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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三叠纪(2)


  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到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仁爱教育实验所”原名“生产教育实验所”,地点设在台北县土城乡仁爱路二十三号,是把政治犯洗脑的大本营,名之为感训,其实“仁爱”而能“实验”,其“教育”可知矣。在感训的岁月里,谢聪敏和我被关在同一问房里,一同忍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抵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洗脑是完全失败的,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都没有改变。如果有所改变,那是变得更顽强。出狱以后,谢聪敏远走高飞,到海外去做他的政治活动;而我呢,守死不去,在台湾继续依然故我,只是多写了一百多本书掉头给官方洗脑,以为回敬。告诉他们:你们关错了人,我不是台独分子,你们却把我当成台独分子来关。好吧,就让你们付点代价吧!

  多年的牢房生涯后,谢聪敏和我分别出狱,我对谢聪敏的看法是:把我咬进台独案,就政治手段言,是高杆;就朋友之道言,是卑鄙,我个人对朋友之道,是很古典的,我无法接受这种为政治而牺牲朋友的卑鄙,所以出狱后十多年,我跟他形同绝交状态,没有任何来往。一九八五年,美国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访美,却有化名“庄脚人”的,在《台湾公论报》表示反对。因为“庄脚人”不是个人而是团体,是台独联盟欲借李敖引起争端,煽动台湾同乡反对全美会主席,因此引起洪哲胜和谢聪敏的反驳。洪哲胜写《从李敖事件看台湾人的统战观》,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三期(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谢聪敏写《君子和而不同》,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五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谢聪敏文中有这样沉痛的话:“一个革命组织在夸耀它的伟大成就之际,也应该回顾那些被牺牲的人怎样在黑暗中忍受他们的痛苦。李敖就是为台独联盟走进政治监狱的。现在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来美访问,反对的声音竟然来自《公论报》未曾亮出姓名的‘庄脚人’。”“特务逮捕李敖,也有相当的根据。一九七0年,李敖为彭明敏教授出走事被特务跟踪,他拍下跟踪便衣人员的照片,附着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送给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马丁·恩耐尔斯。台独联盟获得国际特赦协会发表的照片和名单,刊登在《台湾青年》杂志。在这次照片和名单刊出之前,《台湾青年》也刊登彭明敏教授被调查局便衣人员监视的照片。特务遂断定这些都是李敖的杰作,怀疑李敖和台独联盟一定暗中联络。一九七一年;日历过年,有人在北上火车经过台北延平北路平交道时散发大批传单。传单上说:

  ‘欢迎外省人参加台独,欢迎李敖参加台独。’这就是特务对我刑求逼供,罗织‘台湾本部’,编造李敖参加台独联盟的根据。”“就李敖和台湾人的关系来说,我认为台湾人欠他的比他欠台湾人的更多。”……谢聪敏在我和他形同绝交的状态下,还写公道之言,大声疾呼台湾人欠李敖的比李敖欠台湾人的更多,光此一事,就可看到他的政治气度,远非今天对李敖忘恩负义的台湾人可比。台湾人的每下愈况,洵可知矣!

  咬我进去的不止谢聪敏,还有魏廷朝。魏廷朝第一次出狱后,跟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其言甚壮,闻之可喜。后来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独分子,大概也是心同此理。我出狱后,他弟弟魏廷昱来看我,我说:“我被你哥哥和谢聪敏咬成台独分子,坐在冤狱里,心想这两个台湾人是最坏的台湾人;现在我阅台湾人已多,发现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台湾人啦!”台湾人的每下愈况,又可知矣!

  我在坐牢时代,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我第一次见到他在军法处第二房,隔壁一位大学生闹绝食,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口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蛋!”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皮肤粗糙、面目黧黑、傻不鸡鸡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的送饭送水。送水是用塑料水桶,每房一个,他用一根粗麻绳,在饭后把水桶一个个串起来带走。串水桶的时候。空桶相碰,通通作响,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坐牢的人听觉都非常敏锐,敏锐到可以听出牢门一开,开的是第几号房或大概第几号房。这种生存能力的离奇,没坐过牢的人是难以想象的。黄中国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为案子很小,又没有共犯,就被调出来做外役。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因为他们住的牢房房门白天不锁,他们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同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从二月住到七月,在袁耀权被判无期调走后,就一人独居。七月里修房子,我改调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积率”五人,但我亲眼见过关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后,改关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国龙(辅仁大学学生)和高时运(高山族县议员,我开玩笑,说他的名字读起来像“狗屎运”)。李国龙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时运与世无争(至少与平地人无争),由我做龙头老大,三人相依为命,倒也痛快。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地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我们房门口,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大汉不是别人,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

  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马士官长向我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黄中国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

  黄中国听了,突然双膝跪倒,噗通噗通向我磕起头来,大喊:

  “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身上都是他的泪和汗。我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黄中国情绪稍微平静。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黄中国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吃一惊!黄中国分了两条给我,李国龙、高时运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我向李国龙偷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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