,这个星期天来得特别热,可我又不敢脱掉毛衣,因为我里面衣服的右肩上给蟑螂咬了一个洞。

  我朝医生和他的太太点点头。在他们踏上台阶后,我看到教堂里另外的人都走到这个姓林的人身边,作自我介绍:“格兰代斯·洪”、“马维斯·周”、“乔治·鲍”、“穆雷·杨”、“爱伦·温”——所有的人都只说他们的名字,我想,是出于害羞吧,在这么一个大医生面前连多说两个字都不敢。

  我正在想这些琐事的时候,其实不能说想,只是让话语自己从脑袋里流进流出,因为我当时昏昏欲睡,我感到口干舌燥,脸也又热又痒。我挠挠脸,正好给他看到了,他也挠挠他的脖子,点点头,然后笑着对我说,“叮人”就是痒的意思。

  他一说出这个字,我就觉得好像在梦中一样。多怪呀,我想,他居然也知道我小时候待过的那个岛上的土话。于是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情景。

  我六岁那年,父亲把我送到那个小岛上,我在那儿过了第一个夏天。一天到晚,有种看不见的小虫子来咬我的嫩皮肉,我马上就给咬得苦不堪言:挠呀,挠呀,一刻也不能停,两只手飞快地在腿上上下移动,我当着大家的面喊道“yangsele”,这是普通话的说法,意思是“痒死了!”

  周围的人全都哄堂大笑起来。老阿婶拍拍我的手,叫我快别说了,“你怎么能说这话!”第二天,一个堂哥告诉我,这儿的人说起痒的时候就说“叮人”,与“痒死了”的意思完全两样。我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两样,直到十年后,在我嫁错了人的那天晚上,我听见我男人的堂兄弟们一个个在交头接耳地说:“痒死了!她想男人想得痒死了。她下面等不及男人来叮了。”

  那天在弗利斯诺的教堂中,当我听到“叮人”这个字的时候,我想起了,我小时候曾经是多么幼稚。然后我从回忆中返回,感到我的脸在发烧,由于愤怒,由于羞愧,不知道那种事。我越回想起过去,我的心灵和身体就越变得焦躁不安。

  这时,林医生碰了一下我的胳膊,问道,“你病了吗?”

  我无法回答他,只是看他的脸:他抬起眉毛,然后又抽动了两次下巴肌肉,这神态告诉我,他很想听到我的回答。那是他的脸!——是林的脸,上扬的眉毛和抽动的下巴肌肉跟他父亲一模一样,也是他们家族里所有人的特征。老阿婶曾说起过,“林的脸长得像马脸,总想从你的口袋里探出点好吃的来。”

  望着这张熟悉的脸,我心中的一切全都搅和在一起了——我的过去,我今天的生活,我的第一个丈夫,我的第二个丈夫,林。我真是昏了头了。我不知道谁在喊,“中暑了!被毒日晒昏头了。”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吗要替我脱掉毛衣,把我扶起来,然后把我抬进教堂。

  我丈夫后来告诉我,当时我躺在他怀里全身都湿透了,他还为我做了一次洗礼以拯救我的灵魂。现在,他又哭又笑地说,为了救你的命那位医生也为你做了洗礼。我还是昏头昏脑的,只喃喃说了句掩饰过去,“我觉得好像见了一个鬼。”

  我这才明白过来这儿不光我们俩,林在场,他的太太也在,还有教堂里的其他人——大家都在看着我哩!我的神志马上就清醒过来了。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每一个人都看到了我衣服上的被蟑螂咬破的那个大洞。

  我从来没有跟吉米讲过,我本来可以不嫁给另一个男人而嫁给这个姓林的做我的第一任丈夫,而你是第二个。我只是告诉他有关“痒”这个字的来历,很久以前,我和林说的是同一种方言。所以,吉米就在下一个星期天很骄傲地告诉林,我和他来自中国的同一个地方,崇明岛,我们管那地方叫长江口的。我想收回我丈夫的话,想解释说兴许我搞错了,是另一个岛,因为我怕林当着大家的面说,“嗨,你不就是那个不肯嫁到我家来的姑娘吗?”

  但是林只是笑了笑说,“这么说来我俩早就该认识了,嗯,小妹妹?”

  说不定他只是出于礼貌,他是很有礼貌的。说不定,他也不想娶我,他的太太很漂亮。说不定他不是我本想嫁的那个小伙子,毕竟,他们家里不止他一个儿子,还有其他儿子呢,我从来就没分清过。我怕分清,知道这个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

  所以我没有再问下去。可是打那天起,我开始以两种方式看待我生活中的一切事情,一种是曾经发生的,一种是未曾发生的。

  夜深人静,在我丈夫和孩子都入睡后,我独自一个思量着,当然,我不后悔嫁给了吉米·路易。我爱我的丈夫,为了能同他结婚,我等了整整五年。我来到这个国家和他生活在一起,我是心甘情愿的。这是一种真正的爱情,不只是奉献,为他买菜做饭,为他抚养孩子。我不想林,不想他太太的漂亮衣服,也不想他们的游泳池。谁要这些东西?我对自己说。

  但是随着夜越来越深,我的想法也变了,我这样想:我真后悔没嫁给林呀,因为要是嫁给他的话,我就不会嫁给另一个男人了,我就不会变成那种祈求日本人杀死她的丈夫的妻子,也不会变成那种对自己的孩子的死无动于衷的母亲了。我的心也不会狠毒到想尽一切办法逃脱我的婚姻,因为逃不成而每天咬牙切齿。我也不会后悔我留给第二个丈夫的太少了,我只有感激而永远不会完全幸福了。

  吉米过世后,我不能不想到,要是我嫁给了林,我就不会碰到吉米·路易,不会嫁给他,也不会直到现在还老是思念他。我的眼睛和耳朵不会老是寻找着吉米,寻找着虚无,我的肌肤也不会渴望著有人来触摸,我也不会感到这种切肤之痛。要是我嫁给了林,我决不会认识吉米,那样,我也不会老是思念着一个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现在,就在刚才,我又想到了这一点。要是我嫁给了林,我和林现在仍旧是夫妻,海伦就不会知道我的隐私,我就没有理由任由她使来唤去的。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昨晚上在吃鱼的时候,海伦还告诉我,一个姓林的男人,一个鳏夫,曾经住在弗利斯诺的,刚刚加入我们旧金山的教堂。

  “他是个医生,”她说,“可他在捐赠箱里只丢了一张五元钞票。”

  海伦看看我吃惊的脸,以为她知道底细,“是的,你想得到吗?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没跟海伦说:我本来可以嫁给这个男人,一个好男人。我没说,我没嫁给他是命中注定的呢,还是因为我当时不知道我可以自己做主?我没向她承认:也许这是我的错,这么个小错误,对一个说不,对另一个说行,就像选择水盆里的鱼,没尝过以前,你怎么知道哪条是好的,哪条是坏的呢?

  即使我告诉她,她也不会明白。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她的脑袋还停留在中国,就拿这件事来说,当她买下这条鱼做晚餐的时候,我对她说,“嗨,你知道搁了三天的鱼会怎样吗?”

  她想也不想地说,“它们会游回大海。”

  差不多有四十年了,我跟大家说,海伦是我的嫂子,可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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