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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腰,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性感。最受欢迎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蕾丝,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性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缝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缝,一个裁缝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美国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欢,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美国,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父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台湾,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欢交际,性格很内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高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美国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小姐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茎一株株放进泥洞中。女郎头上系上丝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裤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郎背着他,当感到身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郎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见他有兴趣,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色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白玫瑰,说:“白色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花瓣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绍:“这是天鹅,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色,但雨后,雨点会为花瓣打出一点点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艳丽,唯独天鹅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粉红色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郎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郎说:“Duke 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领导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小姐喜欢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小姐喜欢玫瑰?”

  女郎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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