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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大(2)


  爸爸死后,自台中市长林金标以下,到一中师生,大家捐了钱,做子女教育基金;东北同乡自莫德惠以下也捐了钱,其中高惜冰、程烈都各捐一千元,当时都是大数目,总数捐了三万多,由妈妈放在彰化纱厂生利息,后来不足维生,不断提取本金,三四年间就提光了。妈妈在爸爸死后不久,即去一中做职员,在训导处掌管全校操行登记,当时弟弟李放也在一中,功课不行,妈妈常常拜托老师们给予方便;但当别的老师反过来拜托她放宽操行登记时,她却铁面无私,其公私标准,煞是有趣。

  爸爸留给我二项有形的遗产:一、两套《资治通鉴》,一套是残缺不全的铅排胡三省音注本,一套是影印百衲宋本,都在我穷困时卖掉了,前者由同寝室的孙英善买去送给张玉法了;后者由台大历史系买去了。二、一只普通的手表,由于是火葬,手表拿了下来,那时我穷得没钱买表,爸爸戴的,最后留给了我。

  1955年我二十岁,暑假后以第一志愿入台大历史系,表面上如愿以偿,但是很快就大失所望。我看不起别人、不喜欢上课,连考试都懒得应付。大一时八门课,有三门不及格,甚至连中文都差点不及格。原来中文是叶庆炳教的,第一次缴作文,他虽在班上公开夸奖李敖的作文全班第一,可是我一直讨厌他,认为他没有学问却装腔作势,后来我拒绝背书,他声言给我不及格。他的老师——中文系的郑骞在旁讲了一句话:“李敖的中文不及格,谁的中文及格呀?”叶庆炳有所顾忌,给了我六十八分,我大一总成绩,第一学期只七一·三一分,第二学期只六五·四五分,成绩之烂,一望而知,可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我始终自喜我有学问,只是不屑上课和应付考试而已。

  我在中学时,偶尔在路上碰到一位女学生,清纯无比,眼睛不大,但在含情之中,透视出一片灵光。慢慢知道她住我家附近的存信巷,家里很穷,父母在家开一小杂货店,每逢星期日,全家在思恩堂做礼拜。她就读的学校是台中市中,比我低一班,功课极好。我高三时休学在家,写了很多情书给她,每封都称呼她叫“罗”,都等她在放学经过的太平路上面交,可是不说一句话。我进台大法学院后,情书改由我在市中念书的大妹转交,每封都谈天说地,都很长,有一封长达八十三页,后来因故中断。爸爸死后,她写信给我,于是重续前情。我重考进台大文学院时,她考入台大理学院化学系,住女生宿舍,我却没去找她,还在写信。直到有一天,她约我在入夜的校园相见,从此陷入热恋。碧潭泛舟、傅园过夜、图书馆双进双出。……到处是两人的身影。有一段时间我送报。送全台大各单位的报纸,早上未明即起,骑车到火车站附近贩报地以现金批来报纸,就地折好套好,再赶回台大,等到送到女生宿舍时候,她一定等候在门,双手奉上为我冲的热牛奶。感情好到这种程度,不但同居,并且在大二时,她干脆转出了化学系,转进了历史系(在她转出时,有一个化工系的学生转进化学系,就是李远哲)与我同班了。不过,相恋得太满也就是晴阴圆缺的开始,我的信仰和穷困,构成了我们分手的主因。信仰方面,我不信宗教,并且态度坚定,而她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我没有蒋介石等人的本领可以为女人改变我的信仰,这下子构成她父母兄妹激烈反对我的借口,当然,更基本的原因是我太穷,并且毫无将来会变得有钱的迹象,这对开小店的她的家人说来,诚属不快之事。她有一次告诉我:“1949年刚来台湾时,家里一贫如洗,妈妈做了一双布鞋,叫我沿街去卖,我看到一位高大的先生,很胆怯地上前问他可要看看这双鞋,不料他大吼一声,表示不耐,吓得我哭着回来。”还有一次她的脚踏车丢了,她痛苦极了,写了一大篇文章,题目是“还给我吧,请你!”发表在香港出版的《今日世界》杂志上,文章哀婉、凄楚感人。家境的艰苦,似乎使她的父母加深了反对异端李敖的敌忾,我和她有一对石印,她父亲发现了,把有她名字的那颗印,磨去名字退还给我;而她的母亲则说:“你将来阔到了做总统,我们也不上你门;你将来穷得讨了饭,讨到我们家门口,请你多走一步!”使我对虔诚的基督徒的作风,有了极深的印象。“罗”的功课各科都好,考大学时,中文作文近九十分,台大中文系主任台静农后来告诉我:那届中文作文,以那篇文章得分最高,他们原以为是李敖作的,不期竟出自“李敖的女朋友”之手。由此可见“罗”在中文上的功力。以那种功力,与我互写情书,内容精彩,可以想像。不过这些信都烧掉了。“罗”送我一个本子,原来整本抄的是朱光潜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她中学时没钱买书,那时代也没有影印机,所以她就手抄了整本书。她的字迹秀丽、思路敏捷、聪明过人,读英文诗,三四遍即能背诵;我生平交女朋友不少,但是论眼神、论才气、论聪敏、论慧黠,无人能出其右。两人分手之夜,她把内裤送给我,纵《红楼梦》的花袭人亦不若也。

  “罗”的离去,使我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境,那时我年轻,一天晚上吃了一瓶安眠药,被同房的翁松燃发现,强拉我去台大医院洗肠。在我《大学札记》、《大学后期日记》甚至《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里,可以很明显看到我怎样励志自勉,度过那最大的困境。其实,度过的根本方法不在励志自勉,而该赶紧李代桃僵、赶紧以新的情人取代旧的,一如桃子没了,解决之道不是励志自勉桃子多不好吃,而是赶紧吃起李子来,有李子好吃,自然对桃子有抵抗力,不再沾恋。不幸的是,有三四年之久,我一直未能成功地达成这一转换。在大学后期,我跟同班的有英国血统的“咪咪”有短暂的恋情。“咪咪”身高一米七零、身材一流、皮肤白皙,分手之日,我把她的来信都还给她了,我写的信,只剩下一封复本,就是发表在《李敖情书集》中的第一封。“咪咪”的父亲是名人,家世不错,她仪态在优雅中有股气焰,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有一次我看到她手执线装本仁寿版《二十五史》,觉得古籍红颜,正好辉映。我至今还保有她送我的世界唯一一张她小女孩时的照片,神韵飘逸,有着混血儿的美丽。

  我虽然也勾引过别的女生,但灵则灵矣,乏肉可陈,那个时代女生少,思想也不开放,我这种不去教堂、不会跳舞的死硬派,其实要找个理想的女朋友并非易事。“红颜知己”上的苦恼,使我大学念得很不快。我毕业后,1960年2月12日,在部队里收到萧启庆的信,有这样一段:“日前与姚老谈,他认为在我们班上,在各方面,您都是最成熟的一人。又说您不轻易写东西,而写出来的东西一定‘很像样’。我很赞同他的看法。”我想,姚从吾老师和我同班好友萧启庆的看法,正好可做为我历史系四年的总评价,我的确是一个“在各方面”够得上“最”字的大学生,虽然大学生这一阶段,我过得相当吃力。原因是“世俗的我”和“理想的我”的冲突:在内心深处,我高蹈自负,以超人自勉自许;但现实上,我没有足够的力量完全摆脱或操之在我,因此,年复一年陷在冲突局面里。总结是:在历史系四年,其实是我一生中最不满意的阶段,我缺乏令我折服的友情、缺乏稳定的爱情、缺乏经济能力,那是我一生中精神上最不从心所欲的阶段,比中学时期,尤有过之。我一生如果时光倒流,重过一次,我宁愿少活十年,也不要重过中学生、大学生那段日子。——成长的岁月其实是痛苦的。依靠别人的,那是“世俗的我”的沼泽,绝非“理想的我”的处遇。大学时代的结束,表示自己能够慢慢走向独立、走向茁壮、走向真正的独行其道。对“理想的我”说来,这才是真正的起步、真正的开始。

  我在1959年6月18日毕业,8月2日南下台中,这天上火车时,到台北车站来送行的有周弘、景新汉、马宏祥、白绍康、华昌平、李华竣陈又亮、陈鼓应、祝庭生、张克斌、袁祝泰、朱广诚、黄锡昌、施启扬、佟耀勋、阙至正、孙英善、林淑美、杨祖燕、杨世彭、袁天中、萧启庆、王尚义、陈良渠、王曾才、李耀祖等二十六人。我在台北的五年大学风光,就此告一段落。交游之广,由此送行名单中可见一斑。这一现象,显示了我虽然一身傲骨、自命不凡,但在待人接物上,却从无满脸骄气,我不但休休有容,并且乐于与人为善。以我对理学院物理系的好朋友孟大中为例,就见一斑:孟大中的父母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到法学院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做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大中的父亲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的足智多谋,乐于助人,由此可见。台中一中老同学刘家顺,保送入台大,他印名片,头衔是“台湾大学政治系保送学生”,洋洋自得。此公毕业后离台,在松山机场,飞机起飞了,还被警备总部下令飞回,把他逮捕。孟大中离台时,我到松山机场送行,我说:“这回你远走高飞,可自由了。”他说:“想想刘家顺吧!要真的飞走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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