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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场弊案知多少?(1)


  中国自唐初开科取士以来,直至清末废科举,历时一千两百余年的考试制度,构成了文官制度的骨干;因此考试制之是否公平合理,科场风气纪律之是否良好,影响于政治之是否清明,至深且巨。

  清朝的一切制度,皆沿袭明朝已有的规模,加以改良,尤以考试制度,更为周密完备。对于科场纪律之整饬,远较明朝为注重;考官及士子舞弊,罪至大辟,乾隆以后,执法更严。因为非弊绝风清,真材不出;亦非弊绝风清,不能使寒士奋发向上,扬眉吐气。考试的公平,人人机会平等,为政治上极重要的安定力量。中国历代的变乱,其起因不外乎贪官污吏搞得民不聊生,农民不得不起而反抗;但如此种反抗出于知识分子的领导,亦即农民与知识分子结合的变乱,往往就会威胁到一个政权的生存。清朝的变乱,大致都是农民与邪教的结合,从无知识分子参预,故皆能危而复安;不能不归功于考试制度的公平,及考官的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清朝的科场弊案,以顺治十四年丁酉科场案,及咸丰八年戊午科场案,为最骇人听闻。此两案虽皆具有政治因素在内,但对端正科场风气,确实是有重要的正面作用。尤其是戊午科场案,大学士柏葰毕命西市,更具吓阻作用;同光得有短暂的中兴,人材辈出,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即为戊午科场案所显示的,至少在考试制度方面,法治的权威未堕,从而产生的激励作用使然。

  清朝的科举制度,分为三级,第一级每年举行,童生经过考试及格,“入学”者为“生员”,俗称“秀才”;第二级每三年举行,即逢子午卯酉之年,在各省行“乡试”,生员或在国子监肄业的监生,报考取中者即成“举人”,乡试多在秋天,故称“秋闱”者,即指乡试;第三级亦每三年举行,逢辰戌丑未之年春天,召集各省举人集中京师“会试”,是为“春闱”,取中者即为“进士”,复经“殿试”,方始评定正式名次。

  在这三级考试中,都可舞弊,但通常以乡试的弊端为多。最基层的童生入学为生员,比较无足轻重,故所谓科场案,皆指乡会试舞弊事件而言;在谈这些科场案以前,应先介绍考官的职称、任务以及产生的经过。

  乡试主考除顺天为一正两副以外,其他各省,均为一正一副。顺天乡试在北京举行,称为“北闱”,主考特简翰林出身的一、二品大员充任;江南乡试称为“南闱”,包括江苏、安徽两省,正主考往往特简侍郎充任,文风较盛的浙江、江西等省有时亦派侍郎或内阁学士为正主考,此外则皆自三品以下,七品以上,正途出身的京官中点放。这些具备乡试主考资格的京官,如果希望担任主考,须先经一次考试,名为“应考差”,考差及格,记名点放。

  除顺天乡试以外,各省主考,在乡试之年的四月初起,按照途程远近,陆续点放,点放先后,大致以恰能于试期前数日到达为准,顺天乡试则于八月初六日点放,命下之日,立即入闱,使得考官与士子之间,没有时间来勾结舞弊。

  主考在途,关防极严,出京照例由兵部颁发准许使用驿站交通工具的“勘合”,按站而行,名为“驰驿”。经过之处,由地方官供应夫马、招待食宿,皆有一定的程序;不准携眷,理所当然。沿途亦不准游山玩水、接见亲朋。一入主试省分的边境,由总督或巡抚派文武巡捕(文巡捕等于副官;武巡捕等于卫士)来迎接;并在轿门加封条。将入省城时,派新舆迎接,以主考官的衔牌(高脚牌)执事(鼓乐)前导,迎至张灯结彩的接官厅;督抚司道,迎候于此,照例有“请圣安”的仪节。行礼如仪后,将考官送至行辕,随即封门;每天开门进一次食物什用后,复封如故,直至八月初六日入闱。

  考试地点,名为“贡院”,各省皆有,规制大致相同,大门两旁为鼓楼;大门之后为仪门、为龙门。龙门之后为甬道,中有高楼,名为“明远楼”,楼凡三层,一登顶层,全闱皆在目中;甬道两旁,即为士子应试的“号舍”,人各一间。

  号舍最后,东面各有一座“望楼”,供警戒之用。自望楼开始,为另一部分,是外帘官办公之处。办理乡试的官员,分考官、闱官两类,闱官即办理行政工作的官员,又分外帘官、内帘官两种;内帘官随考官入内帘门;此门与外帘门相对,如有紧急事故,监临(总摄闱场事务,例由巡抚充任)须与主考会商时,开内帘门,隔门相语。

  外帘的大堂,号为“至公堂”,各省一律,内帘的大堂,则题名各异,或称“鉴衡堂”;或称“文明堂”;或称“聚奎堂”。

  乡试舞弊的方法,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雇人代考,俗称“枪手”:枪手除了八股文做得好以外,还要能揣摩风气及主考的好恶。所谓风气是文风,有时颓靡,有时刚健,随世运而转移;主考欣赏文章的口味,亦各不相同,有的喜欢华丽,有的喜欢简朴,如能投其所好,高中的希望就会大增。

  做一回枪手,时价不一,大致可得三千到五千银子;这三年的生活过得很优裕,但他必须有所牺牲,即是自己本可中举而必须放弃,因为倘非秀才的身份,即无法报考入闱。在闱中枪手与雇主先互换试卷,枪手亲笔所写的履历,自然是雇主的履历;同样的,雇主所写的履历,实为枪手的履历。

  第二种是在场外找枪手,这需要先勾通闱中的执事人员,题纸发下后,包一块石子,丢出墙外;接应的人连夜找枪手起草,用同样的方法,将草稿传入闱中,送入号舍。这个枪手,当然没有身份的限制。至于致送枪手酬劳,大致先送一笔定金;余数写一张借据,具名是“新科举人”某某,下署发榜以后的年月日,如果不中,即非“新科举人”,这张借据,自然无效。

  第三种便是主考“卖关节”。所谓“关节”,是约定几个常用的字,分嵌在某一篇文章的某几个地位;试卷虽然弥封,但主考仍知是某人所作。有些主考爱才,故意暗示题目范围,说起来亦是关节,不过不“卖”而“送”而已。

  送关节常有趣闻,有个“眉寿鼎进士”的故事,可以一谈。光绪十五年己丑科会试,工部尚书潘祖荫已内定为会试“四总裁”之一,由于科名、地位最高,得以主持全局。试期将近时,他在家宴客,客人一共八位,除了吴大澄以外,其余都是即将入闱的举人,其中之一是南京人许鹤巢,由举人捐了个内阁中书,文名甚盛,而会试屡次不利,爱才的潘祖荫,每每为他惋惜。

  及至开宴时,鹤巢派人送了一封信来,说他临时腹痛甚剧,不能应邀,特意致歉。潘祖荫只好开席;酒至半酣,他开口说道:“我最近得了一座战国时代的鼎,细加考证,是鲁国的眉寿鼎;特此做了一篇图说,大家不妨细读鼎上的铭文,很有趣的。”说完,每人获赠图说一份;吴大激将它拿回家,正好有个江西的举人王同愈来访,他亦是爱好金石的,将这篇图说借回家,很下了一番研究的工夫。

  到得会试第二场,照例考五经,诗经的题目是“以介眉寿”;获赠图说的人,恍然大悟,无不引用眉寿鼎的铭文入试卷,王同愈亦复如此。果然潘祖荫已经交代十八房的房官,凡有引用眉寿鼎铭文的卷子,一律呈荐——取中与否,是主考之权;房考初阅,建议录取,称为“荐卷”。结果,许鹤巢坐失良机,而王同愈则捡了一个大便宜。

  不过,科场弊案,在会试中很少发现。因为会试取中,接下来是殿试;殿试只有一天,特派王公大臣监视,决无作弊的可能,如果殿试卷子文理荒谬,再调出会试卷子来一看,原形毕露,那时会有身家性命之祸。

  清朝的科场案,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顺治十四年丁酉,即是所谓“丁酉大狱”。

  丁酉科场案,共有三闱出了问题:顺天、江南、河南。顺天闱通称“北闱”;江南闱包括江苏、安徽两省,通称“南闱”,是最大的两闱。且从南闱谈起。

  这一科江南的正主考为翰林院侍讲方猷;副主考为翰林院检讨钱开宗。发榜以后,舆论哗然,好事之徒,作诗文嘲骂;这本是落第举子,为了泄愤,常有之事,但这回有人作了一部杂剧,名为“万金记”,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字留边旁为“金”,其中描写两主考纳贿情状,至为不堪。又有老名士尤侗,亦作了一部传奇,名为“钧天乐”,主考名叫“胡图”,为“胡涂”的谐音,其内容可想而知。这两个剧本,不幸传入禁中,顺治皇帝便有了先入之见。

  到十一月给事中阴应节,具奏参劾两主考,说弊窦多端,物议沸腾,如取中的方章钺,是少詹事方拱干第五子,与方猷相知有素,乘机滋弊,请立赐提究严讯。得旨:据奏南闱情弊多端,方猷、钱开宗并同考官,俱皆革职,并连同中式举人方章钺,着刑部差员役速拿来京,严加详审。其他情弊,着江南总督郎廷佐严查明白,将人犯拿解刑部。

  在此以前,北闱的弊案已闹得满城风雨,这一科顺天乡试,共有十四名房考官,大理寺左右评事李振邺、张我朴亦皆入选,李振邺胆大妄为,经他的手而通关节者,达二十五人之多。这二十五人的卷子,不可能都分到他那一房,因而用房考专用的蓝笔,开了一张名单,命他的书僮灵秀,到各房去搜觅,结果查出能中的只有五个人。事后,李振邺忘了将名单索回,灵秀以示他的同事冯元。李振邺待冯元刻薄寡恩,所以,冯元将这张名单密密搜藏,准备必要时作为挟制勒索之用。

  榜发以后,人言籍籍。其时汉人有“南北之争”,这一科顺天的主考曹本荣、宋之绳的籍贯,一个是湖北黄冈;一个是江苏涞阳,都是所谓“南士”。而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王永吉,虽是江苏高鄞人,却依附北派,为了打击曹宋二人,唆使山东籍的刑科给事中任克溥,于十月十六日疏劾科场大弊,列举舞弊之人,包括李振邺在内。世祖震怒,降旨将疏中有名的人犯,拿交吏部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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