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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但是以我的功夫,应该没问题。如同刻图章,不敢用力刻,总可以一点一点刮。我几乎可以听到,当那旧皮被刮掉的时候,里面获得解放的“声音”。那是脆脆的一种音响,像是“春溜解冻”,下面是活的流动的水,上面是死的硬硬的冰,那解冻是一种崩,咔咔咔,全崩解了。

  手术动完,放回盒子,它立刻站了起来,昂着头,却仍然垂着臂,我开始有点失望,难道手术失败了,又或是嫌晚了?损失既已造成,便无力回天了?

  我开始矛盾,如果手术真不成功,我是留着它,天天喂到嘴。由我作螳螂,出去抓虫;由它作主子,等着吃虫。还是照原来的计划,把它处死?”既然死马当活马医,医不好,当然是死!

  我也想到“种马”。对那稀世的宝马,即使它伤了脚,也好好养着,等待配种。一个受伤的英雄,虽不能动,生下的孩子,可还能成为会动的英雄。

  想到在儿子毕业典礼上,遇到一位来自乌干达的医生,黑得发亮,亮得令人尊敬。他说:你知道吗,在旧时乌干达的部落间发生战事,如果掳获了敌人的大将,并不把他杀掉。相反地,还把自己部落里最强健聪明的女人嫁给他。等他们生了女儿,就鼓励继续生,如果生出了儿子,则立刻把那父亲杀掉。

  道理很简单,他们要“强种”,而强种常不是自己圈子能孕育的,必须“远交”,取远处的种。

  也想到最近纽约州罗彻斯特的一个奇案——

  一位一九八五年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住在疗养院里,居然在十年之后,发现肚子大了起来。检查才发现,她怀了孕。她的父母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反对堕胎,于是继续让她怀孕,居然生下一个两磅十一盎斯的孩子。还是自然分娩的呢!

  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就悲剧而言,她被强暴,而且怀了野种,甚至一时不知父亲是谁。就喜剧而言,一个已经没有希望的女子,居然生个健康的娃娃,如果她有知,到底该哭还是该笑?

  现在我想,我也要为这只今生没希望的螳螂,找一只“丈夫”,生下一堆娃娃,且由我在明年的春天,看着孵化。

  如同在枯骨间长出春花,这是多么凄艳的景色!

  亮刀 九月七日

  清早,还在梦中,就听见砰砰砰砰的跑步声,接着乓一声,房门被打开,老婆和孩子一起冲进来。

  “你的螳螂会抓东西吃了。”老婆喊。

  “抓了只大马蜂。”女儿喊。

  “哪儿来的大马蜂?”我揉着眼睛。

  “不知道。”

  “不知道?”我跳下床,跟着又跳又蹦的女儿走进书房。螳螂的盒子放在靠墙的柜子上,早晨斜斜的阳光正好照在上面。它果然在吃东西,两只原本不会动的钳子一抖一抖的,好像在不断调整“抓的动作”,使我不太能看得清它抓的是什么。

  “你们确定它抓了一只马蜂?”我问。

  “是啊!黄黄的,还带黑条纹。”老婆说,十分得意的样子,好像她发现、她立了功。

  现在我看清楚了。是只虎头蜂,只是头还被螳螂抓着,肚子已经被吃光了,盒底掉了好多小小的蜂爪子,想必是它不吃而抛下来的。

  我也看到已经焦黄的牡丹叶子,和叶子旁边大黑蜂的尸体。突然想通了。那只抱着大黑蜂的虎头蜂,以为它早死了,原来没死,也没跟着苍蝇逃跑,留到今天,进了螳螂的肚子。

  会不会其实死了,只是这螳螂太饿,所以抓来吃?眼看虎头蜂全进了它的肚子,我摇摇盒子,使大黑蜂的尸体滚到它的身边,又对“它”喊:“再尝尝这个吧!更好吃、更大块呢!”

  它没理,好像视而未见,兀自舔它的两只钳子去了,先弯着上臂,用肘擦脸,擦一下,放在嘴里含一下,有点像猫,把口水吐在爪子上,再去梳头、洗脸。不知道它是不是也有口水,也先蘸湿了手肘,再在眼睛四周一遍一遍地摩擦,使我想起中餐馆里,吃完饭送上的热毛巾,据老一辈说,“当年”在北京,那毛巾不是用递的,而是用甩的。热腾腾拿出来,可以从后堂,隔着几十桌人,一个“长传球”,甩给前桌的堂倌,再交给客人。毛巾烫,甩得又准,客人不但叫好,还给赏。

  现在这吃饱了、喝足了的客人,就在洗脸。热腾腾地把那油嘴油脸大手一抹,多过痛!当然螳螂不是用热毛巾,是用热口水,只是那擦脸的爽,看起来是一样的。甚至可以说这自家的口水,更卫生。

  我这话是“良有以也”,因为当年我在中视跑新闻的时候,特别作过一个专题报志,把到各餐馆收来的“卫生毛巾”送去化验,结果十家有七家不卫生。采访车的司机老林说得露骨:“当然不卫生了,有些毛巾从黄色咖啡馆收来,马马虎虎洗洗,又进了餐馆。你要知道在黄色咖啡馆有不少‘吹奏’的小姐。那茶不能喝,是小姐漱口的;那毛巾更不能擦,是用来擦更脏的东西的。”

  从那以后,我绝不用外面的毛巾。我想“他正跟前一位或前许多位使用者,交换一种过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面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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