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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鸣虞与赵虾


  康熙初,有阳山朱鸣虞者,富甲三吴,迁居申衙前,即文定公旧宅。其左邻有吴三桂侍卫赵姓者,混名赵虾,豪横无比,常与朱斗富。凡优伶之游朱门者,赵必罗致之。时届端阳,若辈先赴赵贺节,饮酒皆留量,赵以银杯自小至大,罗列于前,曰:“诸君将往朱氏,吾不强留,请各自取杯一饮而去何如?”

  诸人各取小者立饮,赵令人暗记,笑曰:“此酒是连杯偕送者。”

  其播弄人如此。朱曾于元宵,挂珠灯数十盏于门,赵见之,愧无以匹,命家人碎之。朱不敢与较,商于雅园顾吏部予咸,顾唯唯。乃以重币招三桂婿王永康来宴饮。席散游园,置碎灯于侧,王问曰:“可惜好珠灯,何碎不修?”

  朱曰:“此左邻赵虾所为,因平西之人,未敢较也。”

  王会意,耳语家人,连夜逐赵出城另迁,一时大快人心。鸣虞之子后入翰林,常与王往来,王居北街拙政园,俱先三桂死。今申衙前尚有阳山朱弄之名,问所谓朱鸣虞、赵虾之号,竟无有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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