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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弊案知多少?(6)


  这一吵惊动了船中的殷汝璋,查问究竟,家人将封面上并无受信人姓名的一封信送了上去;拆开一看,内有一张纸条,一张名片、黏在“凭票支银一万两”的所谓“空票”上。名片自然是周福清的姓名;纸条上写的是:“计开:马;官卷、顾、陈、孙、章;又小儿用吉。均用‘宸衷茂育’字样。”

  这就是说,用一万银子买六个举人。这六个入闱者,“小儿用吉”很清楚,就是鲁迅(周树人)、周作人,以及周建人三兄弟的父亲。“马;官卷”者,表示此一姓马的秀才(生员)是现职官员之子,自不难查获姓名,此外就不知是甚么人家的子弟了。我以为这票“买卖”,那五家各出正价两千银子,另付周福清居间的佣金,大概二至三成;而周福清则在“整批交易”中,将他的儿子周用吉夹带在内,信手检个便宜。

  “宸衷茂育”四字便是所谓“关节”;简言之就是暗号,可由对方授字,亦可由自己设计。周福清的关节,属于后者;通常事先有接洽的关节,多为两个字,因为字一多,嵌入某处比较麻烦,如果是常用到两个字,可指定嵌入八股文的“承题”。因为八股文的体裁,已公式化,起头“破题”限两句,以下承题限四句,约廿五字,在这个范围内,嵌常用的两字,不致于太困难;如嵌四字,而不落斧凿之痕,则大可凭真才实学一搏,无不必买关节了。所以自定的四字关节,往往嵌于“起讲”之中;起讲多少句,并无定法,通常以十句为准,字数在六七十之间。

  周福清的运气很坏,不但有陶阿顺这个蠢材偾事;更糟的是苏州知府,光绪三年丁丑正科的状元王仁堪在座。殷汝璋明知道信是投错了,但他不能说:这封信不是给我的。而当着王仁堪,又不能默无表示;当下将信交给了王仁堪,请他依法处置,以示无私。

  这一下,陶阿顺当然被捕了,周福清一见事败,赶紧逃回绍兴。事虽出在江苏,但主犯是绍兴人,所以江苏将陶阿顺解送浙江审办。其时科场风气已远非咸丰戊午以后那二、三十年可比;又以第二年为慈禧六十万寿,自军机处到地方大吏都不愿掀起大狱来杀风景,所以对周福清这一案,有个共识,就是“大事化小”。

  “大事化小”的唯一法门,就是避免株连;尤其是不能连累到殷汝璋。因此,经过周详的考虑设计了一套只是周福清一时之误的说法,在浙江巡抚崧骏呈奏本案发生经过及处置办法的奏折中,强调了如下几点:

  一、周福清缉拿未获,出而自首。

  二、周福清将所有的罪过都揽在自己身上,他的说法,据浙江巡抚崧骏奏述是如此:“七月二十日,周福清携仆陶阿顺由绍兴起程,进京探亲。二十三日路过上海,探知浙江正考官殷汝璋与伊有年谊,周福清一时胡涂,起意为子求通关节,并愿为亲友中马、顾、陈、孙、章、五姓有子弟应试者嘱托,希图中式,俟主考允诺,再向各亲友告知,择其办理请通诸生列名。周福清素知各亲友家道殷实,不患无人承应,事后必有酬谢之资。即由上海催船开驶,二十五日晚至苏州停泊”以下即叙投函正考官船上的经过,与周锡恩只字无涉,即殷汝璋及那五姓人家亦毫无干系,因为事前一无所知,完全是周福清一厢情愿的想法。

  因此,崧骏认为自首既应“于本罪上减一等科断”;而“中途求通关节,较之交通关节已成而未中者,情节似有区别”,意谓又应减等科断。如此一减再减,周福清可无死罪。

  此奏到京,已在十二月十二日;第二年是慈禧太后六十万寿,刑部题奏,有种种基于吉凶而来的限制,所以类此有关生死的大案,必须在年内办结。刑部完全同意崧骏的法律见解:“请于斩罪上量减一等,拟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各人包括陶阿顺在内、因概不知情,“均无庸议。”

  按:照斩罪减一等的理由是:“虽有交通贿买之情,究未遂其交通贿买之计,其事尚属未成,若竟照交通贿买关节例,拟以斩决,未免过严”、所以衡情酌断,量予末减。至于自首减等,尚未计算在内;这便是为皇帝留下再予减刑的余地。向来的惯例是,刑部议罪议得重、留待皇帝减轻,以示恩出自上。所以照常情来说,周福清还不致充军新疆;那知事有不然,刑部拟流三千里,朱笔批示是斩监候。

  一九八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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