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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孙中山下跪

  根据以上这绝无仅有的历史记录里,我们可以惊讶地发现,在孙中山和国民党御用史家的一面之词之外,至少有这些翻案的大内幕:

  一、清廷中国使馆扣留孙中山,是因为孙中山居然敢“改名陈载之”到使馆来,使馆”即中国之地,彼既肆无忌惮,势不能不暂行扣留”。因此,事件是偶发的,不是设计的。孙中山是自投罗网,中国使馆并没把他半推半就式地弄进来。

  二、孙中山在使馆时,留下了重要的“口供”,就是“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透露不为人知的内幕极多。孙中山进入使馆,原因是跑去问“有无广东同乡,特来拜见”,又”以异地遇同乡,分外惬意”。他前来英国游历,但无法进入皇宫参观,想托使馆帮忙,“设法令我一观其盛。”

  三、“伦敦蒙难”的当天,孙中山且在使馆吃早餐,以便饭后一起到“海口”去“带见”广东人、“探望粤商”.他完全没有警觉与防范。

  四、早餐吃过后,孙中山与“马参赞”聊天,谈到他去见李鸿章,但“与罗稷臣相见,据云中堂不愿见我,盖因改装剪辫之故”。可证国民党宣传孙中山见了李鸿章,是乱盖的。胡去非在《孙中山先生传》中说孙中山“至北京时,冒险谒李鸿章,密陈北京政府之横暴腐败,革命之不可缓,议论雄快。李谢之曰:‘今日之革命,余亦知其不可已;然余年七十有九,精力既衰,断不能大有为,幸君努力为之,中国前途,唯君等是赖,余必为君后援’云云(见时事新报馆编《中国革命记革命党小传》)。吴稚晖编年系‘别传’云,中日交战前,先生由湖南出扬子江口,由海路入北京,深夜冒险晤李鸿章于私邸,陈说大计,劝李革命。李以年耄辞”等等,都是鬼话。

  五、孙中山自一楼上二楼上三楼,直到被关进加锁的房子,是逐层参观而上,都没有被强迫情事。并且要他“安住此房,不做犯人看待,只不许出门,如要看书,均可取来”。

  六、日夜看守孙中山的是“邓刺史(廷铿)、武弁车焕章、谢邦清、造炮学生宋芝田及洋仆二名”。

  七、第二天清早,邓廷铿陪孙中山早餐,孙中山说:“此地乃系英国,钦差在此,断难致我之罪。”正因为他相信奈何不了他,所以他才敢来使馆,“否则我亦不自来署。”

  八、孙中山提到他“已入美籍”,是美国人,“美国得知”会提出干涉。邓廷铿却说”华人不能入籍”,说:“我曾在〔旧〕金山多年,亦稍知美例。”因而不予相信。

  九、孙中山提到“广东有一富人”要谋反,“该富人不知审时,我所以阻之也。”“欲谋反者是他,而非我也。”但据清廷官吏看法,这位“当道倚重”的富人,是被孙中山“妄扳”的。

  十、孙中山被关后的第四天(十月十四、旧历九月初八)的谈话,最重要。当邓廷铿表示如有委曲,何妨一说,“倘有一线可原〔谅〕之路,我亦可念同乡之谊,代求钦差,为你申雪。”你也可回到家乡,“再谋生业”。并告诉他我邓某人也有情报,并非全不知情,你且说说看,看看与情报合不合,以证明是否“输诚”。孙中山遂说:“事可明言,但不知钦差愿意排解否?”邓廷铿说:“钦差最喜替人申冤,只要将实情说出,我必竭力代求。”

  于是孙中山“即跪下,叩头流泪云:‘如事能直,恩同再造,感德不忘’”。

  十一、“国父年谱”中说孙中山“幼名帝像”,他对邓廷铿道出这一命名原委是:“再号帝像,此号是母所名,因我母向日奉关帝像,生平信佛,取号帝像者,望我将来像关帝耳。”此一声明,显然表示并无在人间称帝为王之意。

  十二、孙中山透露“其中有一姓陆者(陆皓东),本系蚕师,过堂苦打,强逼成招”,成了叛乱犯,“已被正法”,这是冤枉的。

  因为孙中山组织“农学会”,虽然未得官方批准,(今日“内政部长”吴伯雄听着:孙中山在专制时代,尚有未经官方批准即行结社的自由!并且该“农学会”成立于民国以前,故照你的王八蛋逻辑,至今犹可无须登记而存在也!)但该会“不过教民种植,意欲开垦清远县之荒田”而已,并没有谋反,“谋反之事,我实无之。”“我真有莫白之冤也。”他们实在是遭到了嫁祸与迫害,是被诬为革命党的。被诬以后,陆皓东“一见刑具,即妄招认”,以致“无可挽回”。这一说法,与今天的国民党革命史南辕北辙,并且根本否定了陆皓东的革命性。

  十三、孙中山对邓廷铿说:“万望钦差,代为申雪,俾得回国,另谋事业,断不敢再行为乱〔注十五〕。”

  十四、孙中山对外国报纸说使馆中人说要把他“先行毒死,解华戮尸”的事,《随軺笔记》透露“此盖该犯臆造,借以骇人听闻也”。

  十五、孙中山《伦敦被难记》中说他对使馆中英国仆人柯尔(George Cole)晓以大义,请他带信,只是“酬以二十镑”〔注十六〕。

  据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中说:“再当时柯尔答应救孙中山先生的时候,孙先生除了把身上所有的钱给他,还允许他将来出去之后,再要酬报他,所以后来康德黎博士介绍孙先生到处演说请大家帮助,所捐到的几百英镑,也统统送给柯尔。柯尔为了这事,早已被使馆辞退了。”可见在“二十镑”外,别有承诺。据吴相湘《海外新见中国现代史史料》(《中国现代史丛刊》第一册),在英国政府档案中,得知柯尔“承认孙允许给予一千镑之酬劳金并且立即付给二十镑”。足证《随軺笔记》所述,并非空穴来风。《随軺笔记》中说:“十九日,仙舟接短工洋仆查耳时来信,内言孙文起初几次着伊送信,优给金钱,伊皆一律缴呈马格里爵参赞,未得分毫奖赏。嗣孙复许酬英金五百镑送一密信,并嘱其事后离开使署,随孙度日,故伊甘冒不法,以洋信密报孙友坎特立及门森两英医。两英医因即在外设法派人伺守,并报外部及巡捕房,各报闻之,遂亦附和做不平呜,致贵署不能不将孙文释放,曷胜怅怅。马爵参赞当时曾经恫吓,谓如有走漏风声者,当送官严办,余是以照实供明,听候惩治云云。仙舟司马以此信示马参赞,马参赞无计可施,徒形愤愤。……然传递密信之好仆,以孙文所酬只有英金二十五镑,控诸刑司,又不得直,至今迄不甘服。”这一内幕,也极为有趣。

  以上所写伦敦蒙难的一些“罗生门”〔注十七〕,足见我们多年来,主国民党一面之词的宣传下所得的印象,实不足凭。现在史料的陆续出现,证明孙中山《伦敦被难记》所说,也不无错误〔注十八〕。我们在研究这一问题的时候,实在该注意别上国民党沟大当才好〔注十九〕。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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