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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内(11)


  第十一卷

  那匹马,依旧拴在树旁,频频发出长啸,比骑马的人更不耐烦。

  骑马的人有一份不可溶解的哀愁,无法用喜悦来补偿。

  “记住,过桥一定要下马。”莺莺说。

  “我记住了。”君瑞说。

  中午。阳光似洪水,大地变成金色的海洋。树梢的白云,虽非悲剧的欣赏者,亦将飘去遥远的地方,向高山叙述缠绵的故事。阳光是明镜,秘密与羞惭与悲哀都无法逃遁。

  “记住,坐竹筏过渡时,千万不要争先。”莺莺说。

  “我记住了。”君瑞说。

  阳光是阎王的手指,点穿人间所有的伪善。大风忽生拥抱之欲,长堤上的柳树都有震颤的手臂。

  抬头时,泪眼模糊。

  “记住,天冷宁可多加一件衣服。”莺莺说。

  “我记住了。”君瑞说。

  忧郁不会因阳光的照射而投下影子,忧郁晒不干。阳光有暴君的心情,云少的日子,也不能使忧郁屈服。这时候,雀噪如两个对骂的泼妇。路旁有一块发疯的石头,正在忏悔。

  晴空是大自然的天花板。

  “记住,钱财不可露眼。”莺莺说。

  “我记住了。”君瑞说。

  哀愁是一只饥饿的野兽,吃掉了无手的智慧。读书人应该流泪的,为了创伤的形成。但是,他噙了眼泪,当他想起昨夜的月光时。

  “记住,山野多黑店,投宿要小心。”莺莺说。

  “我记住了。”君瑞说。

  这不是裂痕,只是情绪受了伤。那拴在树旁的马匹急于表现,刺耳的啸声,似在催促张生快走。

  “记住,登了金榜之后,速差琴童送信来。”莺莺说。

  “我记住了。”君瑞说。

  君瑞解开马索,夕阳已偏西。临别的时间有箭之迅疾,黑夜即将噬去白昼,君瑞说: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莺莺,你请回去吧。”

  纵身跃上马背。

  当他骑马而去时,莺莺觉得自己是个陌生者。

  张生远去了。

  树的行列正在齐步撤退。道路似皮带,向后抽去。风景一幅继一幅调换……

  蹄声嘚嘚,泪眼模糊。

  张生的远去,一若夜幕绑架白昼,无情中含有强横,留下无限的怅惜。日子将更长,负担必更重,刚从梦中惊醒的少女,只好在回忆中寻觅快乐。

  太阳被远山噬没,一缕淡烟,像顽童似的在空间捕捉寂寥。人远了。蹄声远了。唯挂在马匹颈上的铃声仍在耳畔舞蹈。

  夕阳的手指有漆匠之敏捷,一层红,一层灰,然后黑色占领一切。

  “小姐,我们该回去了。”红娘说。

  “等张先生拐了弯,就回去。”

  “张先生早已越过山头。”

  “别胡说,前边小石屋旁,不正是骑着马匹的张先生?”

  “不,那不是张先生,那是一堆稻草。”

  “不会弄错的。”莺莺说,“你听,马嘶依旧未停。”

  “那不是马嘶。”

  “不是马嘶,是什么?”

  “风声。”

  (现在,他应该在宿店进食了,莺莺想。他是一个读书人,在马背上颠簸了那么久,会有胃口吃东西吗?如果吃不下的话,可以饮一点酒。酒不能浇愁,却可以驱寒。不错,他应该喝一点酒的;只是不能喝得太多。喝得太多,会醉。醉了,身上的银两可能被歹徒窃去。银两被窃,不饿死,也考不到功名。所以,他不能喝酒。一滴也不能喝。他必须保持头脑的清醒,甚至上床安睡时……不,不对,一个人睡着了,怎能保持头脑清醒?他应该将银两绑在腰间……对!他必须将银两绑在腰间。啊哟!刚才在十里亭的时候,说了那么多的废话,为什么不教他将银两绑在身上?……这是我自己不好,我不应该送他那么多的银两!……不,不,没有银两,怎能上京赶考?……不如派红娘追去跟他讲?……红娘不会骑马……君瑞,你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也许那是黑店,歹徒会不会趁黑夜将他杀死,然后做成肉包子牟利?……)

  回忆睁开双眼,正在偷窥自己内心的秘密。感慨于往事的如梦,只为那个读书人骑马而去了。爱情搁浅,风也彷徨无主。

  无处倾诉,点一支香,让袅袅的轻烟,将她的愿望带去高山的另一边。

  第一炷香与第二炷香之间,她说了一些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话语。

  第三炷香,她没有将话说出。

  愿望必须找个歇脚的所在,那密布的愁云,已预告风雨之将至。

  一切都是畸形的,夜色正在咀嚼寂寞。那是一块垦熟的田,缺乏小鸟的啁啾。

  用手轻抚自己的嘴唇,这唇是张生吻过的。

  将桶投入情感中,汲得一桶失望。当噩梦为寂寞的少女制造惊奇时,思想似飞泉之喷溅。

  那是一个杂乱无章的梦。

  蹄声。蹄声。无休止的蹄声。有志气的人,必须求功求名。那是一排短墙,阻挡不了雌狗跃入。黑店。黑店的老板用人肉做包子。张君瑞变成肉馅。张君瑞的学问变成肉馅。张君瑞的感情变成肉馅。张君瑞就是肉馅。贫瘠的意义。远山与荒村的结合。星星比较恬淡,老年人还求什么荣华富贵?读书的人上山去了。感情的渣滓。尘土迷住视线。弦线是蜘蛛的家。关闭的纸窗。一尺哀愁。天色出现痛苦的表情。

  ……醒来,鹦鹉正在仿效张生的口气:

  “我很高兴。”

  “畜生,不容你多嘴。”崔莺莺说。

  鹦鹉喜欢搬弄是非,竟说张生昨夜在逛妓院。崔莺莺问它:

  “你怎会知道?”

  “这叫作感通。”

  “胡言乱语!”

  “不是胡言乱语,”鹦鹉说,“他在王团姐那里看中一个善歌的妓女。”

  莺莺泪如泉涌。

  “红娘!红娘!”

  “什么事,小姐?”

  “拿一把刀来。”

  “为什么?”

  “我要宰杀这只多嘴的鹦鹉!”

  (张君瑞上京之后,崔莺莺变了,红娘想。崔莺莺变得如此不正常,居然清早起来就要宰杀那只鹦鹉。我应该将这件事禀告老夫人?……不,不能这样做。老夫人神经衰弱,知道崔莺莺要宰杀鹦鹉,一定会请医生来替她把脉了……但是,崔莺莺为什么要杀死那只鹦鹉?这样做,必须有个理由。即使疯人,想杀死一只鹦鹉,也不能没有理由……张君瑞去了之后,崔莺莺情绪不好,乃是必然的事情,但是,为什么要杀死一只鹦鹉?这里边必须有个理由。)

  “红娘!红娘!”

  “嗯?”

  “你聋了?”

  “没有聋。”

  “拿一把刀来!”

  “你当真要宰杀这只鹦鹉?”

  “是的。”

  “为什么?”

  “不必问理由,拿把刀来!”

  (她疯了,红娘想。她一定疯了,要不然,为什么要杀死鹦鹉?张君瑞走了,她的感情得不到发泄,就拿鹦鹉出气。我该怎么办?不去拿刀,她会生气;依从她的意思,她就会将鹦鹉杀死。我该怎么办?不如走去禀告老夫人。)

  老夫人像求伴的旅客,在卧房中用念佛珠计算寂寥。岁月太慢,迟钝似蜗牛。风的呻吟,似已了解迟暮的定义。那场梦,早已褪了色,但老年人仍不愿将旧日的故事用火焚烧。

  崔莺莺是一个在希望中生存的人。老夫人是一个在回忆中生存的人。

  梦寐不能收拾万斗愁。

  幻觉也不是新寓言的原料。

  纸窗涂着太多的阳光,回忆也不是特效药。树梢偶有鸟雀的啁啾。上了年纪的妇人,希望在孤独中寻回失去的快乐。

  “老夫人,”红娘说,“小姐要杀死那只鹦鹉。”

  “什么?”

  “小姐要杀死那只鹦鹉!”

  “她一定疯了!”

  “自从张生走了之后,她就不正常。”

  第一个表情:?

  第二个表情:!

  第三个表情:。

  老夫人猜不出女儿的心事是什么形状,只觉得事情必须有个解释,远梦的重荷不会压破希望,年轻人何必恐惧果实的失去红色?

  疑惑的徜徉,有鸽步的姿态。不是忧郁。不是烦躁。不是愤怒。不是羞愧。不是惮。不是喜。

  “但是,”老夫人问,“你为什么要杀死那只鹦鹉?”

  “它多嘴。”莺莺说。

  “红娘,”老夫人说,“将鹦鹉拎去我的房内。”

  失眠的月亮忽发奇想,太阳也会走来与寂寞决斗吗?

  声声犬吠,似长刀划破沉寂。午夜梦回,痴心人只当状元已骑马而来。

  睁眼仍有无限怅惜,寂寥依然。半窗月色,不会发热。猛然忆起若干年前的求婚者,如同一出廉价的悲剧,出诸吝啬的手笔,缺乏应有的从容。

  她很孤独,因为孤独是远行人留下的东西。梦破,细细咀嚼爱情的复杂,纵有所悟也不甚清楚。

  怅惜换不到一丝安慰。

  回忆只够织成一声叹息。

  爱情似雾。雾中人看不清那些原极清晰的事物。

  夜风猎猎,似泣,似诉。

  (什么时候回来?她想。看他作的诗,是应该考中状元的。只要考中状元,他就会穿着大红袍子,骑着白马,在开道的锣声中,接受闲观者的钦羡。一切欢乐都必须付出代价。现在的寂寥,可以调换未来的欢乐。)

  院中有鸡啼。

  翻身下床,走去窗边张望,月光仍皎洁。檐铃玎玲,旧巢边又多了几圈蛛网。

  那只醒得太早的雄鸡,一定也是一个失眠症患者。寺外传来犬吠,准是轻步而来的小偷又被荆棘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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