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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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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心理状态是很矛盾的,他一面未能忘情于富贵荣华,一面又觉得富贵荣华靠不住。试想,曹家三世袭职,四次接驾,明为织造,实际则是皇帝直接指挥的心腹。有这样深厚的基础、坚强的奥援的人家,就一般的情况来说无论如何不是在短时期内所败得了的;而居然于一夕之间,“家亡人散各奔腾”!如此说来,世上万事都不可靠,包括皇帝的宠信在内。他在书中虽未明指“天威不可测”,但第十三回可卿托梦,以及构想中要写的元春托梦,嘱咐“退步”要早,可以看出他的深意。在实际生活中,曹雪芹不事生产,我疑心他也是受了万事靠不住的想法的支配,那就不如看开一点,得过且过算了。 由以上推论及前八十回书中所见,可知“变幻不测”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极力强调的。因此,一切情节的发展,只要在情理上说得通,变化越大越好。“一从二令三休”,具有双重的曲折,由“令”而“休”,更像把一个人拉到山顶再推入深渊,变化幅度之大,足以满足主题的要求;而在技巧上,则是掀起一个戏剧性的大高潮。岂不是“完全符合小说的要求”? 七 我所研究出来的曹雪芹的最后构想的内容,大致如上述。 我相信读者一定会问:你凭什么说那是曹雪芹的最后构想?以下是我的回答: 第一,第五回所写的“册”“曲”,无疑地,应当作全书结构的“预告”看。 第二,这“预告”是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以后才出现的。曹雪芹也许还有第六个、第七个稿本,但既未出世,则现行本八十回以前应视作定稿。 第三,后四十回若是他人的续稿,自不必谈;如果仍是曹雪芹原著,那么以文字的精炼来比较,决非“增删五次”的稿本。所以,最后的构想,仍应以第五回的预告为准。 如果我前面所说的一切,在原则上为读者所同意,那么我愿意进一步来推论后四十回作者的问题。 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理由是: 第一,后四十回的文字虽不及前八十回,但一般公认还是相当不错的。我不认为高鹗有此能力。尤其续书比自己创作还难,因为得抛弃了自己的一切,去体会别人的风格。如果高鹗续书能够看不出续的痕迹,那就比曹雪芹还要高明了。 第二,八十回与八十一回之间,找不出有什么不同。事实上从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以后,写到宁荣两府过了全盛时期,文字就慢慢地不行了,如既有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就不必再有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再把两回文字作一比较,更是优劣判然。又如第七十五回,贾母所讲的那个怕老婆的笑话,恶俗不堪,决不能出之以如此身份的老太太之口,何况是儿孙满堂的场合。所以一定说八十回以前好,八十一回以后较差,这话并不正确。 第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一大漏洞,为何不改?这一回改起来并不费事,除了另制回目以外,只要把“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心里不知怎么一动,似有所感”这句话改掉,就一点痕迹都不留了。因此,我认为原书“引言”及高、程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大概是个书商,而高鹗则是程伟元请来“客串的编辑,因为‘传钞一部’,昂其值得数十金”,自然要“集活字刷印”,“急欲公诸同好”,没有工夫来细作校正了。 照现在来看,上述第三点的理由,更为充分。因为任何人来续后四十回,必先得对前八十回痛下功夫,那就不可能不注意到第五回的“预告”。当然,续书者可能不同意曹雪芹的设计,另出新意,但那样就得把“册”“曲”中的文字,按己意重写,以求统一。现在既不是全照“预告”发展,又不把“预告”改得符合结局,世上哪有这样续书的人。 至于赵冈先生所提出的见解,认为是另一“满人”按照曹雪芹的原稿改写,姑不论所引证据是否站得住;只就其改写的原因而论,是为了要删改抄家的碍语,宝玉的婚姻与凤姐的结局,并不构成为“碍语”,何以也把它改掉?再说,“进呈”上览,不是件开玩笑的事,如果清高宗看出前后不符,令此“满人”“明白回话”,岂不将遭严谴? 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不过不是“增删五次”之稿,更不是定稿。事实上恐怕永无定稿。脂批有一条“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可证。当然,这不是说初稿未成,而是指照此最后的构想,重新改写的全书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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