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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张荫桓当时的处境,完全是孤立的,倘非窦纳乐出死力相救,性命必然不保。当时直隶候补知县王保庆、曹景郝奉派解送张荫桓出境,合著有一部《驿舍探幽录》,说张荫桓一再伸手在脑后作势,问王、曹二人,可会如此?意思是会不会被杀。由此可见,张荫桓深知本人的境遇,危险尚未过去。李鸿章救他,他当然知道,可是,他也知道,如果慈禧尚有后命,李鸿章就绝不会“救人救彻”,他跟李鸿章之间的嫌隙之深,可由李鸿章对林权助所说的话中听出来。

  此外,庸庵尚书在《梦蕉亭杂记》中,载戊戌年中秋,如何照料张荫桓起解后。又记:

  后谒李文忠公,公曰:“不料张樵野也有今日。我月前出总署,几遭不测,闻系彼从中作祟。此人若不遭严谴,是无天理!”

  其语怨毒极深,则知所谓“几遭不测”者,确有其事。按:李鸿章出总署,系在七月二十二日,正当礼部六堂官以“抑格主事王照(小航)条陈”,全班革职,及擢用“四京卿”,百日维新到达最高潮的时候。以李鸿章当时的地位,是何罪名,可致不测之祸?细心推求,只有一事,即是年三月初七,订立旅大租借条约的第二天,由巴布罗福,面送贿银五十万两。据《微德回忆录》记:

  中国政府不愿接受俄之要求,太后与皇帝幸颐和园避暑,太后为英日所支配,坚持不肯让步。在此情势之下,中俄所议无成,必引起兵争。余乃急电财政部驻北京之代表(按:即璞科夫)使谒李鸿章、张荫桓告以余意,劝亟成议。……余并令此代表以重宝贿二人,价值一为五十万卢布,一为二十五万卢布,此为予对华人交涉初次行贿之举。

  但张荫桓在此案中,实未受贿,《罗曼诺夫报告》中亦只言李鸿章受贿,而不及张荫桓。最确切的证据是,“赤档”中有巴布罗福于三月初七致微德一电:

  余今日面付李鸿章银五十万两,李大为欣慰,嘱余向阁下致谢。余同时已电致璞科夫告以此事。余未得便交银与张荫桓,盖彼行为,远较谨慎也。

  如果以后巴布罗福有机会向张行贿,自必有电报给微德,因为此中关乎一笔巨款的报销,巴布罗辐是必然要做到这一道手续的。而“赤档”中并没有这样一个电报。

  如李鸿章所说,则逐其出总署,自然也是张荫桓的建议。前面谈过,光绪在接待亨利亲王一事上,已充分显示出对张荫桓不但信任,而且极其欣赏。由此可以想象得到,光绪当时的方针是,内政的改革交付“四京卿”,而外交方面,则唯张荫桓是赖。张荫桓要改革中国的外交政策,首先就要驱逐盘踞总署不去的几只老狐狸。且看当时总署的名单:

  庆王奕劻 文华殿大学士李鸿章
  户部尚书敬信 户部侍郎张荫桓
  刑部尚书崇礼 礼部尚书廖寿恒
  户部尚书王文韶

  在这名单中,张荫桓所感到不便者,第一是李鸿章,第二是敬信,即因为他是户部尚书,如果受人利用,有所主张,张荫桓因为户部的关系,不能不卖面子,那就会形成掣肘了。至于王文韶,系以军机大臣的资格入直,本性圆滑,不喜多事,张荫桓驾驭得住他,而且也正要利用他打通荣禄的关系,当然不会动他。而李鸿章与敬信则于七月二十二日同日出总署,岂非张荫桓为扫除障碍所做的安排?

  更由翁同龢“记取伏蒲三数语,首将刍藁责司徒”的诗句去看,可以想见,张荫桓已将李鸿章受贿卖国的全盘经过,都告诉了光绪。以李鸿章的地位,任何误国的乖张措施,都可说是政策上的不同,此即范当世之所谓“国史遇大臣功罪是非,向无论断”,如以为非,充其量休致而已,绝无什么不测之祸。但受贿有据,岂得谓之为“功罪是非”,无可“论断”?而据此以钦派亲贵鞫问,刑曹议罪,李鸿章的下场,即令不会像柏葰、何桂清那样,毕命西市,至少也得赐自尽,然后以懿旨贷其一死,改为充军。

  当然,这样的做法,极可能马上会引起俄国的武装干预,这是连张荫桓本人都不愿见的事。但如光绪一怒之下,勒令休致,也就够李鸿章受得了。所以他对张荫桓有“此人如不获严谴,是无天理”刻毒语。

  以上所分析的这段内幕,治现代史者,似乎尚无人谈过。由此,对戊戌政变的影响,似亦应加上一个新的评估因素,即如袁世凯不告密,维新能够成功,不独在内政上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外交方面亦很可能走出困境。张荫桓是亲英美的,人所皆知,庆王奕劻则是日本人所极力争取的对象,如果外交由张荫桓来主持,必是采取门户开放的政策,以与英国、日本经济合作,不排斥德、法,而以抑制俄国在东北的扩张为主。同时,我相信张荫桓亦一定会主张与荣禄合作,共同来维持新旧满汉之间的和谐。总之,如果不是袁世凯告密而发生了政变,张荫桓能获大用,日俄战争亦不致发生,即令发生,也不会在中国的领土上打起来。

  及至起解后,两差官一路与张荫桓闲谈,颇有异闻。《驿舍探幽录》记:

  因询康有为以一介草茅,何遽进用,敢肆猖獗,某等实系解不得。张答曰:兹祸之起,康有为固罪魁,实翁常熟酿成之,康应乙未会试,本未入彀,常熟搜于落卷中得中式,有知己感,时欲上书,央我介绍,常熟允见。恭邸建议曰:额外主事保举召见,非例也,不可无已,先传至总理衙门一谈,毕其言可用,破例亦可,否则作罢论。众曰:诺。此年前冬间事也。年节伊迩,各署多冗,无暇及此,今年正月初三日,庆邸率合肥翁常熟及余,公见康于总署,语未终,余以有事去,不知作何究竟。

  此段前半,张荫桓误记,乙未会试,翁未入闱,是科徐桐主考,康有为乃徐桐取中。翁同龢于榜发后,日记中有一语:“康祖诒中矣!”词气极憾,倘非晚年改原记,则翁同龢对康有为有戒心,自为事实。张荫桓又谈:

  未几,康上条陈,朝廷发交总署核议,仅议可行者两事,曰矿务,曰商务。常熟见之讶曰:洋洋数千言,条陈千数事,仅此两条可行乎?众不得已,奏请军机处会议。军机大臣惧担不是,拟旨会同王大臣议,皇上朱笔改交军机处议,议行过半,而康自此获上矣。积渐相乘,此后凡有条奏,径交军机处,命廖大司寇专司其事,大司寇夙知康之荒谬,谓常熟多事,而亦无法辞卸。康本孙文党,挈多金走京师,密结京僚图不轨。康实寒素,所有皆孙文资。侍读学士徐致靖折深酬四十金,宋伯鲁、杨深秀等月资以三百金,日本致仕相伊藤来华,李端棻保康为迎送使,实康折稿奏入留中,由是康颇惊皇。

  康有为被传至总署问话,即是年正月初三日事,翁同龢有记,斥之为“狂甚”。至其上条陈以后情事,翁同龢日记未载,其时正忙于对德交涉,亦无暇及此,就康有为自订年谱,亦仅言“常熟将欲开制度局,以我直其中”,不及其他。于此亦可信,康有为之得能上达天听,实以张荫桓之力居多。八月初六张家被搜查,即以传言康有为匿居张处,足证张、康交往甚密。至于此时张之尽归罪于翁,亦以方处危疑之中,不得不然。何况两差官皆为初识,张不能不防系有意刺取隐私,自无真话。

  以下张荫桓又讲伊藤博文访华事:

  闻伊藤久已罢相,此次来华,系伊藤自来游历乎?抑中朝召来议事乎?张答曰:噫!我之祸亦由此。此次伊藤系自来游历,我因与彼有旧,至京时来见我,我遂款以酒筵。伊藤觐见,又系我带领,时太后皆见之,遂疑我与彼有私。及后有康结日本谋劫太后之说,太后愈疑我矣,夫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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