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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街(2)


  认识萧以前,朱勤对自己过了三十大关的容颜,已经采取放弃不理的态度。直至最近这三个月,才使她重又拾回对自己脸容的兴趣,下班前三十分钟细心的打扮,巧妙的遮掩了因工作疲劳,下眼皮肿起的那一圈黑青。然而她的衣着打扮,还是一本她的素雅,这也是萧喜欢的。只有在这七天来,朱勤天天上美容院,她告诉自己说是为了让萧见到她时,有着耳目一新的感觉。在心底深处,朱勤却不得不惨然的承认:她是在和另一个人竞争,另一个她从来没见过面,却占了朱勤一心想要的位置不放的那个女人。七天前,那个女人从旧金山回国,她这一出现,把原有的秩序打乱了。朱勤几次用长指甲掐她的手臂,多么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萧的妻子只不过是偶然出现在她的梦里。对,朱勤只愿意相信自己只是在做一个又长又不愉快的梦。

  早不该和萧或任何男人认真的。不是已经下了决心,绝对不再为任何男人动心了吗?两年前,她刚回国不久,带回一身美国青年的活泼开放,朱勤那时还留着一头又长又散的长发,穿着恤衫和牛仔裤,周末和一大群比她要小几岁的年轻人,一路呼啸开着车到白沙湾。那里,一栋滨海的别墅,是当中一名年轻鼓手的父亲所拥有的。他们一大群,像流浪的波西米亚,带了种种千奇百怪的乐器,在别墅前的草坪,席地而坐,由朱勤带头,谈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嬉皮、鲍布狄伦的乡村歌曲、安第·华荷的地下电影……有一两回,朱勤和比她年轻的男孩,似真似假的恋爱,她心里十分介意对方比自己年纪小,常常在他们面前以“老牛吃嫩草”自嘲。后来,朱勤发现她开始很在乎那年轻的鼓手,却苦于不知道如何表示。朱勤本着女人的佻巧,找机会试探他,鼓手两只手永远做着打鼓的姿态。他一起一落打着无形的鼓,仰天大笑:

  “你比我大,So What?”

  朱勤从后边,搂住鼓手的肩膀。

  “你不在乎,那就好。”

  第二天,鼓手带回一个十九岁,有一双很美的眼睛,和一副很好的歌喉的女孩。鼓手蹲在女孩前面,向她表演他的打鼓绝技。急促的鼓声震得朱勤的心要碎裂开来。她站起身,向海边走去。

  原来他不是不在乎朱勤的年纪,他是根本不在乎她。从此,她脱下她绞染的嬉皮装,再也没回到那滨海的别墅。

  朱勤冷冷清清一个人,度过她二十九岁的生日。在她临近三十大关的最后几个月,日子突然变得很难过。她心里发慌,关在四楼的公寓,像一只困兽,无路可出。这一天,她照例下班回来,把皮包、外套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进厨房预备晚饭。朱勤不愿意到公司附近的小饭馆解决晚上的伙食,她坐在那里,看人家双双对对,觉得刺心,而且几年留学在外,吃怕了宿舍的伙食,现在租了个连厨房的小公寓,总应该多多利用。

  匆匆把菜炒好,端上饭桌,再回厨房拿碗筷。孤单的一双筷子,一只碗,捏在手中,心里已经很不是味道,一转身,看到餐桌上孤零零的那盘菜,在极浓的暮色中,兀自冒着热气。回来后一直在厨房忙着,没想到外面已经黑了天。朱勤站在厨房门口,也不想去开灯,她一手拿碗,一手握筷子,突然泪流满面,很惊异自己会哭,用手肘去擦,眼泪和汗水揉在一起,涩涩苦苦的,朱勤索性靠在厨房门上,哭个痛快。

  哭着,哭着,所剩不多的天光从窗口迅速隐去,愈来愈晚了,让朱勤感到时间不多了,她一下冲人卧室,眼泪也来不及擦,从壁橱抱出所有的衣服,选了件低胸的枣红洋装,还是在台湾大学的毕业舞会穿过一次,此后没再去碰过的。她像是有人在下面等着来接她去参加舞会,怕下面等的舞伴再按喇叭催促她下楼似的,朱勤草草涂了口红,画了眼线,戴上耳环,全身装扮好了,匆匆下楼,巷子阒然无人,她不敢停下来,跑到大路截了一辆计程车。司机从反光镜问她到哪里,朱勤想了一秒钟,说到国宾去。

  在陶然亭,她选了个靠近钢琴旁边的位置,连续要了三杯马丁尼,一直勾着头。有人在她前面坐下,朱勤竟然没有发觉。桌子底下,有个什么东西磕碰她的脚,朱勤抬起头,对面多了个人。是他在踢她的脚。那个人咧着嘴,朝她笑,那笑的嘴愈扩愈大……朱勤被一片笑影所淹没,来不及辨识对面的那个人,她的头趴了下去,长发洒满一桌。

  等她重又睁开眼时,她感觉到她是睡在大海上,荡啊,荡的,翻了个身,水从背后淹了过来。

  她是睡在一张奇大无比,像海一样的水床上,旁边还多了一个人。

  一个月以后,朱勤躺在那人的水床上,双手掩着脸,说她“也许”有了小孩,朱勤话刚说完,她的臂膀被那人用力抓住,把她从水床上拖了起来,拖得那么用力,几乎要把她肚子里可能有的那一块看不见的肉拽下来。那人一语不发,把朱勤拖出去,拖上他敞篷的桔红色跑车,开足马达冲了出去。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扬起朱勤的每一根头发,一根根死劲摔到脸上,变成细针,一阵阵的麻疼……最后车子在她公寓门口停下,那人左手搁在方向盘上,半斜过身,等着朱勤下车,依然是一语不发。朱勤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没有哭,也不再多说一个字。她下了车,伸手把她的长发拨回拢好,若无其事的说了声:

  “谢谢你送我回来,再见。”就进屋去了。

  这次故事的结局使她躺在床上,躺过了三十岁的生日。她恨不得就这样死了,永远不再醒过来。

  三 华盛顿的樱花

  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月,直到能起来那天,她站在穿衣镜前,里面呈现了一个单薄的骨架子,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笑。这就是朱勤吗?她自己可认不出,一阵冷,她全身颤抖着,愈抖愈厉害,连身上的睡袍也跟着颤动了起来。

  从此,朱勤完全变了另一个人。她放弃了自己,也对男人完全绝望。

  那天晚上,参加公司的餐会,秘书小姐过来转达总经理的话,说是他吩咐下来,晚上招待的是一个美国大公司新派来的台湾代表,因为朱勤的外语能力,国际间的公开关系又是她职务里重要的一环,要她务必好好招待这个人,朱勤勉为其难的脱下她不知穿了多久的素色衣裙,换上一件紫色小碎花旗袍。

  没想到招待的是个中国人。他久居美国,也住过华盛顿,是普林斯敦的化学博士。一听朱勤在华盛顿住了三年,两人的交谈立刻热烈了起来。像是“他乡遇故知”似的,一下子很热络。她听他回忆华盛顿春天的樱花、美国青年反越战,在白宫前搭帐篷示威,朱勤提及她做学生常去的一家中国饭店,他马上接口形容那家饭店的烤鸭,肥得流了一盘子的油……

  朱勤变得活泼了起来,好几次和他举杯。酒席结束的时候,她的两颊泛起胭脂的颜色,并且频频笑着。在一旁的秘书小姐,不得不惊讶了,和朱勤一起工作了半年,还没看她笑得那么多过。

  他很美国式的问朱勤:可不可以送她回家。然后他为她开车门,侍候她上车。朱勤上回从男人得到的屈辱创伤,似乎在这时被他的几个动作稍微抚平了些。他开着一辆白色车身、黑篷的道奇送朱勤回家,在路上,他絮絮地说:自己刚回国不久,太太还在旧金山。问他为什么没一起回来?

  “我们已经分居了。”他简短地说。眼睛注视着前方,专心驾驶着。“两个小孩跟我回来。”

  “哦,多大?男的还是女的?在哪里读书?”

  “我送小齐和缤缤到美国学校。孩子在美国长大第一次回台湾,你猜他们的第一个印象是什么?”

  朱勤偏过头,等着他接下去。

  “‘喔,爹地,台湾是一个唐人街,好大好大的唐人街。’”他晃晃头,无可奈何地:“你在美国呆过,你懂得这句话的意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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