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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白水”事


  前辈使“白水”事,例作一意,不可不辨。《鲁僖公二十四年传》曰:“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此以色言。汉广都郡有白水县,此以地言。止是一意也。故潘安仁诗云:“白水过庭激,绿槐夹门植。”杜子美诗云:“黄云高未动,白水已扬波。”又云:“卷帘惟白水,隐几亦青山。”至许浑、孟郊则不然。许赠王居士云:“雨中耕白水,云外斫青山。”孟郊云:“种稻耕白水,负薪斫青山。”青山则止谓山之青,而白水在魏田制云:“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11]于此当作两字,即是两意,则非其对。

  【11.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也。……尝后策孝廉,举茂才,拜徐令。州郡表其能,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实,而海出珠宝,与交阯比境,常通商贩,留籴粮食。先时宰守并多贪秽,诡人采求,不知纪极,珠遂渐徙于交阯郡界。于是行旅不至,人物无资,贫者饿死于道。尝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岁,去珠复还,百姓皆反其业,商货流通,称为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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