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白先勇 > 孽子 | 上页 下页
六一


  “我没有见着她,”吴敏摇摇头,“不知道她在哪里,只听说她嫁给那个工人了,大概过得还不错。”

  “阿青,”吴敏沉思了片刻,把烟按熄,突然叫道,“你听过有人戒赌砍指头么?”

  “有呀,”我笑道,“有些人还砍去两三根呢!”

  “我那个赌鬼老爸就是砍去了九根指头,还剩一根他也要去摸牌的!”吴敏摇头笑叹道,“他跟台湾人赌三公可以三天三夜不下桌子。他的一生就那样赌掉了。不是我说句狠心话,我老爸关在台北监狱里也就算了,在那里我还可以时常去看看他,照顾他一下。现在放出来,不出三个月,他的赌性一发,天晓得又会闹出甚么事故来?阿青,人生为甚么这么麻烦?活着很艰苦呢!”

  吴敏望着我满脸无奈的笑道。

  “艰苦莫人知呀!”我应道,“难道你又想去割手不成?小玉说过,‘下次吴敏割鸡巴,小爷也不输血给他了!’”

  “不会了,哪还会去做那种傻事?”吴敏不好意思起来,头一直俯着。

  “阿青,昨晚张先生又叫我去陪他,搬回去跟他一块儿住。”

  “你怎么说?”

  “我答应他了。”

  “难怪小玉骂你是个小贱人!怎么那个‘刀疤王五’招一下,你的魂儿就飞过去了?你贪图他甚么?他光武新村那间漂亮的公寓么?”

  我记得吴敏告诉过我,他头一天搬进张先生的公寓,在他那间蓝色磁砖的浴室里,泡了一个钟头不肯出来。

  “我并没有说我现在要搬回去跟他一块儿住呀,”吴敏分辩道,“我只是到他那里去陪陪他,昨天晚上,离开安乐乡,我就到他家去看他去,我知道他一定又喝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好。”

  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到张先生那里,张先生叫小精怪萧勤快把吴敏留在他那里的一包旧衣物掷给我,要我拿走。大概就是那一刻,我突然发现张先生嘴角那道纹路,像一条深陷的刀痕,他使我想起演《刀疤王五》的反派明星龙飞,龙飞在那个电影里,老喜欢嘿嘿狞笑,嘴角露出一道深深的刀疤来。

  “那样绝情的人,也值得你这么对他!”我突然觉得,我输给吴敏那五百CC的血,确实有点划不来。

  “我可怜他。”吴敏望着我说道。

  “你可怜他?”我噗哧一下,刚喝进嘴里的一口咖啡,喷了出来,“我的小乖乖,你先可怜可怜你自己吧,你那条小命儿也差点葬送在他手里。”

  “你不知道,阿青,张先生是个很寂寞的男人呢。从前我住在他那儿的时候,平常他总是冷冷的,不大爱说话。可是一喝了酒,就发作了,先拿我来出气,无缘无故骂一顿。然后就一个人把房门关上,倒头睡觉去。有一次他醉狠了,在房里吐得天翻地覆,我赶忙进去服侍他,替他更换衣服。他醉得糊里胡涂,大概也没分清我是谁,一把搂住我,头钻到我怀里痛哭起来,哭得心肝都裂了似的。阿青,你见过么?你见过一个大男人也会哭得那么可怕么?”

  我说我见过。我想起在瑶台旅社跟我开房间的那个体育老师,那个北方大汉,小腹上练起一块块的肌肉,像铁一样硬,他一直要我用手去摸。可是那晚他躺在我身旁却哭得那般哀恸,哭得叫我手足无措,那晚他也醉得很厉害,一嘴的酒气。

  “从前我还以为大男人不会哭的呢,尤其像张先生那样冷冷的一个人。谁知道他的泪水也是滚烫的,而且还流了那么多,不停的滴到我的手背上。张先生人缘很不好,刻薄、多疑,又小气,平常也没有甚么朋友,跟他同居的那些男孩子,没有一个对他是真心的,都处不长,而且分手的时候总要占他的便宜,拿些东西走。萧勤快那个家伙最狠了。张先生告诉我,他还不止拿走张先生一架加隆照相机呢,连张先生最宝贝的一套三洋音响也搬走了,而且还很凶,他说张先生要是去告警察,他就把他跟张先生的关系抖出来。张先生受到这次打击,又想起我来了,大概他觉得只有我还靠得住些,所以要我回去陪他。”

  “那你为甚么不干脆搬回去跟他一块儿住,又去做那个‘刀疤王五’的小奴隶算了?”

  “我想开了,暂时还是这样好,张先生的脾气怪,他一时寂寞,要我回去,万一他又后悔起来,我就太难堪了。而且现在我又不是没有去处,师傅要我晚上在安乐乡住,好守店。我对他说:‘张先生,等你真的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搬回来陪你’。”

  吴敏停了片刻,望着我,继续说道:“阿青,我知道张先生不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但是我跟他处过一段不算短的日子,虽然他对我曾经绝情过,可是只要他用得着我的时候,我还是会去照顾他的。不管怎么说,他总还让我在他那里住了那样久呀。老实说,从小到大,还算跟张先生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过得最舒服呢。”

  吴敏的嘴角浮起了一抹微笑,他抬头望了一眼壁上的电钟,拾起桌上的账单起身说道:“六点钟,我们该到安乐乡去上班了。”

  八

  安乐乡开张后,生意鼎盛,一个礼拜下来,差不多天天都挤得满满的。公园老窝里那群鸟儿,固然一只只恨不得长出两对翅膀来,往安乐乡这个新巢里直飞直扑,而且还添了不少从前不敢在公园里露面的新脚色。公园里月黑风高,危机四伏,没有几分泼皮无赖的胆识,真还不敢贸贸然就闯进咱们那个黑暗王国里去呢。譬如说那一群没见过阵仗嫩手嫩脚的大专学生、那批良家子弟,有的连公园大门也没跨过,有的溜进去,也只是掩掩藏藏,躲在那丛樟树林子里看看罢了。

  可是咱们这个新窝巢却成了这批良家子弟的天堂,他们大摇大摆地的进来,很安全、很笃定。琥珀色的灯光、悠扬的电子琴、直冒白泡沫的啤酒——这个调调儿正合了这群来寻找罗曼史的少年家的胃口。他们好像是到咱们安乐乡来开大专联谊晚会的;两个是淡江的、两个是东吴的、好几个辅仁的、一大群文化的,一个身材健硕穿着紧绷绷蓝哥牛仔裤白色爱迪达运动鞋的是体专的高材生,金龙篮球队的队长。一个蓄着一头猬张的头发,唇上两撇骚胡髭的是艺专音乐系的天才歌手。他写了一首歌,叫做《你那双灼灼的眼睛》。有时晚上,我们打烊了,那群大学生还不肯走,天才歌手坐上了电子琴,自弹自唱起来:

  你那双灼灼的眼睛
  炙伤了我的心
  你那双灼灼的眼睛
  焚痛了我的灵魂
  我举起双手
  却捧起一掬爱的灰烬
  天已荒
  地已老
  山已崩
  海已倾
  可是哟
  我的情
  为甚么总也
  理不清
  毁不尽

  ***

  天才歌手的声音激越、哀楚,他歪着头,长发披到一边,闭上眼睛,紧皱起眉头,两颧烧得绯红,好像痛苦得不堪负荷一般,那一群大学生围着他,仰面张口,听得着了迷。而我和小玉,一人一把扫帚,却从地上扫起了一阵冉冉飘起的灰尘。小玉一直暗骂,骂那群大学生还不回家,我们好打烊休息。那些大学生都配成了对,落单的几个,大概刚失恋。艺专那个天才歌手,他的爱人上个月才离开他去了新加坡,他是台湾大学外文系的侨生,据说人长得很漂亮,而且真还有一双灼灼的眼睛。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