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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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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伟元当然早就顾到南方的市场,但如在京印书南运,则有诸多窒碍,京中供不应求,并无大量余书,是其一;天寒地冻,水路不便,且亦非漕船“回空”之时,是其二;舟车驳运,费钱费事,是其三。既然如此,何不将原版送到苏州刷印?此即是你所考出的胡天猎藏本的程乙本。 四、程乙本的销路很坏。考究其原因:①《石头记》一名,在南方的知名度本不如北方,再改了《红楼梦》,更少人知;②不论程甲本,及略为校改过的程乙本,错字都很多,加以北方的口语,南方不熟习,阅读更加吃力,口碑自然不佳;③因为赴京会试的缘故,少了许多新科举人,便少了许多顾客;④知道《石头记》或《红楼梦》并有意购置者,寄望于京版会比苏版来得好,托人在京代购。 这些原因都是可以改善的,或者由时间来消失的。时间对苏州萃文书屋更有利的是,壬子年有恩科乡试,在江宁、杭州、南昌、福州等地,秋天还能做一笔好买卖。既然京本大获其利,何妨不惜工本,大干一番?而在高鹗,除了优厚的物质报酬(我疑心不用“文粹堂”而用“萃文书屋藏版”的名义,是意味着此书的权益,为双方所共有:利润由程、高拆账,与文粹堂出版其他书籍有别)之外,也还有爱惜羽毛之意,因而就程乙本大加改动:包括程序“红楼梦是此书原名”,改正为“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在内。 高鹗的此一工作,必在壬子年秋冬间完成;其理由已如前述,他要结束这一项杂务,才能专心一志准备举业,再有个确证,见于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自序:“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即指程丙本而言。周春此序作于乾隆五十九年甲寅;所谓“苕估(湖州书商)以新刻本来”,自不必死看作程丙本于甲寅年始问世;但以时间计算,壬子还未有程丙本,则可断言。 至于高鹗未写“三版序言”,推想是出于程伟元的生意眼,因为二版滞销,存书甚多;如果明明白白说明是三版,并指出添改了两万余字之多,则二版必无人问津,全成废纸;所以不能不打个马虎眼,希望将二版夹带出去。同时,二版“引言”中,程高已大吹特吹,前八十回的错字既已“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内容亦“广集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后四十回又以秘本自炫,“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葺,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谁知忽然增添了如许文字,改正了如许错误,岂非自明其前言为虚? 程本的来源 程伟元所获抄本的来源,我以为前人笔记中,有一条很重要,即是大作第四章第三节开头,您认为“值得特别注意”的《樗散轩丛谈》:“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借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皆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续补,远逊本来,一无足观。”您不能确定作者写此条笔记的时间,其实是很清楚的:称“苏大司寇”则必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正月至五十九年甲寅十一月,苏凌阿刑部尚书任内;过此则苏凌阿调江督,当称“苏制军”;如在嘉庆二年九月以后,则以苏凌阿入阁,当称“苏相国”。而在“天下皆知有《红楼梦》矣”之前,著一“今”字,亦可知必在程丙本出版以后不久所写。 其次,亦可确定其所见的“八十回本”即苏凌阿的藏本,因为如在他处“目击”自当注明出处。倘未见过苏凌阿的藏本,则“原书仅止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续补”,即成武断;也许苏藏即是百二十回本,那又怎么说? 如上所述,由于时间上的密切衔接,有理由相信程伟元所得的八十回本,本自苏凌阿家;或许苏凌阿重装鼠伤之书,即是交给文粹堂承办,亦是很可能的事。 如果这个假设能够成立,便可进一步再做一个假设,即程序所言确为实情,既得八十回抄本后,于乾隆五十四年春天至五十六年春天,“竭力搜罗”,逐步收全,经高鹗校订后,始付剞劂。看来是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后四十回,决非程、高所续。 后四十回非程、高亦非曹、李后人所续 后四十回来源不明,续作者是谁?恐怕将成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不过,我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因为在京的旗人,在外省罢官后,必须归旗,以便控制,此项禁例在雍正、乾隆年间更严。于此,我要附带指出,所有研究曹雪芹身世的专家,对八旗制度的了解,似都欠深入,因此忽略了好多传说的可靠性,如张永海世居香山门头村正黄旗,属健锐营右翼,“自称是雪芹晚年的邻居”。这话便相当可靠,照道理说,曹雪芹既属正白旗,不应住在正黄旗营房;殊不知雍正年间,为了打破下五旗旗主与属下的密切关系,曾采用各种分化隔离的手段。最主要的是,八旗都统原为旗主属下的行政官,而特简皇子或亲、郡王充任,则原来的旗主,如为世袭的铁帽子王,即不得以皇子为属下;如为贝勒、贝子,则不得以亲、郡王为属下,无形之中,将旗主支配全旗之权直接移于都统,间接归于君上。这在雍正虽出于私心,而事实上为“军队国家化”的一项重要步骤。 此种分化隔离的手段之一是,调旗管理营房。是故只要各旗都统处有户籍底案,杂居并非厉禁。而健锐营设置于乾隆十四年,与“雪芹晚年”之话亦合。如果当时访问者,能依旗下制度去追溯曹雪芹的一切,譬如平郡王福彭,亦即曹雪芹的表兄,乾隆初年当过正黄、正白旗都统,对曹家可能有怎样的照应,以及乾隆十三年福彭的去世,对于曹家是否又一次严重的打击?都很值得去探索。 从回目看脂本 《红楼梦稿》影印本,至今尚未能细读,因而这一次无法多谈。不过关于脂本的先后,根据回目的分析,我认为甲戌本确早于其他各本,其先后次序是:甲戌本,己卯庚辰本,己酉本残本(原藏五十三回,补抄二十七回,今剩一至四十回。以舒元炜己酉年序,称己酉本),甲辰本,有正本,红楼梦稿。 兹先谈第三回,各本所作回目是: 甲戌本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己卯庚辰本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己酉本 托内兄如海酬阃师 接外孙贾母怜孤女 甲辰本 托内兄如海酬训教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 有正本 同上 红楼梦稿 托内兄如海荐西宾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 甲戌本的回目制得极其空泛,而且“收养”二字亦颇不妥,林黛玉竟似弃儿。己卯庚辰本重制,有“贾雨村夤缘”“林黛玉抛父”,意义是丰富得多了,但“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毕竟只是枝节,无非林如海正好托他送女进京的一个因由,书中亦只一笔带过,根本不值得强调;所以己酉本改为“托内兄如海酬阃师”,事实上虽仍是“贾雨村夤缘复旧职”,但改以林如海为主格,同时道出他与贾政的娘舅关系,以及贾雨村为林黛玉的老师,无疑地最后胜于前。以“阃师”对“孤女”,可信其为原作;但阃师一词出于杜撰,不免费解,故甲辰本改为“训教”,有正本因仍未改。而“训教”二字意思仍觉不够醒豁,且字面上与“孤女”亦对不上,最后终于改为红楼梦稿,亦即程甲本上的“荐西宾”。 再说六十一回,除甲戌、己酉两本无此回以外,其他各本如此: 己卯庚辰本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情权 甲辰本 同上 有正本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徇私 红楼梦稿 投鼠忌器宝玉瞒赃 判冤决狱平儿行权 显然的,回目中上下两个“情”字,是抄错了的;甲辰本将错就错;有正本改了一半,但改得不好;到红楼梦稿才完全改对。 己酉本与甲辰本的关系至为密切,但补抄部分所据者为甲戌本,如第七、第八回,甲戌、己酉两本的回目完全相同,而与他本皆异。己酉早于甲辰,证据不一而足;如三十九回回目,己酉本作“村嫽嫽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问底”,甲辰本已改为“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姥、嫽相通,但须查字典才会知道;小说求通俗,当然要改回姥字。 又一证在第九回回目:己卯庚辰本作,“惩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甲辰本同程甲本:“训劣子李贵承申饬,嗔顽童茗烟闹书房。”而己酉本作:“惩风流情友入学堂,起嫌疑顽童闹家塾。”足见己酉本直接庚辰本,过录时误将“学堂”“家塾”倒置,至甲辰本始改如程甲本。两相对照,后胜于前,亦殊显然。 甲戌本的评价 至于甲戌本早于庚辰本,除了脂批特多,以及那关系重大的十三回之外,“抄阅再评”四字,铁案如山。不过甲戌本决非畸笏在丁亥年整理出来的新定本,而是另外有一位有相当文学修养的人,在丁亥年以后,以甲戌本为底本,搜罗了各本的脂批,试图重新编辑成一个理想的本子。您所说的“唯一的例外是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条行间夹批‘若从头逐个写去,成何文字。《石头记》得力处在此,丁亥春’”,这可能是全稿初步编辑完成,并誊清后,又发现有一条批,暂记于此,以待第二次处理。 由甲戌本现有的形式,可以推知此君的编辑方针是,每回加“回首总批”“回末总评”,前者提纲,后者总结;涉于琐碎而又必要者,则用双行夹批,取消眉批,以期阅读省力。“彩明”一节,明明可以看出此君的苦心,至于提出来的眉批,可能是暂时堆置的材料,与第一回那条行间夹批一样,都还待考虑处理的方法,是摆在回首、回尾,还是正文之下? 如上所述,仍然承认您认为甲戌本是个“新定本”的看法;不过此新定本所根据的底本,则为早于其他脂本的甲戌本。我这样说,不知您认为公平否?丁巳新正初四写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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