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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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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辉仍然埋首于两膝之间,心里却兴起一股止也止不住的笑意,先在他的胸膛内翻磙,再喷涌到他的脸上。他哈哈一笑,又忍不住再哈哈哈一笑。楼上的银霞虽觉得尴尬,也禁不住嘿嘿笑了起来。楼上楼下,两个人的笑声相互挑拨又互相刺激,几乎一发不可收十,他们便像比赛似的竭尽全力,都笑得东歪西倒,一整个楼梯间充斥了嘿嘿哈哈的笑声。 那时候多好,要逗细辉笑,让他忘忧,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何况除了银霞,他还有拉祖这么一个死党。拉祖的性格和脑子要比细辉复杂许多,既聪明又好动,虽然只是早出生了两个月,细辉却是把他当作兄长般敬慕的。他们一起在坝罗华小上学的时候,细辉简直像个跟屁虫,每天追逐着拉祖的影子跑。尤其是在他丧父以后,大辉不知得了谁的授权,在家中的地位擢升,从此对他装腔作势,做各种恫吓,更使得他不爱留在家里,情愿天天待在巴布理发室,追随拉祖。那时候楼下有多少好事之徒出言调侃,哎细辉你说,你是谁家的儿子? 大辉听过这种玩笑话,说是楼下马来茶室的玛吉给细辉取了个印度名字,当街当巷喊他“细辉·巴布之子”①。大辉气得暴跳如雷,回来出动藤条,逼迫细辉发誓以后不再到巴布的店里,“给人家当契弟”。何门方氏拦他不得,说发什么誓呢,你当家里是私会党么?姑姑莲珠倒是眼明手快,一把抢走大辉手中的“家法”,说你怎么不看看?细辉天天和印度仔一起温习功课,成绩要比以前好多了! 〔①在马来西亚,印度裔姓名(无论男女)一般以“本人名字+父亲名字”结构,如XXX anak lelaki(之子)YYY,或XXX anak perempuan(之女)YYY。〕 莲珠说的是有凭有据的事实,还有何门方氏在一旁迭声附和,是呢是真的啊老师也说他进步很多了。正议论时,细辉移形换步,像只雏鸡似的被母亲悄悄挪到身后,大辉最终无可奈何,唯有虚张声势地把家中所有人都警告了一番。 不管人们怎么说,说他跟屁虫也好,说他小跟班也行,甚至像玛吉那样叫他“巴布之子”,细辉都觉得无损他与拉祖的交情。他们念五年级那一年,拉祖在校际遇动会上跑得飞快,拿了个金灿灿的,形状如火车站那头的大钟楼,像他本人那样高的一座大奖杯。细辉兴高采烈,帮着他一起把奖杯捧回楼上楼,几乎没挨家挨户地叩门炫耀。银霞在家中已听得楼下众声哗然,便先自打开门锁,拉着妹妹一起站在门口等待。细辉在走道上已忍不住高喊,银霞银霞! “你没看见拉祖跑得有多快!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 银霞笑嘻嘻,说我知道呀,像风一样快,像飞毛腿一样快,像哪吒踩着风火轮那样快。说着,她伸手去摸那奖杯,细辉和拉祖顺势一让,把奖杯送到她怀里。虽然是那么一座堪比人高的大奖杯,捧在手中才发现它出乎意料的轻,以致银霞差一点要失去重心,身体往前一个趔趄。细辉马上伸手扶着──不是扶她,而是抓住那奖杯,说你小心点啊。银霞脸上仍然笑吟吟的,心里却不知怎么一阵不高兴。她说你紧张什么啊?这不是拉祖的东西吗? “皇帝不急,太监急了。”她使了点力抢过奖杯,两手往前一送,将它还给拉祖。 银霞自己觉得奇怪,小时候她几乎无所求,不与人争,连家里一起长大的妹妹她也少去相比较,却不知怎么一直嫉妒着拉祖,总想做些什么事情证明自己胜过他。以前在巴布理发室里与拉祖及细辉一起背书,她表面把这当作游戏,却心心念念,把拉祖一个认作对手,无论如何要赢他。后来与细辉在棋盘上联手,也是为了要对付拉祖,要听这个“厉害的人”惨叫,把他击败。久而久之,连细辉也察觉她对拉祖怀着莫名其妙的敌意,竟当着拉祖的面,一点不修饰地问她,干嘛你这么讨厌拉祖? “我没有讨厌他。”银霞愣了一下。那时巴布和迪普蒂都在附近呢,马票嫂也在,三个人正围着那一台理发用的旋转椅在谈论上一期的头奖号码与其典故。她低下头要找说词,只觉得耳根发热,恨不得脚下有个地洞让她遁逃。“真的,我没有讨厌他。”她把话说得再清晰一些,自己觉得像在表明心迹,就像用点字机打出来的凸字,每一个字都刻骨铭心。 “我也没觉得银霞讨厌我。”拉祖说。“我还很喜欢她呢。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了。” 拉祖这么说,银霞直觉巴布的店里几个大人都转过头来盯着她看,就连墙上的象头神听了也笑咪咪,在举头三尺的空中凝视她,让她觉得自己像在审讯中与谁对质;大家都急切等待,要看她如何回应。正不知怎么办好,马票嫂站在店的另一头替她解围,说真的是那样呢,银霞这女孩真不得了。 “她要不是眼睛瞎了,我看拉祖你读书也未必赢得过她。” “正是因为瞎了眼睛,她才会这么强啊。”拉祖说。银霞觉得他一定在展示他的招牌笑容。细辉对她形容过拉祖的笑,说是像鼻子下有两排麻将,全是白板。 “嘿,她哪有很强呢?”细辉说。“她只是好胜而已。” “那不叫好胜,”马票嫂说着停了半晌,转过头去看了看自己在大镜里的影像,像是一时找不到适当的用词。拉祖迫不及待,替她把话接下去。“那叫倔强。” “倔强”这个词,在拉祖脱口而出以前,银霞已经想到了。她觉得自己终究是比拉祖强些的。她懂的词汇要比他多,她的记忆力比他强,她的思维比他敏捷,脑筋比他灵活。然而光是这样,显然还不能让细辉推心置腹,把她当作最要好的朋友。细辉要的人,是一个比他本人更高的一座大奖杯,可以让他捧着四处去炫耀,而且还得是个男孩,可以和他一起到户外玩耍追逐,甚至到河边冒险,钓鱼,捉蟋蟀,还有会打架的“豹虎”①蜘蛛,或是形态颜色漂亮得可以拿来选美的斗鱼。这些,拉祖都能做到,以致细辉成天说,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 〔①豹虎,又称为金丝猫(Thiania subopressa),为某些蝇虎科蜘蛛的俗称。台湾又称为细齿方胸蛛,在一九〇七年发现并命名。〕 她怎么会不知道呢?近打组屋里没人不知道巴布家的小儿子,入水能游,出水能跳;参加各种比赛拿回来的奖牌和奖杯,摆在家里,比时时钟表店里的时钟和手表还要多。除了这些,他还干过好些事情令人称道,有的甚至在多年后仍被人一再重述,说得像是童话故事一样,其中一桩即是替何门方氏一连捉了十只翠鸟,神奇地治好了细辉的哮喘病。 药方是旧街场一个风尘女郎给的。此女来自古楼河口,真计较起来,算是何门方氏娘家的亲戚。那时细辉的十二岁大关将临,何门方氏之前屡屡遭遇失败,连羊屎水也不见效用,难免斗志尽失,因而拿到那药方以后,她只是随手塞到神台抽屉里,许久不见行动。倒是给她方子的人一再敦促,甚至说了“你看不起我一个卖笑的,所以我给的药方,你就当旁门左道了?”此等重话,何门方氏消受不了,加上那一阵细辉频频发病,她无计可施,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从一堆杂七杂八的旧纸里把药方找出来。药方上写的无非是北芪、党参、杞子和茯神等几味常见药材,但药引子用的却是生鲜“钓鱼郎”,也即翠鸟。她向别人借来一辆脚踏车,从旧街场寻到新街场,问了好几家雀鸟店,人家都说钓鱼郎是受保护动物,不能卖,连私自捕捉也是犯法的。 何门方氏垂头丧气地回到近打组屋,在楼下归还脚踏车时,对人说起这一日的失意,唉声叹气,用了许多感叹词,听到的人都觉得像是细辉命不久矣。那里就十来二十间店,消息流传的速度比一把火烧过去更快。用不上两个小时,迪普蒂不过出门走了十几步,买了一包蒸米粉,回来时把这新鲜消息捎上,对拉祖说细辉的母亲买不到钓鱼郎呢,你的好朋友可能活不了多久。噢,那个可怜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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