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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他几乎夜夜随李老板上夜总会寻欢作乐。酒钱老板花。开瓶酒,不管90块还是120块美元,一次喝不完存在柜上,下次去,就不用买酒了。酒钱毕竟有限,请小姐伴舞,钟点费老板不管,需要自己出。菲力浦不过随着喝喝酒打打哈哈,“真格的”,摸不着,因为他“涩”。至于耍耍贫嘴吃吃豆腐,那可是他的拿手戏。阔人少不了帮闲,老板看上他的口才,台面上摆得出去。上帝十分公平;给了钱财就不再给口才,所以够谱儿的都不大讲话,美其名曰:“贵人语迟”。

  美国加州夜总会禁设舞女,是指供舞客伴舞收取钟点费的舞女,Dancinggirl,而不是表演性质的舞女。在加州,只要有执照,男女跳脱衣舞都行。不读英文报纸的华藉人士,只见华人的夜总会专门提供伴舞女郎,其实,哪一家夜总会没有?洋人的更邪乎。可是华文报纸好像专门报导华人夜总会的丑事。某夜,来了个老外,手捏百元美钞一张。舞女大班照例过来招呼。当老外指明请她找个小姐陪舞的时候,她接了钱领命而去。及至找了来,等着两个中国女人的是两副钢铐。这位大班误信传言,洋人是冤大头,一赏就是百元小费。

  也许是旧习不改,也许是占便宜占惯了不占难受,也许是夜来的余兴作怪——物理书上说,物体都有惯性运动,在我来之前,菲力浦·叶当班时,喜欢站在旅馆临街的招牌底下跟妓女搭讪,这犯了旅馆业的大忌。

  娼妓——Street girl,海外华文报刊译作“阻街女郎”,大都在旅馆附近逗留、徘徊、逡巡。M旅馆街面热闹,行人往来不绝,多几位女士混迹其间有什么关系?不,女人不同于女人。警察是干什么的?各行各业的专家全贵在一双眼,那是照妖镜。比如食品厂有所谓“蛋师”,手一掂、眼一看,便知鸡蛋是好蛋还是坏蛋。要不然每天验蛋无数怎么应付?警察看妓女,首重装束,妓女的衣着非短即露;二看模样,平常人“三句话不离本行”,妓女呢,“三句话不离贱相”。可是再尖的眼也难免有看走了眼的时候。许多妓女根本不带相儿,她们比家庭主妇还家庭主妇,比名媛贵妇还名媛贵妇,一旦遇上,专家也要跌破眼镜。不过,这样的妓女绝不肯当街一站,跟老板闲扯淡。

  菲力浦·叶的品行使他丧失了家庭,也断送了在旅馆业的前程。李老板怜才,教他帮自己推销台湾鞋,一方面跟我唱“双簧”,谁承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项庄舞剑

  1986年11月的一个晚上,夜色四合,我独自守在Office窗口。M旅馆出入口左侧整面墙都属于Office。这面“墙”,由一扇玻璃门和一面长官组成,office临街的后墙也有窗,前头也是窗,一扇小窗。接待旅客登记的小窗镶防弹玻璃,其与窗台之间有向窗台凹进去的方孔,旅客登记所需之笔、卡片,租房所需的钱、钥匙全从方孔递进送出。确切说来,我是在长方形玻璃匣——Office的防弹玻璃小窗前。

  不知情的旅客,或者是初到却又不看指示牌的旅客,一进口儿就拉玻璃门,那门常年锁闭,休想从门外拉开。早年的确是从这玻璃门客进客出,与旅馆人员隔桌对谈,然后付款取房间钥匙。那种温馨场面随着1776年精神一去不复返了。今日之下,在旅馆经理眼中,人人皆抢匪,时势使然。

  如今来客隔着我坐守的防弹小窗对谈,谈妥了,履行租房手续。逢到夜晚,不上夜总会的辰光,菲力浦就躲在Office的内间看书。Office共分三间,外间作值班室,内间作会客室(会警察等特客),后间作卧室。他眼在看书,耳却听着外面,照他的说法是,给我“掌眼”。Office的内间外面看不到。这一天,菲力浦不在,他约了一位台湾朋友占用M旅馆的4号房,跟两个波多黎各妓女鬼混。当晚8点多钟,一男一女两个白人前来租房。

  女白人,金发碧眼,40岁上下,面有皱纹,衣着平常,不短不露,长相也平常,既不漂亮也无特色。男白人40余岁,黑发黑睛,方面多须,架一副金丝眼镜,颇具学者之风。这一男一女,根据我的判断:是初登M旅馆。

  男白人口称租房两小时。我默默递出旅客登记卡,请他登记个人身份资料。同时谈妥租金18美元。登记卡填写完毕递还后,我收了他50美元,捏出30美元和21号房的钥匙,准备递出去,并且申明钥匙押金两美元,退房时交上钥匙还押金。就在这段时间里,男的对女的说了“你跟我睡觉,我付你钱”之类的话,简短而迅速。

  我未加理会,也可以说,装作没听见他们的谈话,只在临递出钥匙和钱时,忽然改变主意,钱加上两块,找出32元,一边说:“21号房,随我来。”意思是不给钥匙,我给你们去开门。

  事后我问自己,为什么临期不交钥匙,宁愿留在自己手上,而采取登楼开门的措施?大约朦胧中认定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吧:钥匙在我手上,客人出入不便,容易被我察觉,以防她带进第二个男友,带进来警察更不得了!

  我打开21号房门,男女客人踏入门槛,我走进去先到床边拧开台灯,伸出右臂一摆,表示我的任务已完成,请用房间吧。两个人并不移步,木木地朝我微微点了点头,我缩回右臂,迈步出门,门口被堵住,出现一名青年,声随人到:“不许动,靠墙站好!”借着灯光,我瞅见他手握一柄精致的小手枪,直指我的胸膛。我高举双臂刚刚靠墙站定,他命令我转过身去,然后搜我的身,铐住我的手腕。我知道,我落入圈套。

  我被押出21号房间,嚯,门外守着3名警察,手上都有枪,串成一队,直押到Office内间的铁门前。警察也不问话,拿着搜身所得到的一串钥匙,三试两试,打开铁门,全体人员踏进门去。

  我被安顿在客厅(内间)的一只单人沙发坐下,接着闪过来一个矮身量的西裔男子,问我:“菲力浦在哪儿?”不等我回话,3名警察当中,一名奔外间,两名奔后间,分头寻找。他们不单找菲力浦,菲力浦不会藏在抽屉里和床垫下。

  “在4号房间。”我慢吞吞地开了腔。

  我想,抓我八成是拿我当跳板,菲力浦才是真正目标。殊不知我想错了。

  问话的矮个子将手一挥,说声4号,3名警察立刻停止搜查,其中一位爷打沙发上把我拽起来,5个人出了Office。office的铁门由掌钥匙的警察锁好。他们把我带上警车,随手关上车门。矮个子和两名警察去敲4号的房门,第3名守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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